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协议

临时用地协议

甲方: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莲花村 (村或社)

乙方:中铁隧道集团四处广甘项目部 (建设用地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广利府发【2008】9号的相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临时使用土地,现就用地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位置及用途:乙方临时使用的土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莲花村二、四组。

二、用地面积:总用地29.727亩,其中耕地20.408亩,林地9.319亩,其他农用地_______亩;建设用地______亩;未利用地______亩。

三、使用期限:2011.9.16—2012.3.15(耕地按小春一季计算,林地按半年计算)。

四、补偿费用:乙方必须按政策规定做好临时用地的补偿,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20900.93元。(大写:贰万零玖佰玖角叁分)

五、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制定复垦方案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复垦后的耕地需经市、区国土所、农业和镇、村、组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所缴纳

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

六、用地限制:乙方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破坏地下资源、埋藏物和用地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并不得在所使用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如遇国家建设需征收该宗地,乙方应自行拆除修建的临时建筑物,并将土地无偿交还甲方。

七、临时用地到期后,如需再用,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用地手续。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报当地政府备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办)人民政府一份。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乡镇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临时用地协议

临时用地协议书

用 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用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 ,根据 文件,甲方需使用乙方集体土地,用于兴建 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置

该宗地位于******* 乡(镇) 村 组,其四至界线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该图须经甲、乙双方盖章认可。

二、用地面积

总面积 平方米( 亩),其中农用地 平方米( 亩)、建设用地 平方米( 亩)、未利用地 平方米( 亩)。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甲、乙双方协商,按占一季补一季的原则,临时用地补偿费总额为

万元(大写: 元整)。甲方临时用地结束

后,进行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适宜耕园地种植。

四、付款方式

甲方临时用地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一次性付清临时用地补偿费,乙方负责在 日内清除地面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

六、本协议一式拾份,由三方签字盖章且该宗地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甲 方:(章)

负责人:

乙 方:(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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