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种植苗木协议书

合作种植苗木协议书

甲方:欧日保 乙方:佛山市高明金棕榈

园林有限公司

为了发展绿化苗木产业,争取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在平等共赢、互信互利的原则下订立合作协议,具体款项如下: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现于湖光农场六队种植香蕉约180亩土地,包括土地上的所有生产及生活设施。

2、乙方提供种植技术及树苗和种植所需的各项开支。

3、三年总结算一次,甲方占销售收入30%,乙方占70%(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每销售一批树苗即按比例结算一次)。

二、合作期限:合作时间10年,即从20xx年9月起至20xx年9月。

三、种植品种及数量(附件)。

主要种植中东海枣(银海枣)、富贵榕(花叶高山榕)或其它适生品种。

四、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责任

①提供土地180亩并确保该土地10年使用期限(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

1

②提供现土地上的生产设施(包括供电及供水设施)和现有房屋等生活设施。

③土地租金由甲方按与湖光场租地合同金额每年缴交给湖光农场。

2、甲方权利:

①甲方占有苗木销售金额30%的比例分成,例如:出售1000支中东海枣苗每支50元,则销售金额为¥50000元,甲方占30%分成即¥15000元(注:甲、乙双方所有投入不再计成本只按销售额进行分成)。

②甲方有权对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重视并进行调整。

③乙方承诺甲方保底价平均每年30万元的合作分成,若在三年内的销售额分成达不到每年30万元的额度,不足部分乙方须补足给甲方(每三年结算一次,三年内的分成收益亦计入内)。

五、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须负责生产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树苗、工人工资、电费、肥料、农药、设施维护及更新所需费用及其它植保设施。

2、负责制定和实施种植方案(包括树苗品种确定、采购、种植相关的操作)。

3、乙方权利

①有对生产种植的管理权,按市场价格(征求甲方意见下) 2

对苗木定价销售权利。

②占有销售金额70%的分成。

六、违约责任

甲、乙各方因自身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负责赔偿对方相应的投入损失。

甲、乙双方应精诚合作,共遵协议,有未尽事宜再作补充,发生纠纷则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佛山市高明金棕榈

园林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二O一二年 月 日

3

 

第二篇:苗木种植协议书范本

苗木(香樟树)种植协议书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普罗旺斯项目小区苗木(香樟树)种植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苗木品种、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价格

  

2、    交货地点、方式、验收等相关事项。

1)    交货地点:所有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2)    方    式:由乙方将所供苗木运至交货地点,由甲方、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在验收单签署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之前的所有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3)    验    收:以乙方提交的照片和中标标准为验收依据,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    乙方责任:

1)、乙方依据中标标准、报价等提供苗木。

2)、所有苗木(香樟树)成活率:100%;质保期(质保期:乙方提交苗木验收单,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为质保开始日期):3年,按照实际成活棵数验收,3年内苗木死亡,乙方应包换或补种,在质保期内更换苗木质保期应从更换苗木完成,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质保期。

3)、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照片、清单与苗木实物相符合,如若不同甲方拒绝验收。

4)、合同签订前交合同履约金¥:     元,苗木种植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合同履约金。

5)、乙方对本工程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等。

6)、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500-2000元处罚。

7)、施工时对临近建筑设施等做好防护,若受到损坏原价赔偿。

8)、本工程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苗木护理、看管、养护等由乙方负责。

4、  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协助乙方协调好邻里关系。

     2)、给乙方提供临时用水、电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承包方式、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一次性包死(施工期间变更除外)。

     2)、苗木(香樟树):       元/颗 共计:     颗  合计:    (小写:  ¥:        元);

     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且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60%,同时无息返还合同履约金(第一次申请工程款时需提供全额发票)。

4)、余4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苗木死亡乙方应予以包换或补种,

5)质保金返还方式:苗木无死亡,第一年无息返还质保金的15%;苗木无死亡,第二年无息返还质保金的15%;苗木无死亡,第三年无息返还质保金的10%。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8、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及周口市有关规定,但不包括合同结算方式的调整。

9、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12、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周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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