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分包经济纠纷2

承诺书

陈建华同志承接的长沙德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美洲故事一期东区高层H1、H2、3号商业中心工程项目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在建设过程中,分包工程所产生的经济纠纷由陈建华同志自行承担,与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闽商分公司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7月23日

承 诺 书

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由本人承接的长沙德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美洲故事一期东区高层H1、H2、3号商业中心工程项目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在建设过程中,分包工程所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7月23日

 

第二篇:分包承诺书

承 诺 书

昆山市建设局: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规定,本公司在承建 工程中,除了将下列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下列单位施工以外,其余的分项(部)工程保证全部由本公司独立完成。特此承诺。

分包承诺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