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核准单位:紫阳乡人民政府

根据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11】32号)文件精神,现有(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_________户申请人(姓名)_________申请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危旧房屋进行鉴定,同意并执行如下协议:

1、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D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按选址要求和面积控制(40-60平方米 /户)按规划、质量、安全、进度要求(20xx年11月20日前完工)新(翻)建住房,并拆除现有危旧房屋,保证一户一宅。新建房应设卧室、厨房、卫生间,房屋地板以混凝土铺面;室内要通水通电;外墙粉刷,室内刷白,门窗配备完整。

2、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C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20xx年11月20日前完工)对现有危旧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修缮加固房屋主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墙体、屋顶、梁柱维修,保证主体结构安全达到居住和使用要求。

3、经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申请人应及时开工建设,根据(上府办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由本级乡人民政府按改造对象建设进度支付补助资金,进度快的先支付。补助资金由财部门通过农户一卡通统一发放。

4、本协议一式叁份,危房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地乡人民政府、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存档用)各一份。

5、未尽事宜按上府办发[2011]32号文件执行。

申请人: 核准单位:紫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寿阳县 乡(镇) (简称甲方)

危房改造户: (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与建房对象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建房对象:必须是经过本人申请,村民评议、公示,村委会批准,乡镇核实,县建设局鉴定,县农危改领导小组批准。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残疾、低保等材料,如实填报建房申请表。

三、原址和异地建房户在拆除旧房时应注意安全,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后果自负。

四、建房面积一般为40-60㎡。

五、建房户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竣工(20 年 月 日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六、甲方负责将政府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至建房户帐户。七、建房户如不按时完工,延期将按每天50元扣除危房改造救助资金。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县、乡(镇)和建房户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二O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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