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

甲 方:

乙方:

20xx年年9月 日 时 分,甲方 驾驶赣B 牌号二

轮摩托车行驶至梅州市丰顺县 路段红绿灯处与乙方

驾驶的粤 牌号的两轮摩托车发生剐蹭,造成乙方

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报警,报警后丰顺县公

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警对现场做了笔录(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甲方将乙方送至 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 自愿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赔偿给乙方 各项损失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二、 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将上述赔

偿费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上述赔偿费用是对乙方三人的赔偿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用后,乙方之间的分配与甲方无关。

四、 如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本协议签订后对上述事

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比例为由向另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具体有同等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第二篇:赔偿和解协议书

赔偿和解协议书

甲方(赔偿义务人):

身份证编号:

地址:

乙方(赔偿权利人):

身份证编号:

地址:

乙方于 年 月 日过街时被甲方骑自行车撞倒,甲方造成乙方腰椎压缩性骨折,报警后,成都交警三分局调节为双方各负一半责任。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因甲乙双方过错造成乙方腰椎压缩性骨折,自乙方受 伤之日起截止乙方康复之日由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甲乙双方各负50%的责任。如造成乙方残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伤残费,需进一步协商解决。

2、经医院检查,治疗方案为:保守疗法,目前经华西附一院急诊科诊断需治疗三个月,需要一个人全天护理,期间护理费:70元/天*90天=6300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3、因甲方造成乙方骨折,尝失劳动能力,退休返聘为蓬安县城东路小学任课教师为:每月工资:1500元/月*3月=45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

4、营养费经甲乙双方协商每天费用为:

5、乙方因甲、乙双方过错造成乙方腰椎压缩性骨折,需复查,由此产生的费用(医疗检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负责费用的50%。

6、经医院诊断一个月后需复查,如果乙方没有康复迹象,需要进一步治疗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检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各负责全部费用的50%。

7、乙方康复事故纠纷就此结束,此协议本协议一式三份,经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公正,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交警三分局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时间:

见证单位:

附: 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