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遂宁东风南方汽车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企业设置安全领导小组、协调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遂宁东风南方”全体员工。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成。

六、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工作。

七、各级领导对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落实本《安全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八、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各级人员、各部门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九、从业人员应提高对安全的认识,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本《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本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颁布,企业部门、人员设置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十一、本安全管理制度经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第二章 安全管理监督机构

一、安全管理机构:

(一)领导机构

1、安全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

主管(组长):张锐

副主管(副组长):林燕

成员(组员):何林、刘俊林、陈秋金、何流、杨霄

2、安全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安全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

(2)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安全方针、安全管理目标。

(3)负责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及其费用的审批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于本单位在安全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的审批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听取安全主管领导工作汇报,分

析安全形势,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

(6)审查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体系。

(7)支持安全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安全员的工作。

(8)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动群众搞好安全工作。

(9)对于轻伤事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对于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10)年终安全工作总结与考评工作进行审批。

(二)安全管理部门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设在行政部,管理部门经理:林燕

2、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安全资金投入年度计划。

(4)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协助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指导各部门和组安全员工作。

(8)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研究处理。

(9)定期组织公司性大检查,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做好记录,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负责对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13)总结和推广安全的先进经验。

(14)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计划,并按规定报

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

(16)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17)负责统计和收集安全资料及其档案管理。

(1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19)向主管领导提出安全工作的奖惩意见。

(三)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公司日常安全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贯彻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管理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小组)

(一)机构

主管(组长):张锐

委员(组员):各部门经理、主管

(二)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小组)职责

1、向职工宣传有关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劳动保护计划、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安全劳动保护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3、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责任制

一、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企业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法规、规章。

3、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组织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并考核责任职落实情况。

5、组织制定完善并督促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保证本企业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7、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9、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0、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11、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二)安全主管安全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主持本企业的安全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4、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5、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审批落实措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确保安全。

6、主持安全工作例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技措经费的有效使用情况。

9、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0、加强对安全工作的考核,向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

(三)部门经理(车间主管)安全责任制

1、部门经理(车间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理解,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安全法律、法规。

3、认真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本企业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职工、转岗人员进行车间级教育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5、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检查。

6、在(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标准化。

7、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8、每月至少认真检查、分析一次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采取具体措施,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9、做好本部门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0、分析本部门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

11、严禁对部门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2、发生安全事故,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3、对本部门安全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四)组长安全责任制

1、企业内各组长为本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组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认真执行本企业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组从业人员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对新入职的从业人员进行组安全教育。

4、组织本组从业人员学习安全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5、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6、教育并每天检查组人员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记录。

7、每天对设备运行、安全防护装置、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车间主任。

8、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组织全组从业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五)组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协助组长做好本组安全工作,接受本部门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工作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及时上报组长或车间安全员。

5、检查督促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六)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

1、从业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对本人的安全负责。

2、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

3、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上班后,对自己操作的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组长或组安全员汇报;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

5、对企业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并且要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而且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7、搞好文明,保持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各部门安全责任制

(一)办公室安全责任制

1、接到上级有关安全指示文件、资料,及时转交企业总经理审批后,需要汇审的及时转发有关领导,需要贯彻执行的及时打印、下发,并做好发文记录和文件存档工作。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搞好所管辖部门的安全工作,并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二)服务部安全责任制

1、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

2、编制实施计划,同时编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计

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技术安全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发现现场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发现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时,要果断处理,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5、各级调度会,应有安全内容;组织经济分析活动,应同时分析安全情况。

6、在总结、评比工作时,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7、在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应先解决安全问题。

(三)行政部安全责任制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遂宁市安全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2、组织有关部门对新来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制定企业年度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4、搞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的,提出处理意见。

5、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等。

6、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

7、分配工作时,注意禁忌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8、对工伤人员进行工伤评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9、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四)财务部安全责任制

1、按照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投入经费、并单立科目,专款专用。

2、按时拨付安全投入资金。

3、负责监督安全投入费用的使用。

4、建立安全专项资金账簿。

三、安全检查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二)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

1、企业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工会人员参加。

(1)综合安全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章行为等情况。

(2)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前安全隐患、应急准备,节中值班、节后设备重启和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安排对重点部位和部门进行检查。雨季防雷电、夏节防高温、防汛、冬季防火、防冻。

(4)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

2、部门综合安全检查,由部门安全主管人员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一次对所管辖的作业场所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进行检查。

3、专业性的安全检查,按职责分工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包括聘请专业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2次。

(1)设备部门对电气设备、起重机械设备、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安保部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

4、日常巡查:重点对重要部位、危险源等进行安全检查。

(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部门安全员每月一次。

(2)部门安全员组织人员每天一次。

(三)安全检查表设计。各类安全检查表由安全检查组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检查重点、设计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等,并报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四)隐患整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四定”原则:定整改内容、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和费用,定完成期限。

1、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各类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严重和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由组织部门组织整改。

2、车间、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有困难的报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五)企业安全检查记录、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在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备案。车间班组检查记录,每年交安全主管部门归档。

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我企业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有:配电室、喷烤漆房等特种设备。

(一)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都必须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必要时设置专人看管。

(五)特种设备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六)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八)危险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九)用电的设备、设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十)室外的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按说明书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安全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在企业活动中,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在劳动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被企业采纳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给予奖励。

4、对予制止和抵制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

1、在过程中,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对所使用的设备未认真进行日常保养和检查、检修或检查不合格的将进行批评和处罚。

2、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或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3、对于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进行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和屡次违犯者酌情处罚。

4、对在过程中,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或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和隐瞒不报者将进行处罚。

5、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6、对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管理部门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

7、对特种作业人员证照,未通知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的管理部门和个人酌情处罚。

8、各级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加重处罚。

(三)奖励与惩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本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

(四)处罚款由财务部门单独立账,罚金用于安全工作。

六、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信息的沟通,消除安全中的不安全因素,我企业决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一)企业定于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下午2:00为安全例会时间(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地点:办公室。

(三)参加人员: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各部门安全负责人。

(四)主持人:总经理或安全负责人

(五)会议内容:

1、学习或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听取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上一周安全工作的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3、讨论当前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整改方案或措施。

4、听取其他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研究或讨论本企业在安全方面应给予奖励或批评教育及处罚的部门、车间班组或个人。

6、安全主管领导对上一周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7、对于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属于非本企业的隐患,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属于本企业的安排计划予以排除。

8、每次会后,写出会议纪要,发放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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