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资协议书1

合资协议书

投资人(甲方) 合资人(乙方) 合资公司 签订时间: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伙人共同投资成立 铜仁梵天净木工艺品厂 (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伙人资料

甲方: 姓名 杨锦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52xxxxxxxxxxxx

身份证住址: 贵州省松桃县冷水乡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第三条、公司名称及性质

3.1 公司名称:

3.2公司营运范围: 3.4公司营运地址:

第四条、公司股本及股权分配

4.1.公司投资总额: 人民币万元:

4.2 股东出资标准

投资人 以现金 6 万元出资,持有 60 %公司股权,为公司控股人及唯一法人;

合伙人 以现金 4 万元出资,持有 40 %公司股权,为在职股东;

合伙人 以现金 万元出资,持有 %公司股权,为在职股东;

第五条、股东出资方式

5.1 投资人于20xx年--月1日前,须按约定股权一次注资现金万

元,与20xx年9月10日正式成立铜仁梵天净木工艺品有限公司。

5.2 合伙人(股东)20xx年--月1日前,须按约定股权 %注入现金,

确定正式合资关系。

若合伙人无法按规定时间出资视为合资违约,前期交付订金自动划归公司所有。

5.3 合伙人(股东)于20xx年3月1日前,须按约定股权支付现金元,成

为公司正式 股东,享受股东所有权力和利益。

若合伙人无法按规定时间出资,视为放弃股东资格和股本,前期交付现金划归公司所有。

5.4 紧急情况下,合伙人(股东) 有权向投资人申请出资宽限期(延期30个工作日)

注资银行名称: 注资账号:

第六条、股东权益和义务

6.1 股东权义

6.1.1依照其持有股份份额获得股利或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6.1.2 依照合资协议规定转让或减持股份;

6.1.3 依照合资协议规定有权获得公司财务报表;

6.1.4 依照合资协议规,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6.1.4 合作终止或者公司解散时,按其持有股本份额参加公司财产分配。

6.2 股东责任

6.2.1 遵守合资协议规定及公司管理规定;

6.2.2 为公司发展发挥工作和股东价值;

6.2.3 为公司有效营运发展提出合理建议。

第七条、股东会

7.1 股东会介绍

7.1.1 股东会由持股比例大于3%的股东成员组成,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7.1.2 股东会是公司最重要会议,内容为公司战略规划,财务报表、销售业绩、利润分配、股东

任免,股权分配等公司重大事项的商讨和宣布。

7.2 股东会人员结构

7.2.1 控股人: 持股比例大于 50%

拥有公司营运决策权、部门管理权,资金调配权,重大事项表决权,为公司唯一法人;

7.2.2 执行股东:持股比例大于15%

拥有公司决策执行权、部门管理权、重大事项表决权,人事任免权,不拥有资金调配权;

7.2.3 一般股东:持股比例大于3%

拥有(部门内)管理权,人事调配权,重大事项表决权,不拥有资金调配权。

7.3 股东会时间

7.3.1 公司每年召开股东会2次,周期为1天;

7.3.2 股东会定为每年春节前15天,7月15日

7.3.3 若公司发生紧急、重要事项,控股人可召集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

7.3.4 任何股东会议,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准时参加。

7.4. 财务报表

7.4.1控股人每2个月内部公布财务报表,并保证数据正确,真实性;

7.4.2财务报表包括股东权益表,资产负债表,销售数据。

第八条、现金保障

8.1. 资产保全

公司营运24个月内,所有合伙人(含控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持股本变现;

8.2 营运注资

8.2.1 公司营运24个月内,因资金周转需要资金时,合伙人(含控股人)必须无条件按规定注入

资金,保证公司正常营运。注资金额、时间由股东会成员共同商议确定;

8.2.2 单次注资总额 无法完成注资,则视为股东(含控股人) 放弃股东资格,公司按当期总资产核算股本现金价值,在 年第一个分红日以现金形式退还;

8.2.3 单次注资总额内无法完成注资,可通过转让股权保留股东资格;

8.2.4 公司营运24个月后,因资金周转需要资金时,合伙人(含控股人)原则上要求无条件注资,

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股权转让,退股方式处理。

8.3 股本减持

8.3.1 公司营运24个月后,合伙人(股东)须提前3个月向公司控股人申请减持变现,经公司股

东会成员投票通过后,方可生效。

8.3.2 公司按股东减持当期总资产核算股本价值,并于当个股东分红日以现金形式退还。

8.3.3 合伙人(股东)一次性最高减持不得超过持有总股本1年内最高减持不得超过持有

总股本 %。

第九条、股权变更

9.1 股权转让

9.1.1 特殊情况下,合伙人(股东)可按规定向控股人申请公司内部人员股权转让,不得让股权

转移给公司不相关人员;

9.1.2 非特殊情况,合伙人(股东)性转让股本不得超过股本总数

9.1.3 股权转让必须经控股人审核,批准,否则公司不予承认任何股权转让行为。

9.2 公司配股

9.2.1 为促进优秀员工激情和凝聚力,控股人有权提出优秀员工配股议案;

9.2.2 每年配股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总股本 %;

9.3 变更告知

9.3.1 若因为退股,股权转让,股东引进发生股权变动时,控股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所有股东成员,

并与15个工作日通告股东股权变更方案。

9.4 股东引进

9.4.1 若因公司发展需要增加股东(持股大于%),需股东会成员共同投票决定是否通过;

9.4.1 新股东股权和入股金额由股东会成员共同商议确定。

十、 股东变更

10.1 股东免除

10.1.1 合伙人 (股东)必须具备认真从事本职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10.1.2 若合伙人(股东)屡次出现工作失误或实在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由股东会提出书面警告; 10.1.3 若合伙人(股东)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公司营运时,由股东会成员投票决议是否免除其股东

资格,若决议议通过,该人员无条件离开股东会,公司及时做现金退股处理。

10.1.3 合伙人(股东)因工作失误造成企业严重经济损失,公司可要求合作人无条件赔偿经济损

失。

10.2 禁止行为

10.2.1 未经控股人同意,禁止合伙人(股东)以公司名义进行盈利活动;

10.2.2 禁止合伙人(股东)在职期间与竞争公司合作;

10.2.3 禁止合伙人(股东)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事件;

10.2.4 禁止合伙人(股东)对外泄露财务报表、产品信息、市场策略等机密资料;

10.2.5 若合伙人(股东)违反上述条例,由股东会成员投票决议该合作人处罚方案;

10.2.6 若合伙人(股东)影响公司正常营运时,由股东会成员投票决议是否免除其股东资格,若

审议通过,该股东无条件离开股东会,公司按规定做退股变现处理;

10.2.7合伙人(股东)因工作失误造成企业严重经济损失,公司可要求无条件赔偿经济损失,性质

特别严重,公司保留刑事诉讼权利。

十一、利润分配

11.1 股东分红日

公司规定国家法定春节前15天,7月15日为股东分红日。

11.2 利润分配条件

11.2.1 除股东违约,免除情况,合伙人(含控股人)永久享有股东利润分配权力;

11.2.2 若合伙人(股东)1年减持超过 %。不再参与股东利润分配;

11.2.3 公司营运5年内,若合伙人(股东)长期离岗或从事其它营运活动,视为放弃股东资格,

不再参与有股东利润分配;

11.2.4公司营运5年以上,在不影响公司营运情况下,合作人(股东)可向控股人申请为参股股东,

可挂职从事其它营运活动,享有股东利润分配权力。

11.3 利润分配标准

股东分配利润以公司总资产,固定资产为,账面资金为基数,以满足公司正常运营,股东利益为前提。

十二、 合资终止

12.1 合资终止条件

12.1.1 公司营运不善解散;

12.1.2 因特殊原因,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资关系。

12.2 合资终止处理

12.2.1 公司聘请专业财务人员参与清算工作,并由委托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2.2.2 公司须首先应偿还应付债务,以应收账款、固定资产、账面资金核算公司总资产, 12.2.3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计入企业总资产;

12.2.4 应收账款中呆死帐目不计入公司总资产。

12.2.3 解散分配以公司净资产为基数,如存在亏损,按全体合伙人股权比例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

13.1 若合伙人(含控股人)之间发生纠纷,应以稳定企业营运为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合伙人(含控股人)可以诉讼当地法院,本协议可作为法律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协议期限

14.1 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9月1日 - 20xx年9月1日时,为期. 14.2 协议时间截止,合伙人(含控股人)拥有继签权力。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投资人执1份,合伙人执1份,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

特此说明:当所有合伙人出资完毕,公司注册成功后,本协议将变更为股东合资协议,内容 保持不变!

投资人(签字):

投资人(手印):

签约时间:

其它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手印): 签约时间:

 

第二篇:合资协议书

合资经营协议书

一 总则

与 本着平等

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共同成立 。

二 合资双方

第一条: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编码: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编码:

三 成立合资经营单位

第二条:合资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资经营活动的法人代表是 甲 方;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合资协议。

第四条:合资经营组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双方以各自的投资比例获取利润,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合资经营的范围:

四 投资总额

第七条:合资总投资 万元。其中甲方投资 万元,乙方投资 万元。共计 万元。双方可以以设备额度折现金投入;由以下内容补 1

充:

第八条:合资的一方如向第三方部分出资额,需经另一方同意,另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五 合资双方责任

第九条:合资双方应负以下责任:

甲方责任:

1、 负责经营的财务管理。

2、 负责仓库管理。

乙方责任:

1、 人事招聘。

2、 负责产品的销售,双方配合。

六 管理机构

第十条:合资双方签字盖印,自签字盖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理管理

实行双方协商制度,以保证获取利润为原则。在违背原则的情况下,某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决定经营活动的一切事宜,如下例:

(1)经营活动的终止和清算。

(2)与其他经济组合合作。

七 管理

2

第十四条:合资经营中财务及仓库由 甲 方负责管理工作,在遇到特殊问题时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五条:合资经营中人事招聘及销售由 乙 方负责管理工作,在遇到特殊问题时双方协商决定。

八 经营设备、办公设施等购买

第十六条: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设备,配套件,或金额超过5000元(RMB)的办公用品等,由双方协商购买。

九 劳动管理

第十七条:合资经营中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等,由双方协商 决定差旅费本着低成本原则等按实际产生额报销。

十 财务

第十八条:合资双方财务由 甲 方负责。合资经营年度报表向甲乙双方递交。经营活动中财务制度由双方协商决定。

十一 合资期限

第十九条:合资经营活动为 年,期满后,如需要延期由双方协

商。如无合作意向,由双方成立清算小组清算,最终权利义务按双方权益比例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新法规的实施、地方性的新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本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签订书面补 3

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可在公司设立之日前的任何时间,因下列情形发生而解除:(a)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b)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其义务和职责,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叁拾日内仍未完全履行的。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即时终止,但因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6份,协议各方各执贰份为凭,其余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协议自股东各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公司成立后,以公司章程为依据公司已有的设备清

单、原材料及前期费用清单附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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