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外出比赛安全协议书

学生外出比赛安全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拉丁舞事业的发展,让学生创造与同龄人相互学习的机会,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舞之梦艺术培训学校受十堰市文体局、舞蹈协会、丹江口市《亚洲天池》杯的邀请,参加20xx年8月22日—23日比赛。

本着学校推荐,学生家长同意,学生自愿报名的原则,为确保活动圆满顺利,特此签约以下安全协议: 甲方(学生监护人):参赛学生姓名 乙方(舞之梦学校负责人):

1、甲方自愿参加本活动,承诺遵守协议规定,乙方负责组织本次活动;

2、乙方原则上要求甲方由家长陪同学生比赛,负责学生的安全起居,由于特殊原因,个别家长不能陪同的,由学生家长签字,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自己承担,乙方所收的250元费用,由乙方负责安排车旅、生活费用等,活动结束,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3、比赛期间,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乙方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甲方协助乙方组织管理参加活动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4、乙方不负责甲方在往返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在途中发生事故,使本人或他人等造成伤害的损失,乙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比赛期间,个人财产安全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5、比赛期间,要求学生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因误时未参加活动由甲方负责。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开始生效。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

7、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8月22日—23日活动结束。

甲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名:

乙方代表签字:

 

第二篇:出入证协议

学生出入证办理安全协议

为了确保办理出入证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

1.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居住在尹集街上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出入证。

2.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

4.学校为每位办理出入证的学生发放出入证,学生进出校园应向门卫出示出入证,并按规定时间上学、放学(早晨上学时间:5:40,上午放学时间:六七年级11:50八九年级12:00,下午上学时间:12:50,下午放学时间:六七年级6:00,八九年级6:10,晚上上学时间6:50,晚上放学时间8:30)若学校时间调整,按调整后的时间为准。学校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在校外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有特殊情况者。

考虑个别同学的特殊需要,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同意,学生可以外出就餐。为了学生安全,为明确责任、避免纠纷,经学校、学生本人及家长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外出就餐住宿的学生需办理校园出入证,学生持证件可以出入校园,无证者一律不准出入校园。

2)、外出就餐住宿的学生应注意饮食卫生,若发生食品卫生相关意外伤害,一律由家长和学生负责,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3)、学生不允许吃外卖的食品,若出现食物中毒等相关卫生事件,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4)、学生凭出入证离开校园后到进入校园前这一段时间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都与学校无关,责任由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交通安全、打架斗殴、绑架勒索等意外伤害等责任)

5)、家长在本协议签字即认可本协议内容,协议即时生效。

6.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尹集镇中学(盖章)

学生签名: 乙方(学生监护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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