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购地的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商议决定,为了建设项目需要,共同出资购买 *** ***** 地(非承包地),双方股份甲方占 ,乙方占 ,甲方先期代垫乙方土地购置费,购买后乙方再归还甲方款项,预计购地 亩。

甲方责任:

1. 提供资金,不得耽误。

2. 对重大步骤有决定权。

乙方责任:

1.代表甲方具体联系村委会、农户,签订购买合同。

2.处理日常事务。

双方在土地购买后再议定下一步合作方式。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同(简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灵台县国税局办公楼

门窗、幕墙工程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平凉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项目部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灵台县国税局办公楼门窗、幕墙工程 工程地点:灵台县国税局 工程内容:灵台县国税局办公楼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无框玻璃门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灵台县国税局办公楼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无框玻璃门窗工程的制作安装,具体尺寸以实物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图纸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全部达到合格。

五、合同价款

1.铝合金门窗:

2.无框玻璃门:

3.玻璃幕墙: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工作: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2. 施工所需水、电、道路均通至施工现场。

3. 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

4. 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承包人工作:

1.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2. 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

3. 加强对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4.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

七、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建筑面积乘以单价等于固定合同价格方式确定。

八、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时以建设单位书面要求为主,不得私自变更工程内容及做法,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并在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若发包人在28日内不组织验收,本工程视为已验收工程。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认可28日内,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工程变更、签证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十一、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建设单位要求的材料,否则无条件退货,合同终止,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十二、补充条款:

1. 承包人必须与土建密切配合,熟悉图纸,预留洞等由承包人现场指导配合,确保正确无误,否则造成返工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 本合同价款包括的施工内容为一次成型所需全部材料、人工、机电、零配件的固定价款,不再做二次调价。

3. 现场施工配合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质量保修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土建工程为 / 年 ,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年,供暖为 ___/个采暖期。

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10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利息返还承包人。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完成后自动解除。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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