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

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友好的房屋产权共有关系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出资比例甲占 、乙占 ),购买座落于 市 县 街 小区 房 楼 单元 室( 室 厅 平米,车库 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一处,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二人共同拥有该处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权利。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在共有产权房屋没有对外出租或者产权人一方在此经营、居住,由经

营方或居住方,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包烧费、物业费

等经营或居住所产生的费用。产权人一方在共有产权房屋单独经营,应给

付另一方产权人相关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具体给付金额、给付时间、

给付方式,应单独订立协议。

二、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在此处房产居住的权利,产生费用由双方共同

承担,居住房间由双方协商。如一方产权人在此处居住,应承担房屋居住时的维修、装修费用,如对外出租或共同经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由双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各占50%。

三、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

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购买房屋出资比例,各得50%。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产权房屋转让,须经房屋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共同签字后,方

可处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产权人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如经协商,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全资收购此房产,应按照收购时间的市场评估价格出资购买,双方有义务共同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共有房屋产权证件,由共有房屋产权人(姓名: )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出租中,共有房屋产权人一方对外签订的出租合同,

应视为有效,对外签订合同一方,有义务将房屋出租时间、价格收益等情况,通报另一房屋共有产权人,并将房屋出租费用的50%,给付另一共有房屋产权人。如共有产权房屋在经营、出租过程中,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在外地、国外或需共同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及时赶回,为避免利益损失,双方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委托第三人代为办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书,签订的协议,应视为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继承权,共有房屋

产权人任何一方如发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有义务协助另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办理共有房屋的产权过户、继承等相关手续,此订立的协议继续发生法律效率,不影响此协议的继续有效执

七、共有房屋产权人如一方在此经营、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经营、居住,任何

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须经共有房屋产权人双方协商同意方可。

七、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居住、出租、转让

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姓名登记手续,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只能

由乙方姓名登记,故立此协议。房屋及配套设施全部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该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七条。双方产权人签字有效,协议自双方共有产权房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订,终身有效。

房屋产权共有人签字: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动迁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

动迁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

动迁人: (甲方)

被动迁人: (乙方)

甲方因城市建设需要,将乙方自有房屋动迁,乙方对安置的新房要求产权调换,双方就产权调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动迁房屋坐落区街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经评估机构评估重置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 元。

二、安置新建房屋坐落区街号栋 单元 层 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单方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 元。

乙方于 年 月 日将新安置房屋单方工程造价减原自有的房屋重置价差额人民币 元付给家访。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将新安置房屋产权移交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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