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解 除 同 居 关 系 协 议 书

甲方:AAA,男,汉族,住 身份证号: 。

乙方:BBB,女,汉族,住 ,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决定解除同居关系一事,现就儿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AAA与BBB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xx年4月开始建立同居关系至今,双方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20xx年12月31日,双方生育一儿,名为ABC,现儿子跟随男方父母生活。双方确认ABC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儿子。现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儿子ABC归AAA抚养,BBB愿意承担儿子抚养费,标准为每月 元,直至儿子成年为止。其余费用由AAA独自承担,AAA不得另行再向蔡薇主张除上述约定好的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二、女方享有随时探视儿子的权利,女方来探望儿子之前应提前通知男方。同时,男方也要信守承诺,保证女方对儿子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三、双方确认同居期间的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的财产保持不变。

四、同居期间双方无共同债权,也没有共同债务存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与对方无涉。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否则须赔偿对方伍万元人民币。

六、双方确认,上述协议是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愿意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第二篇: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举办婚礼,但未领证)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男方: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年日出生,住证号码:

男方月举办了婚礼仪式,

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至今没有补办结婚登记,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实为同居关系。现因双方感情不和,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就解除同居关系有关事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男方与女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解除双方同

居关系;

二、 对于同居期间,男女两方各自财产及财产收益各归各

有,各自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及承担;

三、 对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男方向女方一次性予以人民

币两万元经济补助,其后不再承担任何女方提出的经

济补助事项;

四、 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反映,不存在任何

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并严格履行本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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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条款,除履行本协议所需之外,男女两方保证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财产等请求,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对方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

五、 协议一经双方签名,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一式

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男方:

年 月 日

年 日 2 女方: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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