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 , (以下简称甲方)男, 岁,现住址: 。 合伙人: ,(以下简称乙方)男, 岁,现住址: 。 合伙人: ,(以下简称丙方)男, 岁,现住址: 。 上述合伙人为了共同利益,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地点: 。

第二条、合伙期限: 本协议所列项目完成协议终止 。

第三条、本合伙出资比例为40%:30%:30%;合伙人共出资 伍拾万元整 。其中 甲方 出资现金与设备,另以技术和经验折合人民币共计 叁拾万 元入股。 乙方 出资现金 壹拾万元整 ; 丙方 出资现金 壹拾万元整 。合伙人于 以前将资金与设备交齐。

第四条、本合伙以出资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合伙双方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盈余分配

1、因“项目方”(非本协议合伙人)以工程进度做为付款依据。甲方做为设备出资方,故前期盈余十万先付给甲方,做为设备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设备成本费用,其它盈余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条、合伙人分配事项

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做如下分工:

合伙人决定委托订立合同,并负责工程的实施和财务及后勤工作。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维护合伙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第八条、未经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权限活动。

第九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诉。

第十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 ,男, 岁,现住址: 。 合伙人: ,男, 岁,现住址: 。 上述合伙人为了共同利益,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地点: 。

第二条、合伙期限: 。

第三条、本合伙出资比例为1:1。合伙人各出资壹拾万元整 。其中 出现金 ,另以技术和经验折合人民币 入股。 出现金壹拾万元整 。合伙人于 以前将资金交齐。

第四条、本合伙以出资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合伙双方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合伙人分配事项

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做如下分工:

合伙人决定委托实施。委托 负责财务及后勤工作。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维护合伙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第七条、未经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权限活动。

第八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诉。

第九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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