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地协议

临时占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青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需要,经洽谈协商后,乙方租用甲方部分土地用作路桥工程临时建房用地,为了做好临时占地的使用工作,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依据鲁土地用字【2005】3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等条款规定,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位置

临时用地位于临朐县沂山镇陈家泥沟村村西南,高速公路路基东侧。

二、临时用地数量

临时用地占地共计8.73亩。(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临时用地自20xx年6月30日起征用,使用期限暂定为2年0月,即至20xx年6月30日止,如果乙方由于施工需要,继续使用,甲方应无条件同意乙方使用期顺延,延长使用期内使用费用计算与本协议第四项计算方法相同。

四、临时征地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计费标准:临时用地按1500元/亩×1年(公历)计费。 不足一年按月计费,每亩每月为1500元/12=125元计取。共计:8.73亩×2年0月×1500元/亩=26190元。

(二)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经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认可后,乙方按年度付给甲方征地费13095元,甲方即为乙方提供场地。

五、临时占地用途

临时占地用作生产、生活用房建设、所需材料和机械车辆的存放。

六、甲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临时占地,在临时占地使用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施工秩序及生活和单方擅自解除本协议。

2、费用标准为最终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额外费用,并保证乙方工程完工后顺利撤场。

3、甲方为乙方办理好临时占地使用手续,经镇土管所认可,出具土地使用证明。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临时用地,用水及进场交通有关事宜。

5、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村民闹事、纠纷时,由甲方负责全部处理,与乙方无关,并保证施工单位的顺利施工和工程完工后的安全撤场。

6、施工中不可避免地造成扬尘,废水的排放,容易给周围作物造成污染,如果出现上述现象,村民到场地闹事,甲方给予协调解决,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临时占地费用。

2、在临时用地范围和征用期间,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无故干涉。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提高环保意识,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所有与临时占地有关的业务,只与甲方单独往来,因临时占地而引起的与外界的关系由甲方处理,除临时占地费用外,乙方不承担任何与临时占地有关的其他任何费用。

八、经双方协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期满后,乙方的设备、材料、彩板房、供电部分拆除变压器和电缆及生产、生活用品全部撤出,在工程交工后,乙方负责所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

九、本合同实施过程,由沂山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十、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监督方各执壹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使用土地结束日终止。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监督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建房占地协议

建房占地协议

建房占地户(甲方):

提供土地户(乙方 ):

经双方协商,甲方在乙方包产地修建住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占用面积:甲方占用乙方包产地(凹田)共计: ㎡。

二、土地补尝项目: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安置费,青苗费等相关费

用 : 元。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协议签定之日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元(大写 元整)。占地时间为 年 月 日。

四、占地四界及地名:

五、产权及责任:甲方在付清乙方费用后,土地由甲方长期使用,所建房屋及其建筑物产权归甲方所有。

六、如果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或者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给甲方,乙方予以配合,所需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或者要求补偿。如果该土地被国家征用,全部征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七、经双方同意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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