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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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及安装调试工程合同书

合同号:(20##-10-24-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综合布线工程  (工程所需产品见附件一)

2、工程概况:电脑网络及电话分机布线安装调试。

3、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含税)

4、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__  _年_ __月_ __日前全部完工。

5、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一次性内付全款。

6、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7、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工作:

3、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4、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将工程材料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方便。

  

4、乙方对电脑网络,电话分机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产品及质保说明)

四、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七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工程附件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配件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正常运行。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八、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九、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第二篇: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合同

GF-1999-0201

(工程名称: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

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合同 DMKY-GC-2012-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 定 国 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 1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北京诚信汇众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

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合同

三、 合同工期

调度楼开工日期: 20xx年 2 月20日

调度楼竣工日期: 20xx年 2 月 27 日

调度楼总工期: 8日历天

办公楼、宿舍楼开工日期:20xx年4月 1 日 (视办公楼复工进度,暂定此时间,具体时间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入场施工)。

办公楼、宿舍楼竣工日期:20xx年4月 30日

办公楼、宿舍楼总工期: 30日历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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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同价款

固定合同金额(大写): 二十六万柒仟肆佰元整 (人民币)

¥: 267,400.00元 (人民币)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发包人制定的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含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制度)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报价单并经发包人批准的预算书

8、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协议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 2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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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林旭楠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银 行:

帐 号:

邮 政编 码: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法定代表人:胡洪远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银 行: 帐 号: 邮 政编 码: 4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3.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国家、部委、地方等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相关行业国家标准规范,详见技术附件。

4.图纸提供:合同签订三日内,承包人应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六份。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

姓名: 赵文军 职务:_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

职权:_行使发包人部分权利和义务,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HSE、经济签证全面管理。

7.项目经理

姓名: 马 利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_负责承包人关于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HSE、经济签证全面管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

(2)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图纸提交后五日内由发包人组织

9、承包人工作

5

9.1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合同签订之后7日之内提供

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提交发包人审核。

12、暂停施工

12.1双方约定暂停施工情况:施工过程中如需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提前20天发包

人现场代表,由发包人审批同意,方可执行。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①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②因发包人原因,

工期顺延,费用索赔不计;

13.2 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

13.2.1 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工期延误,误期赔偿费金额2000元/天,误期赔

偿费限额:合同价的10%。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详见技术附件。

五、安全施工:

①按《通用条款》第20、21、22条执行;

② 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责任方负责。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和发包方的要求,认真做好场地清洁卫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时外运,发包人随机检查安全文明及HSE管理,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扣违约金3000元。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合同价 方式确定

23.2 本工程如有增加部分,并不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5%,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23.3本工程如有增加部分,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5%,按以下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一、费用计算依据:

? ? 装饰装修工程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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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 安装工程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2004版); ? 配套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价格》(2004版);

? 配套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费用计算规则》(2004版);

? 用计算方法的通知(内建工[2006]166号);

? 建工[2008]319号);

二、配套执行文件依据:

1) 建筑安装工程均执行与定额(含费用定额)配套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部

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与定额(含费用定额)配套的相关文件执行的截止日期为合同签定日期,合同签定日以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调价文件(含人工费调整文件)均不执行。

2) 发包人《关于工程建设经济签证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3) 发包人书面确认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单价。

4) 工程结算时,所有费用的调整,均按材料批价、经济签证、设计变更、材料代换

等为依据,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为参考进入结算。无有效书面依据不得进入结算。

三、其他

1)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涉及到费用的内容必须是现场实际采用并办理相关签证后方能进入工程结算。

2) 甲供材料和发包人确认需要批价的主要材料外的其余材料按定额基价执行。

3)施工用水、用电:按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执行。水费、电费 按上述单价及用量经双方核实后,由发包人在工程进度款中按月扣除。

24.工程预付款

双方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作为预付款,即金额为:捌万零贰佰贰拾元整人民币(¥80,220.00元)。

25、工程量确认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并报送发包人审核。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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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所有设备到场,报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30%,即金额为:捌万零贰

佰贰拾元整人民币(¥80,220.00元)。

26.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扣除5%的质量保修金,一次性支付工程余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提供。发包人指定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承包人应按材料设备清单采购,承包人如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没有指定品牌型号的材料,承包人要与发包人协商,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购;

1)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改材料、设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

限期将其清退出场,承包人除应按要求重新组织采购外,另每发生一次,按5000.00元(伍仟元整)支付违约金。所发生的工期延期和经济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按通用条款执行(第32.8条除外)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后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办理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手续。

33.3发包人应在竣工结算报告审定后内支付工程结算款。否则从第29天起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工程竣工验收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5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6竣工验收合格交清工程竣工资料,并经档案部门验收合格,结算二次审定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留作质量保修金。相关内容,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33.7 竣工结算办法,具体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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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人在工程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准的施工竣工图,并在28天内编制竣

工结算资料,并报发包人。逾期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00元/天。

2)因承包人原因未及时报送结算,导致的资金拨付出现问题时,相应责任由承包

人自行承担。

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合同

46. 合同份数: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五份),发包人执六份(其中正本二份)。 47 其他条款

47.1、发包人书面委托的其它工程内容适用于本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47.2、 合同附件:《工程廉政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建筑施工环境安全管理协议》、

《防火管理协议书》。

47.3本合同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7.4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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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林旭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日 期:二〇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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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工程质量保修书

(合同编号:DMKY-GC-2012-00 1)

发包人(全称):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北京诚信汇众科技有限公司

工 程 名 称 : 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至,对 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含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监控监视系统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综合布线设备为 1 年;

2、综合布线系统为 2 年。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其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四、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 5.0 %。

五、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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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工程投用一年期满后,如无施工质量问题,发包人根据发包人代表检查并出具的证明书,在14日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质量保修金支付完毕后,不免除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故: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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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环境安全管理协议

(合同编号: DMKY-GC-2012-001 )

发包人 :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 :_ 北京诚信汇众科技有限公司

工 程 名 称 :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

为协调环境、安全与经济发展,深化管理工作,按照ISO14000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满足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不断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对有关环境资源等进行有效管理。同时,为确保环保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方须切实履行甲方《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二、承包方施工前需对每个人传达有关发包人的各项环境、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三、承包方承诺在施工区域范围内的作业活动遵守发包方环境、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办理相关证件后方能施工。

四、承包方在发包方区域作业活动的人员进行有关环境、安全保护意识及作业环境保护

要求的培训与教育。

五、承包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声、废水、废气及扬尘污染,并达到国家控制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置。具体事项应严格按下述要求进行控制和处理:

1、回收的材料应该在每个施工工序完成后5日内回收统一堆放及处理。

2、施工废水、清扫卫生用废水需要统一有序排放,不允许到处散流。

3、噪音的防治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中的相关条款。

六、原材料的购置与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绿色环保的有关规定。

七、发包方有义务为承包方提供相关的管理规定以及咨询服务。

八、发包方、承包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有关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相关机构仲裁或

施工所在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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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廉政合同

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自治区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为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本项目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及好处费,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 14

用。

(三) 乙方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再与其有任何合作。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监察机构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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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称: 办公楼、宿舍楼、调度楼综合布线安装工程 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草场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1、承包人必须拥有基本安全技术资质,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岗位也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2、承包人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消防申报工作。

3、施工中不得改变原消防设计,确需改变原设计的项目,必须征得设计和发包人的同意。

4、施工现场要制定相应的草原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施工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中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建立防火台帐。

5、施工中不得违章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带电的部分,电线头应包以绝缘。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专业电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6、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所用设备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钢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非焊工不得从事焊接作业,专业焊工应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7、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8、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疏散门前,门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碍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堆放整齐,保持防火距离。

9、露天配电盘及开关装置应有防雨措施。

10、当日施工中所用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放地与用火作业区间距不得小于10米。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

11、现场临时照明灯,不得任意挪动充作行灯使用。

12、建筑施工现场均应设置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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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及仓库,应按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管理。

14、施工现场收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不得遗留火种(特别注意暗火隐患)。

15、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如射线作业区,化学危险品区,加油站等,应做好消防预案,并指派有安全经验的人检查、看守,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正确处理。

16、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接受发包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认真整改。

1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18、施工现场因责任事故发生火灾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火灾造成的全部损失。

19、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立即改正;坚持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每次可扣除不超过2000元的违约金。

20、本协议作为本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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