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户门、单元门、防火门采购及安装合同(1108审批稿)

进户门、单元门采购及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1.2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产品价格中包括产品的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嵌缝(含嵌缝材料如聚氨酯发泡剂、胶水等)、检验报告、税费等所有费用。

1.4技术资料

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门洞尺寸、开启方向等),由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盖章后有效;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去现场复核的责任,并将确认盖章后的复核结果提交给甲方。

2.交货地点                                                                      

2.1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

2.2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交货时间

甲方在乙方交货  日前,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地点的要求;乙方在双方确认技术参数、图纸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交货至甲方工地。

4.产品质量要求

4.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包括并不限于门的品牌、类别、级别、生产厂家、执行标准、规格型号、材质、颜色、门面钢板厚度、门框钢板厚度及配备的五金配件必须完全符合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4.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提供样品供甲方封样,乙方确保所供的产品必须与封存样品质量一致。

5.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乙方应在交货前5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  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产品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补齐货物。届时,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仅为乙方交货的凭证。甲方、监理的上述验收行为不作为乙方产品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4乙方产品若在安装、竣工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当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交货后,甲方提供产品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等相关单证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6.安装配合及安装后验收

6.1安装过程中, 乙方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对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工程总承包方交纳全部费用。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包括并不限于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造成损害或财产造成损失,以及甲方因此被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

6.2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当在    日内安装完毕。

6.3乙方确保通过质监、消防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未能通过验收所发生的所有风险与损失。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4安装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负责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甲方组织监理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6.5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验收合格交接单,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移交后出现损坏、划痕、缺配件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7.履约保证金及货款支付方式

7.1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          元)。履约保证金用以保障乙方的交货期限、施工工期、产品与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若乙方按照合同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后15日内,甲方无息返还。

7.2货到工地现场并经甲方、监理方的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     %;安装完成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如有需要)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至本合同款总额的    %;余款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年(自交房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7日内无息返还。

7.3每期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规的产品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

8.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给予配合。若合同变更后,双方应当重新确定交货期。

8.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法定事由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9.违约责任

9.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9.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逾期每日按欠款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9.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

9.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逾期交货或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整改;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或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若乙方逾期15日未补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仍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产品保修约定

10.1质保期自甲方交房之日起算,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超过保质期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取材料费,维修费。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

10.2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锁具问题2小时内解决,其他问题24小时内解决(乙方服务电话:               )。

10.3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约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4当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质保事项或不能满足处理质保问题时,乙方应当补足。

10.5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1.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2.其他事项

12.1乙方承诺并确保自己与所派人员均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施工资质;否则,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12.2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 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附件二:易损件价格清单;附件三:乙方售后服务体系;附件四:乙方售后服务承诺。

12.3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质量标准以较高的标准为准,其他的以形成在后的为准。

12.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日。

12.6本合同双方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自发件后3日视为送达,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第二篇:防火门采购安装合同

防火门供货及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防火门供货及安装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第二条、乙方所供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

1、乙方所供木质防火门品牌为           ,公司名称为            

2、乙方所供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表:

注: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单价内已包括乙方所供产品的原材料价、制作费、安装费、锁具价铰链、闭门器、螺钉、附件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安装费、税金、利润及总包管理费和分包配合费等全部价格,以设计图纸为准。

3、总分包配合费按本分包工程总价的2%计取(含垂直运输、人工机械等供电设备使用费及电费),由甲方代扣缴纳给总包单位。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付款:

1、结算方式:最终以甲方工地现场实际安装防火门数量和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中确定的单价,按面积据实结算。

门的开启方向,不影响本合同中产品的单价。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预付    元作为定金,货到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20%。余款待合格后于20##年年底前付清。质量保证金按5%扣留,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第四条、交货地点、时间及安装工期

1、交货地点: 时代地标工程工地。

2、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发货之日起算起,一个月内首批货必须到施工现场,并从首批到货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到货完毕。

3、安装工期:

第五条、供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1、 产品运输中得运输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将货物妥善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货物装卸车,及装卸过程中的破损。

2、 甲方

第六条、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

1、技术参数:

防火门应选购经消防部门、安全部门鉴定和批准的,并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的产品生产商,达到一门一证。

所选用板材材质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

检验依据GB 12955-2008《防火门要求》。

耐火极限:甲级防火门不低于1.5h,乙级防火门不低于1.0h,丙级防火门不低于0.5h;

2、具体要求:

门扇内必须选用不燃烧材料填实。门锁、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的熔融温度不低于950℃;

门上的合页不得使用双向弹簧,单扇门应设闭门器。双扇门必须有盖缝板,并装设闭门器和顺序器;

管道井门为整栋楼通用钥匙,数量为十把。

第七条、验收

(1)交货验收:乙方提供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样品门一套,(并保证甲方现场免费随机抽取一扇门做破坏性试验)货到工地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乙方提供的样品门为标准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若产品质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且交货时间及安装工期不予以顺延。

货到现场时,乙方应提供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省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用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随产品送达工地,现场验收时必须具备相应资料。否则甲方不予验收。

(2)竣工验收:防火门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接到验收报告后3日内消防质监五大责任主体进行专项验收,并在验收后提出认可或整改、返修要求。如需进行整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修,并承担整修费用,整修完毕,自检合格后重新报检。

消防质监五大主体验收签署后书面验收合格文件为结算前提文件。验收合格时间签署书面意见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第八条、对乙方进场要求及责任:

1、根据工期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安装计划(见附表一)。

2、施工过程中及未移交甲方之前安装防范工作(含成品、半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含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规程,注意安全施工,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监管,积极配合甲方的总体进度安排。

4、乙方应做到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5、甲方应于合同签署日内书面下达每批防火门安装数量,进场前乙方与甲方现场测量门洞口尺寸并确定制作规格及开启方向。甲方若有变更,提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

6、现场施工出现与其他工种交叉、责任不清时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需无条件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费用。

7、乙方负责本工程消防验收并提供验收手续、资料,并确保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8、乙方自行解决工人食宿,工地现场不具备提供住宿条件。

第九条、保修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免费保修二年,产品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免费上门维修或更变零件或整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维修,并在8个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自行让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乙方提供终身维护,质保期满后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材料费,和人工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工程款,逾期7日以上,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利息。

2、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停工等延误其他工程工期或影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货及安装,逾期7日以上,乙方按每天1000元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签约地: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3、合同附件

附件一:施工安装计划表

附件二:初验工作记录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执行人(签字):               执行人(签字):

现场执行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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