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活动板房施工协议书

临建活动板房施工协议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活动板房和围挡制作、安装。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 ,最终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最终价款以南昌市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的相关费用为准。

2、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审核完乙方所报工程结算后支付合同价比例按业主给施工单位结算的比例,余款待南昌市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将资金支付给乙方。

2、完工次日前,甲方应派代表到安装现场同乙方共同按合同进行验收,办理接受手续及结算。如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到现场参与验收而自行启用本板房,则视为对本板房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确认和验收手续的完成。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制作和安装任务。

2、按照工程通用的质量,满足使用要求,属乙方原因造成板房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补,属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板房的安装施工及正常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原因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并协调对外一切关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促裁。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活动板房合同书

活动板房合同书

(本合同一份三页)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方舟钢结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 第一条 订购板房内容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活动板房内容为:

活动板房合同书

活动房面积计算:

1、 房面积也就是实际建筑面积

2、 室外楼梯走道面积也就是实际用料面积 3、 雨篷面积也就是实际用板面积 4、 总面积=(1)+(2)+(3)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 单价为元/m2。本单价不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项目费用。

2、 其他项目:

3、 总金额(人民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定金。

大写:

2、 钢构或板材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大写:

3、 板材进场后2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大写:

4、 验收合格后付清最后的。大写:

5、 工程完工后,甲方未付清所有款项前,本活动房的所有权归乙

方;并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四条 安装地点及工期

1、 安装地点:

2、 安装布置详见甲方确认平面布置图。

3、 安装工期:从年月日

完工。

第五条 工期顺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安装工期应顺延。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因停电造成累计八小时。

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场所、清除障碍、疏通进场道路和施工

用水、用电。

4、不可抗拒力: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水灾、火灾及台风、大雨、地震。

5、甲方代表借故不予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6、乙方安装期间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乙方本着友好的合作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印章):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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