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核心提示:一份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具体是怎样的,还要视具体协议内容而定。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婚前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在中西方的法律效力中是不太一样的,例如西方婚前可协议权、赡养费给付等等,但这些在我国法律中却是无效的。一份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具体是怎样的,还要视具体协议内容而定。

  婚前协议书涉及离婚无效

  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钱等。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契约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各位准新人们在签下契约之后要记得双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公证后再交由第三者一份更为安全,但签订后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若是经由上述流程,这份契约当然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没有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是大家要特别注意的!

  其实,准新人们也不必为了是否签订一纸婚前协议书而烦恼不已。婚前协议书能让双方在基本问题上有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更重要的是,小两口在进入婚姻之际,双方应该都要用心共同经营婚姻生活。若是真的生活不下去,俩人都能有好聚好散的心态才能好好解决后续问题。这样的心态应该比婚前协议更为重要!

  另类婚前协议部分内容具法律效力

  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狗、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

  相关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包含方方面面的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也已有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依照“婚前协议”得到赔偿或因“婚前协议”引起双方矛盾的事例。因此,新人们最好在签订这种另类“婚前协议”时先考虑清楚,不可把这种另类“婚前协议”当成儿戏。

 

第二篇:婚前协议书样本

婚前协议书

甲方(女)姓名:_____________ 乙方(男)姓名:______________ 兹因双方情投意合,故订于________年___月__日在________举行婚礼仪式。为了能够营造一个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健康乐观、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美满婚姻的共识下,继续发扬恋爱时期相互欣赏、互为促进的恩爱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中有关规定,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财产约定

(一)房产

1甲方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权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

乙方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权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

2、婚后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重置财产中如包含该部份财产价值,仍属原产权人,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若对该房产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二)动产

1、甲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乙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2、婚后,货币存款不因存单到期另行转存而视作共同财产,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归原存款人所有。

3、婚后双方继承或接受的赠予归各自所有,被继承人和赠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三)贵重物品约定

甲方拥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拥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后若对该部分财产变现,现金归原所有人。

(四)家庭财务

1、登记后,乙方须向甲方公开经济收入账目,不得少报、瞒报和漏报。

2、乙方方将工资卡、信用卡及现金等所有收入,交由甲方管理和支配。

3、甲方承诺在管理家庭的经济账目中,财务公开。

4、甲方保证家庭收支平衡,并有节余。

5、在单项家庭消费1000元以上,须告知对方,并一起商定。

二、相互忠诚义务

知对方,对方有知情权,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若违犯视同背叛性质。

三、信任尊重

(一)双方要互为信任,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信任对方。

1、若遇事心有疑问,应抱以信任和积极的态度,及时向对方求证。对方也应用积极的态度及时回应,解释,消除疑问。

2、双方在出现任何问题时,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态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不出口伤人,不翻旧账,不消极。

3、在双方遇有矛盾、争执,双方要主动退让,包容。必须倾听对方的说明,解释。

4、若双方发生争吵或生气,必须当天和解,不管什么不愉快的事不能放过夜,更不应以消极的态度,引入冷战。

四、生活态度

(一)双方对待婚后生活,继续坚持二十四字原则:爱财有道,不贪不赌;不拿不要,自食其力;轻松工作,智慧赚钱。

1、要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和有科学健康的方法,并确保家庭民主。

2、在家庭遇到困难时,不要对生活抱消极态度,要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共同克服困难,度过难关。

3、在健康的前提下,要相互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接受对方具有个性的生活方式。

4、双方对待金钱方面,少挣少花,没钱不花,花钱不是最重要的,没钱花能让自己开心才是重要的。

五、子女抚养和待人

(一)同意婚后子女从□父姓□母姓。

(二)双方对子女的教育负有相同的责任和义务,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方法上,既要讲科学又要讲家庭民主。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1、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2、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3、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子女。

4、不得遗弃子女。

5、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三)对子女的家庭辅导,按各自的特长分工。在辅导中,双方要相互学习,互为促进,共同提高,不能抱有应付的态度。

(四)对亲戚长辈

1、双方父母由双方共同赡养和照顾,一视同仁,不袒不偏。

2、对待双方的长辈要宽容礼让。在出现分歧时,要善于沟通,不要抱抵触和消极的态度。

3、对方的长辈和亲友,都应受到双方的尊重和热情款待。

4、与亲戚长辈若有矛盾,在不伤和气和感情的前提下,作为晚辈理应主动忍让。在缓解矛盾,解决问题中,要积极主动,态度诚恳,不能耍脾气。

六、责任分担

1、家务由夫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妻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采买日常用品(2)煮饭(3)洗碗(4)倒垃圾(5)清洁、整理家务

(6)房屋之修缮(7)喂乳(8)换尿布(9)接送子女上下学(10)其它 ※双方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2、要珍惜双方的劳动,爱护刚打扫干净的房间,不乱扔东西,及时整理衣物,保持清洁。

3、家里的一般性事务由乙方决定,重大事务由双方协商决断。

4、家外的事务,由乙方出面交涉。

七、特约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后发现有修改和添加的必要,应及时处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xx年5月24日

老婆大人的婚前协议书

20xx年02月04日 星期日 01:29

终于把《老婆大人》全部看完,高希敏与葛国光的生活模式不给予评价,先看看老婆大人定的协议再说

第一章 夫妻间生活守则

第一条 婚后不与家公家婆同住。

A. 同住之定义是指不能共同居住于同一区。

B. 同区之定义是根据香港特区政府之区域划分法。

C. 同住之定义亦指于廿四小时内共同逗留于同一室内超过十二小时。

D. 家公家婆亦泛指男家之所有亲友。

第二条 未得妻子同意,恕不招待男家之亲友。

第三条 未得妻子同意,丈夫不能勉强妻子与男家亲友聚会。

第四条 丈夫不得向妻子说谎。

A. 不论谎话是善意或恶意,均不被接纳。

B. 丈夫对妻子不得有任何隐瞒,所讲的必需是事实之部份或全部。

第五条 男主内,女主外,丈夫要负责家中一切家务杂务,包括凑仔、煮饭、

洗衫、洗厕所等等。

A. 不论人前人后,均要贯彻男主内,女主外的大前提。

B. 妻子不会再为丈夫的面子作任何掩饰或做戏,以图瞒骗男方的亲友。

第六条 一切以妻子的工作为重,丈夫不得干涉妻子的工作,或做出任何影响妻子工作的举动。

第七条 夫妻间各自财政独立,唯丈夫需负责家用及儿子的生活费。

第二章 丈夫个人守则

第一条 不得出入色情场所。

A. 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场所。

B. 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有关场所经过、出入或逗留。

第二条 不可沉迷赌博。

A. 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赌博。

第三条 不可服食违禁药物。

第四条 不可摄取过量酒精。

第五条 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

A. 〝是否必要〞、〝过份〞或〝 亲昵〞之定义由妻子介定。

第六条 不可做出伤害妻子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伤害〞之定义以妻子的感觉为依归。

第七条 不可触犯任何法例。

第八条 不可相约损友苏亚基,又名AK见面。

A. 苏亚基的身份证号码为K267xx3(2)

B. 苏亚基姓名之中文电码为1667 2348 3233

第九条 不可违反婚前协议书的内容。

第三章 夫妻间相处细节

第一条 丈夫需要定时向妻子报告行踪。

第二条 丈夫在任何时刻,均不能与妻子失去联络。

A. 任何借口,例如没有带电话、电话冇电…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

第三条 丈夫不能探问或提及妻子的工作内容。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丈夫不能企图或意图影响妻子的观点意见、以及对事物的看法。 若夫妻间对事物持有不同意见,以妻子的意见为最后依归。 丈夫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为重。 丈夫需关心爱护妻子,每晚要服侍妻子,待妻子入睡方能睡觉。 丈夫有责任了解妻子之喜好,并应尽其所能满足妻子的要求。 丈夫应尊重妻子意愿,不可勉强妻子做任何非自愿去做的事。 不可在家发脾气,更不能在孩子面前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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