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协议书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高科技产业园

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土方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转包协议书

转包人: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高科技产业园

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土方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转包协议书

转包人: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经业主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协调批准下,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将中标工程《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高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土方工程(第一标段)》整体转包给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由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施工。该工程的合同价款、工期、质量等所有合同条款均按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与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该工程竣工验收后,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收取审计后决算总价的5%管理费。

附件: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与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高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土方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合同。

转包人: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高科技产业园

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土方工程(第二标段)

施工转包协议书

转包人: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高科技产业园

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土方工程(第二标段)

施工转包协议书

转包人: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经业主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协调批准下,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将中标工程《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高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土方工程(第二标段)》整体转包给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由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施工。该工程的合同价款、工期、质量等所有合同条款均按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与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该工程竣工验收后,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收取审计后决算总价的5%管理费。

附件: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与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高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土方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合同。

转包人:辽宁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盘锦旭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山地转包协议书

土地转包协议书 甲方:(转包方)

乙方:(受包方)

甲、乙双方就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横县横县石塘镇石岭经联社400亩土地转包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在位于横县石塘镇石岭经联社的土地400亩转包给乙方自主经营,转包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

二、转让金额:每亩每年200元,400亩共计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

三、转包金支付方式:在乙方签定协议之日起,三十天内一次性付清10年承包费,共计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

四、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积极维护乙方利益,有盗、抢产品先由乙方出面处理,处理不了的报甲方协同处理,或报告政法部门。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

乙方: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不可以转包经营,也不能让甲方经济利益受损失;

(2)产品的各种税费由乙方交纳,甲方不负责,纯收取转包

(3)承包期限满乙方可以优先再承包,标价再议。

五、违约责任

甲方:如甲方中途无理不给乙方承包,乙方所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乙方:如乙方不按时交清余下的承包金,超一个月后月受罚1%,按尚欠转包总额计算。

六、生效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原发包方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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