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协议书

借名购房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等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郴州】市【北湖】区【】路【】号 棚户区改造房屋一套,房屋面积105平米,车库15平米。乙方同意。购房合同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 乙方所代理购买的【郴州】市【北湖】区【】路【】号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

第三条 甲方已于【2011】年【12】月【25】日以乙方名义与 棚户区改造办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纳购房定金【25000】元,该认购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第四条:购房款或住房公积金还款、抵押费、保险费等与房屋有

关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甲方负担,以及此后以乙方名义取得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证等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和证件均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第五条 甲方在取得乙方与开发商或房屋出卖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后自愿付给乙方35000元人民币,作为甲方借用乙方名义购房及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应手续的补偿。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向甲方索取补偿费用。

第六条 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棚户区改造房买卖合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为甲方提供身份证件及协助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第七条 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交款手续。

第八条 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进度、缴款期限、定房屋楼层房号等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另定房屋楼层房号时应有甲方参与在场。

第九条 【郴州】市【北湖】区【】路【】号【】单元【】号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按棚户改造政策时间5年后及时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甲方如需在【郴州】市【北湖】区【】路【】号【】单元【】号房屋取得产权证之前转让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及房屋买卖合同问题而导致诉讼,乙方应

当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诉讼程序。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由甲方收房;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等均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乙方因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郴州】市【北湖】区【】路【】号【】单元【】号房屋所有权利。

乙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情况下随时将以乙方名义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予以协助甲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办理完过户手续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及乙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及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六条 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签订地:

附件:

1、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的《认购协议书》;

2、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的购房定金;

3、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的《棚户改造房买卖合同》;

4、乙方利害关系人承诺;

5、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乙方配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利害关系人承诺:本人已知悉 为甲方以乙方名义为购买,保证不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利。

年 月 日

 

第二篇:原创:借名购房协议网络上传稿

借名购房协议

甲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乙方名义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1、乙方同意: 年 月 日,甲方以乙方名义购买 (以下简称“所购房屋”)一套,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

二、关于所购房屋权属约定如下:

1、乙方承诺:甲方以乙方名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应归甲方所有;

三、关于所购房屋付款的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按揭房款等所有因所购房屋所产生的款项均由甲方承担处理;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均由甲方保管;如甲方交款凭据原件丢失,复印件同样有效。

四、关于所购房屋的使用约定:

1、甲方享有对所购房屋全权占有、永久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2、因甲方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楼房,乙方不得做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在甲方使用过程中,涉及必须乙方出面签名等事项应给予配合。

3、乙方及其亲属不得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益,更不得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关系。

4、乙方负责将本协议购房事宜告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

5、因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作为代理人的乙方和名义上的产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该楼房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行为,乙方以上行为均无效,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若就所购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2、对于乙方造成的违约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对甲方造成了任何损失,将由乙方负责一次性赔偿给甲方 元整,即:甲方对所购房屋所付出的首付款 元、按揭月供款本息合计 元、按揭#b@2手续契税费 元和房屋装修费 元共计 元,大写玖拾万元整。另乙方因违约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违约金 元。此外,甲方可对乙方保留继续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约定:

1、自甲乙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日起表示甲乙双方自愿同意达成协议内容,并履行协议义务至所购房屋房产证国土证由乙方名下过户到甲方名下为止;

2、该协议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配偶各执一份,双方旁系亲属代表各执一份,衡阳市公证处一份,受甲方委托的朋友及委托律师处两份,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印后立即生效。

3、乙方配偶签字保证已知晓本协议内容,并协助乙方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则应无条件协助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乙方配偶签名: 第三方证明人签字:

协议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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