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方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责:

1、 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

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

2、 在乙方进场是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

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

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

(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

交底。

5、 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辩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

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

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

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 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

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 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

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

理工作。

8、 负责审核乙方报送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

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 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

设施的管理、维护。

10、甲方提供的机器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

机器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 对现场机器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

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

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

的机器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乙方进场后与甲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

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

器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

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

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制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

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换调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乙方权责:

1、 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

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器、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

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人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 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

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 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

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和要求。

6、 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

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 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搭拆方案,并

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 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

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 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

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

记录。

12、乙方做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

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

时用电、机器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器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器

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器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

(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

用,对从甲方接受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

证所用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良好,不得带病进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

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

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

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

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

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

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

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

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

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

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

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

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

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

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8、乙方必须对本队员工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打架、闹事,

严禁在山林、液化气站吸烟及使用明火,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所产生的一切后

果甲方概不负责,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奖罚规定

奖罚规定按项目下发《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

四、协议书说明

1、 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

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 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

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 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第二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新建海南东环铁路博鳌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的 (工程名称) 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2、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3、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4、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5、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等内业资料,并指导要求乙方建立健全自己相应资料。

2、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

3、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安全交底侧重于“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

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

4、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土方基础工程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坡道、基坑壁处、人工挖孔桩、配电箱及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等。

市政工程较大危险场所及有关设备主要有:市政暗河的沟槽防护、构配件吊运安装、配电箱、以及油料等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等。

5、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6、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7、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8、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9、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人员提出更换,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安全管理人员也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等内业资料。

3、 乙方进场后必须及时到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你公司及个人的相应安全资料,经安全及各部门签字同意进场后方可进场。同时必须签定并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气焊工人每天动火前,必须开动火证,看火人到位,并采取防护措施。

5、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6、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7、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

8、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配合项目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9、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11、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

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12、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3、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甲方,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5、 当甲方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16、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7、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在接受甲方以上物资条件时乙方签定了交接手续,甲方则认为乙方确认了甲方提供的物质条件能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乙方安全生产需要。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移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19、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留有发放清单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20、 乙方使用的自备设施工具必须合格有效。因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进行暗挖、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23、 制定食堂管理制度,炊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办理齐全相关卫生手续。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加强生活区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24、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4.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4.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5、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由于违反本协议乙方责任、违反甲方其它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人工挖孔桩、暗挖等施工时必须根据项目经理部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结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并以书面形式向下交底到每一个人,要有每个施工人员的签字,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防护、施工、设施验收、检查。

28、乙方不得随意采取取暖或避暑方式,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进行,则认为乙方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能够保证安全,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9、乙方必须按季节和施工内容及时做好季节施工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0、乙方必须监督、检查工人宿舍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工具,冬季不得使用此类工具或明火等取暖;夏季不得随意乱拉乱接小吊扇等。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1、乙方进场前必须按分公司及项目部要求签定相应安全协议,为分公司提供相关企业、主

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资质文件复印件(盖单位红章),经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资料备齐。其他部门均签字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场施工。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你方承担。

3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上岗证(资格证)、身份证、实名制卡进场施工作业。

33、协议中未写到之处,乙方必须按照北京市四个标准或相关法规要求施工,不得蛮干,违

章指挥。

34、乙方必须提前如实向甲方报告乙方人员、材料、机械进出场情况,征求甲方同意,以便

甲方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如由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人员、材料、机械等转移、进退场,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

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

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2009 年 7 月 27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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