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安装协议

钢结构厂房安装协议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共识;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述, 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

工程面积:约; 平米

工程工费:安装费每平方米合计 元

工程造价:总约: 元、《最后以实际占地面积计费》

施工方式:钢构厂房安装(包清工),甲方负责供应所有材料和耗材到工地

以及工程机械。

施工范围:乙方安装整体厂房钢架、墙板和屋面板。(不含所有土建和门窗

的施工。)

二、施工概述

1、依据甲方的图纸和提供材料进行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双方及时协商解决,不得工 程结束后故意挑问题拖延付款日期。

3、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及自然灾害不在免费维修范围,乙方不负责任。

4、因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钢结构规范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无责。

三、甲方说明

1、甲方做好三通一平的工作,甲方自觉维护好施工过程中的内外部的工作

环境,(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外来人员影响施工,一切工伤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给施工工人提供住宿用房,水电费有甲方承担

3、施工期间不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负责。

4、甲方应该及时将工程所需材料到位,不得影响施工。

四、乙方说明

1、乙方依据甲方认可的图纸和材料按图施工。

2、乙方做好施工人员的教育及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

3、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施工中的监督工作。

五、付款说明

本协议签订后, 乙方工人进场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 元作为首期款,

钢架拄梁安装完之前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 ,

墙板安装完毕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 元, 顶板安装完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 元,

最后竣工付清工程余款 元。

注明:每一阶段的工程款应该及时付清,宽限期不得超出贰天,因工程款原因影响施工进度,所

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补偿,同时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对未交付的工程进行做出更改,使用和转让,以及在没有征得乙方的同意下做出其他变更,否则后果有甲方承担,乙方并视此工程合格,甲方付清全部该工程余款。

五:竣工说明

工程竣工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请示交工验收,甲方也在五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或者擅自使用乙方视为该工程合格,并付清工程余款,验收过程中发现有安装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纠正。

四、其他说明

1、当工程发生纠纷时双方应该互礼互让的原则下及时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需呈请睢阳区人民法院调解。

2、协议未尽事宜另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

4、工程款项结清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5、本协议签字后复印无效。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钢 结 构 工 程

商丘市广润轻钢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第二篇:钢结构(安装)安全管理协议

钢结构(安装)安全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

说明:

乙方应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人委托书,企业安全三证人员岗位证书即:ABC三证”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资料,如: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及其他特种作业上岗证书复印件报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上资料加盖企红章。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生产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有关规定,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本着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制原则,即:项目部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施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本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特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钢结构安装工程

1基地项目)

2

3焊接、脚手架的搭设施工

45、开工日期:

6、竣工日期:

二、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方同主合同中的安全约定对乙方同样有效,乙方应严格遵守。

3、乙方应按照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4、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详细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为其全部参加施工的人员办齐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明细报由甲方检验,备案)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工作。甲方指派 邵长生、李小峰、王占生、郑贺猛 同志负责检查督促乙方。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以及业主方对现场安全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 甲方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乙方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品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并立即落实整改,经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确保所处的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自负。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均由乙方自备。如遇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所借出的设备、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11、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记、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如果确实需要拆除、移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移动。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复审: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措施时,应取得甲方防火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派专人旁站。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作好检测记录,如果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全责。

15、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联系甲方有

关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1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经济损失,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17、乙方在开工前须向总包单位(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10000元(现金交到财务部门、如不交从所付工程款内扣出),如在施工中无违章现象,没有发生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甲方将安全保证金如数归还给乙方(包括违章罚款剩余的金额)。

18、其他未尽事宜:

1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严格执行。

20、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签字、盖章)日生效,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法律、伤亡事故、经济一切损失。

三、补充条款

1、进场前对所属本单位员工进行不少于50学时的入场安全培训教育(安装单位组织),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报甲方备查]否则将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处理。

2、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帽,正确系挂合格安全带否则将给予200元以上罚款处理。

3、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随意动用明火作业,如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提前到项目部安保部门申请开具动火动,否则将给予200元以上罚款处理。

4、结构内严禁私设库房、住人,违者甲方将给予500-1000元处罚。

5、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必须持有[省、直辖市、治自区建设部门培训机构]培训的有效操作证上岗作业。

6、结构内严禁私设库房、住人,违者甲方将给予500-1000元处罚。

7、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临边施工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合格的安全带,2米以上(含)2米、(自行到国家承认的检测机构检测)并报总承包单位(甲方)备案,手持电动工具(机)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临时配电箱必须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否则禁止带入本施工现场使用。

8、依据国家,北京市、城建集团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施工安装作业,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9、严格执行(经营部保存的)绿色云色工、文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与安全生

产承诺保证责任书所有条款(2014.6.18签字、盖章)。

四、钢结构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及行为准则

在钢结构安装过程中,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树立“工作再忙,安全不忘”的思想。为了达100%、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事故为零的目标,凡进入本公司所属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几条。

1. 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

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正确着装。在高于2米(含)

2米的工作面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如有违章者每项罚款200元,并承担违章作业的责任。

3. 施工现场禁止赤脚或穿短裤、拖鞋、高跟鞋、易滑的鞋;禁止赤膊、酒后

操作。屋面、临边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如有违者每项罚款2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4. 任何人不准向上向下乱丢材料、物品、垃圾、工具等,操作中思想要集中,

不准开玩笑、打闹、玩手机、做私活,如有违者每项罚款500元。

5. 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挂梯中间要扎牢,上部要有防滑措

施,移动时不准有人在上面。脚手架移动前施工人员应下来。如有违者每项罚款200元,并承担违章作业的责任。

6. 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工具用完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内。

遇有暴雨、浓雾和五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雨、雪下过后应先观察是否湿滑和是否有霜、冻,如有应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7. 晚上外出必在21:00以前必须回来。对工人在非工作时间内及施工现场范围

外的行为,甲方概不负责,出现问题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人不慎负伤按相关保险办理,负伤工人工资按正常工资标准的发放。

8. 所有人员如违章指挥、操作、作业,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

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6月18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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