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场施工协议书

工程进场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黔西南州义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新区工委、管委会的要求,为加快本工程建设,要在抢抓时间、抢机遇、抢进度的情况下,根据新区工委、管委会采取的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并按照创新建设管理模式的管理程序采用综合评分的原则,选定乙方作为本工程的先期进场的施工单位,甲方将本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施工进场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作内容: 路段的路基、桥涵、排水等

三、工程计价原则:本工程采用04市政府定额计价,人工费参照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297号)文件执行,工程量采用清单计量,经甲方公开招投标,如果乙方中标,则按中标单价签订施工合同,继续施工;如乙方未能中标,则由指挥部技术组织监理单位、乙方及中标单位等相关人员,要求中标单位按中标单价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给乙方;结算后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四、计量原则: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量以现场监理代表和业主代表(指挥部技术组人员2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格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的工程造价以现场业主代表、现场监理代表现场签证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按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计算。

五、退场机制原则

(一)工程招投标结束后,如果乙方中标,则按中标单价签订施工合同继续施工。

(二)如果乙方未能中标,则由指挥部技术组织监理单位、乙方及中标单位等相关人员,要求中标单位按中标单价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后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由中标单位按合同规定接着施工。

(三)工程量认定后3天之内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六、工程款支付原则

(一)进场队伍必须交纳400万元用于支付前期工程款;

(二)全额垫资。工程完工,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一个月后2年内付清工程尾款,在2年内按照1%的月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若2年内无法支付工程尾款,建设投资人可在义龙新区规划区内选择土地,采用土地评估价为基价用土地进行抵购。

七、工程质量及相关要求

(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按施工程序上报监理及业主进行验收,未经监理、业主验收就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将不予计量;

(4)本工程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按相关竣工

资料完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本工程要求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陆份。

八、承包人进场后必须自愿服从业主及指挥部的管理和安排,保证按业主及指挥部要求做到24小时施工制,并按要求无条件退场,所完成工程量按市场价70%进行结算。

九、本工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警示标语、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十一、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到工程公开招投标程序结束自然失效。

工程进场施工协议书

 

第二篇:进场施工承诺书

进场施工承诺书

我叫 自愿到 (施工队)国威大厦项目从事 工种作业, 是 (施工队)工人.

为配合规范工程管理,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本人作如下承诺:

本人与 (施工队)签订劳务合同,与其发生劳务关系,在其领导下进行各项工作。服从管理按承诺书履行自己的职责。

1. 服从执行总包 分包及施工队的各项制度管理。如有违反,愿接受处罚。

1)执行进退场登记检查制度; 2)工卡牌使用管理制度;

3)登记注册 安全教育制度; 4)合同管理制度;

5)工伤保险制度; 6)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7)宿舍管理制度及卫生,用电,防火,治安等规章制度; 8)食堂就餐制度;

9)按月向总包方项目部提供出勤记录,以便于总包方监督管理。

2.施工 生活过程中要团结友爱,不打架,不闹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当与工友,班组发生矛盾时,即时向领导或组织汇报,求得和平,公正解决。

3.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等),向劳动合同单位(施工队)申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解决,或越级向总包单位请求协调解决,决不采取任何过激行为。不打架闹事,不破坏生产和公司财产。如有无理及非法行为则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5 发生劳务纠纷会自觉向劳务合同关系方 (施工队)申诉协商解决。 承诺人 日期年 月日

以上承诺本施工队确认,施工队名称 承诺签订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进场施工承诺书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操作工人各一份。

劳务承诺书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职责, 班长 和 在国威大厦项目工地进场时,经双方协商后,特承诺以下事宜:

1. 进场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本项目工作卡(不收工本费)。如损坏或丢失,要急时补办(补办收取工本费5.00/卡),退场时交回工作卡。

2. 本人自愿到国威大厦项目约定试用期为天,工资 元/天。用期满后如继续留用,计时工 元/天,承包工为 。如试用期间不合格,以试用期约定工资结算并自动离场.

3. 本人在国威大厦项目工作期间承诺:服从并执行总包 分包及施工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管理, 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 生活过程中要团结友爱,不打架,不闹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当与工友,班组发生矛盾时,即时向领导或组织汇报,求得和平,公正解决。

5. 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等),向劳动合同单位(施工队)申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解决,或越级向总包单位请求协调解决,决不采取任何过激行为。不打架闹事,不破坏生产和公司财产。如有无理及非法行为则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6. 发生劳务纠纷会自觉向劳务合同关系方 (施工队)申诉协商解决。

承诺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承诺施工队确认,施工队名称承诺签订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进场施工承诺书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操作工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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