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代销合作协议(最终原始版)

商品代销合作协议

第一条 协议双方

甲方:北京宜泰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韩陶瓷洁具公司

1.1 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本协议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于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于20##年___月___日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第二条 合作内容

2.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本协议约定的甲方产品。

2.2 允许乙方销售的产品名称、种类及市场价格、结算价格、预付款价格、余款价格见附件1。

2.3 本协议中的“市场价格”是指甲方对外公开的统一零售单价;本协议中的“进货价格”是指双方进行货款收付时所依据的财务结算单价。

2.4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的产品,乙方按照产品的进货价格支付货款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制定和调整产品的市场价格和进货价格。

3.1.2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第4.2的情况下或其他法定条件下单方终止本协议。

3.2 甲方的义务

3.2.1 甲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于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2.2 根据乙方业务开展情况,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开展销售所需的业务资料文件。

3.2.3 甲方承诺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如甲方因市场情况或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产品的市场价格时,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乙方有权在销售推广中使用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企业标示、有关图片和文字说明等)。

4.1.2乙方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第3.2条的情况下或其他法定条件下单方终止本协议。

4.2  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应利用其门店资源和各种宣传手段,积极、持续地向消费者推销甲方产品。

第五条    价格与结算

5.1  本协议约定销售的产品名称、种类及市场价格、进货价格见附件1。 

5.2  乙方订货时结清当次货款,不论乙方是否进货,每年5月31号和10月31号都需结清之前未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产品抵扣所欠货款。

第六条     质量责任

6.1  由甲方产品的质量本身引起的质量事故或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2  若乙方假冒甲方品牌产品,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享有进一步追究乙方      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负责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由于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一方无法按时执行或根本无法执行合同时,另一方不得追究受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本协议一方的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第九条   备注

9.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1年。若任何一方决定不再延续本协议,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0.2 本协议终止后,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尚未执行完毕的订单有效,并须执行完毕。

10.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本协议的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有与本协议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4  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和解,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依照该会的仲裁规则形成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

10.5本协议为双方共同格守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布本协议有关内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的两年内,双方都不得泄漏对方的商业模式、交易流程、经营战略、销售业绩、客户资料等商业机密;否则,泄漏有关信息的一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0.6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10.7 本协议附件:

附件1:《价格表》

附件2:《采购订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年 __月 __ 日                           20##年 __月 __ 日

附件1                     

价格表

附件2

采购订单

甲方:北京宜泰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韩陶瓷洁具公司

签发地点:中国北京                         

签发时间:2008年  月  日

1、根据甲乙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此次订单,乙方向甲方订购下列产品:

2、付款

乙方应付货款为: ¥   元,乙方已付预付款  ¥0 元,未付款  ¥   元,乙方每年5月31号和10月31号都需结清之前未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产品抵扣所欠货款。

    

3、检验

1)  乙方按本订单规定及其相关合同表述的质量、数量、技术规格等作为验货依据。

2)  若甲方交货产品不符合要求,则乙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4、不可抗力

1)  若火灾、水灾、政府行动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恢复供货。若甲方在事发后两周内仍不能履行订单责任,乙方有权按订单弃权处理。

5、违约或取消

1)  若甲方未能履行订单及相关合同所定的任何重要条款,又无合理解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拒收货品。

2)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取消或终止订单,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6、保密

    未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订单内容以及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报以口头、书面形式出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借或泄漏给第三方。

本订单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宜泰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手机:                                   手机:

日期:20##年__月__日                    日期:20##年__月__日

 

第二篇:产品代销合同

销 售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 (地区)的经销权。

二、所发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价格等详见附一。

三、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质量,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

五、运输方式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由乙方负责。

六、当乙方完成月进货量指标1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1%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七、货款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账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八、乙方在收货后2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7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九、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来回运费需乙方自负。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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