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查处总复习

 治安案件查处总复习

一 、治安案件成立的条件

(一)含义:见书

(二)成立条件:

1、有治安违法事实或有治安违法嫌疑存在

2、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受案

(三)治安案件受案条件:

1、有应给予治安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即符合治安案件受案标准

2、必须属公安机关职责管辖范围

(四)与刑案的区别:

1、法律适用

2、客体

3、性质

4、程序

5、处罚机关

二 、案件查处的过程:

1、一般程序     2、当场处罚程序     3、听证程序  4、治安调解程序

(一)一般程序

1、受理(线索来源)(接报、审查报案材料、登记确认事实、处理现行、处理包括人和物的善后工作)

(受案表填写,需要报批)

2、受案(条件)  a、符合立案标准——后果是否严重、情节是否恶劣、数额是否较大;

b、属治安管理职责管辖范围)

3、传唤    a、口头(适用条件为现行,是否需要传唤证?如何处理?)

           b、书面(由谁批准?)

           c、强制(什么条件?谁批准?)

(传唤应通知家属,如何表明身份?)

4、询问(笔录)  8小时,24小时(什么条件?)

5、管辖

地域(发生地,居住地;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行为除外

指定

管辖权转移(上可查下,下报上,上对下要求24小时移交)

特殊管辖(铁、交、民、林)

移送(24小时内移送)

6、调查、取证

(1)调查内容:行为人情况;

行为是否存在;

人←→行为关系;

行为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方法、后果、情节;

从重、从轻、减轻、不予处理等情节

(2)调查方法:现场调查

                   追踪调查

                   摸底(范围划定)

                   秘密

                   模拟实验

                   治安询问

(3)取证

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鉴定意见、检测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

注:特别是对检查的实施(男不查女,对公民住宅检查必须两证齐全)

7、审核(《审批表》、《呈请报告书》)

行为人情况

行为构成要求

程序

证据审核

处罚的依据恰当与否等

8、告知

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告知内容:法律事实、依据、处罚内容、享有权利。

处罚幅度是否必须告知?

9、听证(范围?条件?):《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2000元以上罚款

                吊销许可证

                责令停产、停业、停机

                单位10000元以上

                出入境6000元以上

注:属法定范围,当事人提出,由法律确认的机关组织,3日内提出

10、作出决定

a\作出处罚决定的标准:

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准确

定性准确

适用法律恰当

程序合法

文书规范

b\作出处罚过程:  填《处罚决定书》

填其他文书

宣告处罚决定

送达文书(2日内送达,有些副本要送达被侵害人)

注:调查终结条件——(1)事实清楚;

(2)证据充分确凿;

(3)定性准确;

(4)法律手续齐全;

(5)行为人查明

11、复议(60日内提出,60日内做出决定)

12、诉讼(三个月内提出,3月内作出一审判决、二审2个月)

(二)当场处罚程序

条件:

1、执法主体符合法律规定(民警)

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轻微

3、当事人承认,无异议

4、符合处罚种类幅度(警告、罚200元以下,对单位罚1000元)

5、不适用的范围:卖淫嫖娼;介绍、容留、引诱卖淫嫖娼;赌博;

(三)治安调解程序(3日、7日问题)

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微的,公安机关调解处理。

1、条件

行为必须由民间纠纷引起的

必须是实施了打架斗殴或故意损毁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情节上轻微,应受处罚

当事人愿意调解处理的意思表示

必须是公安机关认为可以适用的

2、调解协议书的形成,法律效果如何?

协议期满3日内应了解协议履行情况。

(四)执行的实施

1、警告的执行(当场执行)

2、罚款的执行(当场收缴的或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缴纳)

注:当场收缴

(1)50元以下,无异议

(2)边远、交通不便,确有困难,被处罚人提出

(3)被处罚人无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时候难以执行

(4)收缴后2日内上缴,公安机关2日内上缴银行

3、拘留的执行(15日以下,合并执行20日以内,由公安机关送至拘留所)

注:拘留的暂缓执行:(1)担保金  每日200元

                   (2)担保人(不履行职责第109条,处以3000下罚款):

与本案无牵连的;

享有政治权利,

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当地有固定住所的;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

特殊情况:

(1)14≤16违反治安管理的

(2)16≤18 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

(4)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5)人大代表的如何处理?

(6)患传染病的?

注:(1)—(4)不执行拘留

何谓初次?见解释二

4、没收、收缴的执行(收缴决定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

a\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除返还)

b\使用工具、财物(除需返还)

c\ 违禁品

派出所有收缴权限吗?什么情况下有?

(五)处罚及相关法律措施

1、处罚(6个月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以受案之日计算)

(1)罚款:     1-50当场收缴

1-200当场处罚

1-500(派出所)

500-5000  (3000 黄赌毒,担保人;5000 卖淫嫖娼; 20## 吸毒,提供毒品,持有,骗取胁迫获得毒品)

6000元(出入境)

1-10万

(2)拘留:1—5天;5—10天;10—15天

(3)吊销许可证(必需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

2、适用

(1)地域管辖(属地原则,空间效力)

(2)不予处罚:不满14周岁;精神病人;盲人、聋哑人(色盲、色弱的?);醉酒的人(应予处罚)

(3)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4)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1、措施:

(1)没收  (2)训诫  (3)劳教(1-3年,可延长1年)   (4)收教(6个月-2年,最长2年)(5)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2年内,可延长1年,最长3年)

(六)法律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1、复议

(1)范围:

对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不服的

对没收、扣押、检查等强制措施不服的(财物强制)

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不服的

认为公安机关在查处案件中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的

程序不符法律规范的

(2)不属于此范围:

对“口头”警告,批评不服的

对责令具结悔过不服的

对责令管教、看管、治疗不服的

对传唤不服的

对治安调解协议书反悔的

(3)复议形式(口头、书面)书面包括(申请人情况、被申请人、请求理由、依据、)

(4)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

(5)复议理由(认定事实方面的理由,运用法律方面的理由)

(6)复议决定类型:见书(60日内做出决定,最多可再延长30日)

2、行政诉讼(自接到处罚决定书3月内提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之日或行政复议期满15日内提出) 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见书)

3、行政赔偿:范围,方式

三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时效6个月)

(一)与犯罪行为及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

1、与犯罪行为界定: 后果是否严重;

情节是否恶劣;

数额是否较大;

主体是否特定;

过失还是故意。

2、与其他行政违法行为区别:

法律规范、适用处罚、处罚机关、程序、后果、侵害对象不同。

(二)行为定性分析 

(三)行为构成要件

1、行为客体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简单、复杂客体)

2、行为客观方面(核心):

(1)必要要件: a、具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不作为);

b、具有危害社会的结果或发生这种结果的可能性;

c、危害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

(2)选择要件:a、时间 b、地点 

3、行为主体:自然人和单位。

注:自然人达到法定年龄(<14岁  14≤18岁  18岁≤)

具有责任能力(精神病人,聋哑人,盲人,醉酒人)

4、行为主观:故意,过失,目的与动机

(四)表现形式 

1、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2个人以上责任能力人

(2)共同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共同作为或不作为

(4)故意过失均可

处罚时:一般共同的,分别处罚;教唆、胁迫、引诱从重处罚

2、数行为,一行为

3、不典型数行为:连续、继续、竞合、牵连、吸收

4、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的

以单位名义实施的

达到受案标准的行为

、案件的种类

《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四大类,120多项,258种

主要: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中的黄、赌、毒案件

寻衅滋事行为

如:结伙斗殴与殴打伤害他人行为的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  2、行为主体数量上不同  3、侵害客体不同  4、被打反击程度不同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2、治安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请求、理由是什么?

3、在查处治安案件对行为定性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难以区分,因此在区别时,应侧重从哪些方面进行区分?

4、简述适用听证的法定范围。

5、治安调解在达到什么条件时才能适用?

6、适用行政拘留时在哪些特殊情况下不予以执行和应予以严格控制的?

7、简述治安案件调查终结的条件。

8、听证中止的条件。

9、治安案件作出处罚决定前审核过程中需要集体通案的案件种类。P84

10、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

11、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从重处罚的情形分别是哪些?  

12、减轻处罚是如何减轻的?(治安处罚法解释二)

13、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是什么?

14、当场处罚程序的适用条件

15、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16、简述治安案件的查处原则

 

第二篇:【治安案件查处】复习资料

材料分析:

甲(A县人)因征地问题多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一日,甲和家人乙、丙报着小孩丁(4周岁)又到信访局上访,经值班接待人员接待后不肯离去,甲继续在接待室内高声叫喊,并用随身携带的榔头砸坏接待室的桌面,造成接待秩序混乱,致使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工作。上述情况被接待室监控拍到。值班人员报警后,甲逃到路上被巡逻民警抓获。后甲被A县信访局接回A县,A县公安局拟对甲进行治安处罚。

请问:

(1)办案人员应收集哪些证据?

收集的证据包括:甲的陈述;乙、丙证言;信访局接待人员的证言;围观群众的证言;抓获民警的证言;现场视听资料;物证如榔头、被损坏的桌子等;以及其他证据材料。

(2)A县公安局是否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有。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本案牵涉信访事项,由居住地管辖更适宜。

(3)对甲的行为如何定性?应如何处罚?

甲的行为应定性为扰乱单位秩序。故意损毁财物行为与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存在牵连,被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吸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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