甘蔗种植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骆仁昌 身份证号: 曹国强 身份证号:

乙方:黄国威 身份证号: 刘佑德 身份证号: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自由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项目

甲乙双方共同合伙经营租赁贺州市农科所150亩土地种蔗项目。

第二条 合伙原则与精神

双方按约定比例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依照双方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共同合伙经营。

第三条合伙协议期限

合伙协议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1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第四条出资

甲乙双方各出资五成,合伙协议期间各合伙协议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协议终止后,各合伙协议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利分配,双方各五成。(盈利包括政府、糖厂、挂职单位等各项补贴)

2.债务承担:合伙协议债务先由合伙协议财产偿还,合伙协议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协议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伙协议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协议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它合伙协议人并经全体合伙协议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协议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协议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协议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协议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协议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协议负责人及其它合伙协议人的权利

1.骆仁昌、黄国威为合伙协议负责人,与其它合伙协议人共同参予合伙协议事业的管理;公开和检查合伙协议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协议重大事项。

2.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运作资金,资金不经双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甲方负责管帐簿,乙方负责管资金,并相互给予公开检查。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协议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协议人私自以合伙协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协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未经允许禁止合伙协议人用租地合同及与糖厂签订的合同再与他人签订合同。

3.如合伙协议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协议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协议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协议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协议期届满;②全体合伙协议人同意终止合伙协议关系;③合伙协议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协议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协议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协议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协议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协议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协议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协议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协议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协议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

20xx年1月25日

 

第二篇:园林种植合作协议书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本着诚信务实、互惠双赢的精神,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经济林种植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共识:

一、入股形式:

甲方以土地形式入股,占总投资份额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以资金形式入股,占总投资份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负责项目:

甲方负责提供种植土地( 亩),树苗选购(品种 ),树苗种植(前期机械化作业、雇佣人工等),日常维护(基本虫害防疫、有机肥料投放等),园林看护;

乙方负责提供种植所需资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 )。

后续所需化肥、农药开销按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均摊支付。

三、合作年限:

经济林种植周期预计八年,以实际成熟收获期为准;

自经济林收成、销售、结算、收益分成后,本次合作项目自然终止。

四、收益方式:

经济林种植成熟期后,按实际市场价格销售获得合法收益总额。 甲方以土地形式入股百分之五十结算,按收益总额的50%分成; 乙方以资金形式入股百分之五十结算,按收益总额的50%分成。 (甲、乙双方收益分成均不得事先扣除本金)

五、风险责任:

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经济林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情况另行协商;

因政府政策文件要求征用土地而中止经济林项目的,按实际赔偿情况另行协商;

因大面积自然虫害等特殊原因需加大防疫药肥量的,按实际作业情况均摊开销。

六、其它因素:

因预期未知的其他事项对合作项目造成影响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方证明人(签名):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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