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

甲方(伤害方):

乙方(侵害方):

甲乙双方因工作之间矛盾发生纠纷,甲方将乙方致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现经医院治疗以痊愈。经双方冷静理智慎重考虑后,现将乙方的伤害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承担乙方的全部医药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医药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及营养费和日后有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后续治疗费用、康复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壹万元。

2、乙方承诺在甲方与乙方结算医药费用后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3、如甲方在乙方治疗终结后不能补足乙方的损失,乙方保留要求甲方赔偿及承担刑事责任的诉权;

4、在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医药费用后,甲乙双方的争议全部了结,任何一方均不得再另生事端,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得低于叁万元;

5、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因本事故扩大矛盾节外生枝,否则后果自负;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

反悔;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公安机关备案。

甲方:

附; 年 日 乙方: 月

 

第二篇:安全生产协议书

吉林铁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和吉林市华山路改造项目各栋号施工队

安全协议

签约双方

甲方:吉林铁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隆硕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理由

根据甲、乙双方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内容,承担(吉林市华山路1#2#3#4#5#楼钢筋、混凝土、砌筑、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为保证施工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满足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特签订此协议。

协议内容

一、 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进行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交底,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有监督、纠正乙方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对不服管理的人员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

3、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生产安全的劳务作业环境。

4、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

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7、根据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规定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要求乙方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或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违章施工,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二、 乙方的具体责任:

(一)规定

1、各班组应按规定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并且每旬应向项

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一次情况,每月向项目经理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2、班组对新进场的工人要造花名册,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各班组每周要召开一次班组安全生产例会。

(二)安全生产指标:

1、杜绝死亡与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2‰。

2、无发生火灾与机械伤害事故;

3、无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4、安全活动考核指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安全生产纪律:

第一条: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建筑“三宝”(即安全帽、安

全带、安全网)。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凡是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给予经济罚款,发现一次罚一次。

②.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拴好安全带,如有不拴者,由施工员与安全员责令其停

工,并给予经济罚款。

③.二米以上的高空,要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如不按规定挂设好安全网而发生

事故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条:严禁光脚或穿高跟鞋、拖鞋及防滑性差的硬底鞋,喇叭裤和不穿衣服进入施

工现场,如有违章者罚款(如是现场管理人员加倍重罚)。

第三条: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且施工员与安全员有权隔止其施工作业,否则造

成一切责任,由自己负责。洒后闹事者,按公司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处惩。

第四条:施工现场严禁打架、闹事,违者视情节轻重,有权责令其停工、写检查,并

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条:凡是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作接零、接地保护的,对操作电工罚款;私接电线的

罚款。

第六条:配电箱必须关好门,固定干燥处使用。

第七条:现场的防护设施,末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的,任何人不得拆除。如有发现,

给予罚款。

第八条: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如有第二次违章者,必定重罚。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工棚、职工宿舍、配电室、木工棚与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配

备消防器材,(灭火器材由甲方提供,由乙方进行保管)严禁使用三炉(如电

炉、煤油炉、火炉)如果被发现,除没收炉具外,并给当事人处以款。

第十条: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所有电器开关必须全部关掉。电热毯必须拔掉,如有违

反,将进行重罚。

第十一条:禁止在宿舍内做饭,起火做饭应到指定的厨房。如有发现除收厨具外,并对

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宿舍内要保持卫生,每天进行清理。吃的剩饭、剩菜禁止乱倒,要倒到指定

地点。如有违反,将对违反者进行处罚。

以上规定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罚款从各班组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宿舍内必须设垃圾桶和吸烟桶,吸烟桶必须浸水式。如发现乱扔烟头现象将进

行处罚。

(三)吊车安全协议

1、根据作业特点、施工环境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好有针对

性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签字方可上岗。严格控制违章指挥和

强令冒险及违章作业。

2、根据起重机械的作业班次和作业台数,合理配备信号工,每台塔吊作业时信

号工配备不少于1名。

3、信号人员必须保持稳定,并配备相应的指挥工具、配戴明显标志。根据施工

现场作业环境配备相应的信号指挥工具,确保信号—塔司—信号之间试听联

系畅通无阻。

4、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械的基本性能,吊装安全知识,作业中精神集

中。

5、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吊索具超标磨损和故障使用情况,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

具必须报废更换,对设备故障必须排除,严禁侥幸、冒险从事任何吊装作业。

6、严格执行信号和指挥的相关规定和安全作业“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指挥和用指挥哨信号嬉戏。

7、必须配备有吊装知识、反应灵敏的挂钩工。作业中必须正确绑扎和挂钩点,被吊

物件重心平衡。非标构件其调运就位后作规程规定方法作业。吊点及绑扎不牢,号工不得指挥起吊。

8、掌握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重物和散料下方站人,对突然出现的事件要果断指挥

塔司妥善处理,确保施工现场料具吊装安全。

9、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10、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11、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12、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13、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14、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15、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16、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

施不准吊。

17、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8、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19、在每班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在检查和作业过程中发现事

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20、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起

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完好。

(四)临时用电协议

1、各施工队必须配备有资质,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1名。要通过项目部备案

审核。

2、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技术标准。

3、持学习证人员不得独立作业,应在持操作证人员的监护下作业。

4、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专用工具。

5、雨、雪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后甲方乙方各自负责的供电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6、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方法。发生事故后应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

7、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与维修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

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临时线路切断电源或拆除。

(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接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

何情况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

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联锁装置。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8、生产工人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

(1)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中的井口的配电箱必须有专人看管,看管人员有事离开时,

必须拉开刀闸开关切断电源,并锁好箱门。

(2)水泵(含潜水泵、一般水泵)接通电源前,水中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返回地面,接通电

源后严禁一切工作人员下水作业,在确实已经断开电源后方可下水作业。严禁边抽水边作业。若地下水过大时,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者,必须另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3)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如振动器、水磨石米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穿绝

缘鞋、戴绝缘手套。

(4)电源电缆长的移动式用电设备,必须设专人执行,调整电缆(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绝

缘手套)严禁电缆浸水。

(5)每天下午下班时,必须用绳子把潜水泵从水中(井下)运回地面,不准利用电缆当作绳

子提升潜水泵。

(五)关于临边和高空作业的安全协议

1.上班时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洒后作业。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脚手架必须牢固可靠否则不得施工。

3.搭、拆脚手架时,必须注意施工现场的用电,如配电箱、电缆、外用线路等,严禁乱扔乱丢,以防触电或击伤他人。

4.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联,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5.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敷设的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6.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应及时清除。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防滑木条。

7.在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桥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8.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受力冲刷的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设备。

9.吊蓝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蓝的钢丝绳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步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蓝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子与吊蓝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磨擦,靠近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用升降的吊蓝,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返向杆徐徐降落。

10.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cm,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

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码差不得超过10mm。

11.脚手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13.拆除脚手架,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

间扣,再拆两头扣,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14.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有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脚手架搭设、拆除的一般性规定:

15.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1)拉顶点必须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小于6m一个拉顶点,垂直距离不小

于4m或每层一个,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横杆的结点上。

(2)对于18m以上的高层脚手架要有卸荷措施的设计方案,卸荷的形式一般为三种;一

是悬吊式,在结构以60度角悬挂架子;二是挑平式,从结构中水平挑支架子;三是撑顶式,将架子荷载经撑杆传到结构和地面。

(3)卸荷以15-18m为一段,不平距离应根据设计方案确定,若卸到建筑物上荷载多,

则水平距离应密集,若少,则可适当放宽。

16.压栏子(抛撑)的间距不得超过7根立杆,超过三步高度时,每隔三步应绑一道马梁,并加反压栏子。斜杆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度。

17.马道(坡道)

(1)马道搭设坡度以其马道使用而定,若是运料马道坡为1:6(高:长)。若为人行马道坡

度是1:3(高:长)。

(2)马道的宽度也分运料和人行两类,生产马道不小于1.5m,人行马道不小于1m。

(3)马道脚手板铺严后,须加厚为3cm,间距不大于30cm的防滑条。

(4)之字形马道转弯处应搭设休息平台,宽度不小于1.5cm。平台处应绑剪刀撑或八字

戗。

(5)马道及平台必须支搭栏杆和挡脚板。

18.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cm,里脚手的支架间

距不得大于1.5m,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距应绑斜撑拉固。

19.脚手架,凡高度10~15m的要设一组缆风绳(1~6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在搭

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拴在地锚上,并用花蓝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拴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

1.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牛顿)。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2.立杆

(1)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cm,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

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立杆接长搭接时,其搭接形式必须有足够强度。杉槁搭接的有效长度不小于1.5m,绑扎要不少于3道,绑扎材料需用8#号铅丝。

(2)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并设金属板墩或绑扫地杆。钢

管搭接要使用“一字型”对头卡扣。

(3)单排立杆离墙的距离,最宽不得超守1.8m,最窄不得小于1.5m;超过1.8m宽必须

搭设双排架。采用钢筋排木的单排架,立杆与墙距离,最宽不超过1.2m,最窄不小于1m。双排架外皮立杆离墙距离一般为2~.5m,里皮立杆离墙距离不小于50cm,不大于60cm。立杆间距离大不超过1.5m。

3.大横杆

(1)大横杆的搭接,当选用杉槁时有效搭接长度不小于1.5m,小头压大头顺序绑扎,绑

扎不小少于3道,且需用8#号铅丝绑扎。

(2)钢管脚手架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3)大横杆搭接要交圈、不能错开和断开。大横杆上下间距最大不应超过1.2m。

4.小横杆

(1)小横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m,放正绑牢。不平时只许垫木块,不许垫砖块等易碎物,

脚手板翻板后,下面要留一层脚手板作为防护层。不铺板时,排水间距不得大于3m。

(2)单排架子的排木,靠墙的一端必须插入墙内至少14cm,对头搭脚手板的搭接处必须

用双排木,两根排木析空隙为20-20c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绑吊杆和支柱。

5.竹脚手板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75m。

6.外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m,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

7.脚手板的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小横杆15c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cm。严禁存有踏头板。

8.凡2cm以上架子每步绑两道栏杆,挡脚板立档(18cm高)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将网的下口封牢。护身栏及挡脚板必须随施工层的升高而升高,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9.设在脚手架外侧交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0为宜的夹角,的宽度以不超过7 ,且剪刀撑交叉点应绑在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该协议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由于乙方人员违反协议中规定的内容和乙方不能履行管理职能所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备案审核。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负 责 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