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共建协议书

平安共建协议书

为维护项目部及周边地区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保障项目部正常的施工、生活秩序,并通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共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加强合作,增进警民情谊,促进双方的精神文明建设。接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指示,昆山市志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千灯镇善浦路、沿江路、宏洋路等路污水收集系统项目项目部与昆山市公安局千灯派出所自愿结成平安共建单位,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把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当地社会安全稳定作为共建的根本任务。

二、平安共建内容

(一)、千灯派出所:

1、协助支持项目部做好日常治安维护工作和工人“护导”工作,整顿净化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政治、治安秩序,为工地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

2、配合项目部加强依法治场工作,有计划地为施工工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国防教育和逃生消防演练及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防范意识。

3、加大对发生在施工现场和周边治安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整顿施工现场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活动。

4、督促项目部落实现场安全条例,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参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5、派出所民警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后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6、热情服务,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帮助解决教外地人员的临时暂住证等实际问题。

(二)、善浦路、沿江路、宏洋路等路污水收集系统项目项目部: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部突

出的治安问题和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

2、贯彻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对要害部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项目值班及职工宿舍的管理。

3、加强对职工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自我防范的意识。

4、经常与公安机关交流、沟通情况,努力实现治安保卫工作联建、联防、联动。

5、项目部不得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6、项目部设立治安门卫室。

三、平安共建制度

1、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工作,沟通情况,交流意见。

2、双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接触,互通有关信息,落实共建内容。

3、加强双方联谊,不定期地开展交流活动。

4、上级组织的需共建单位双方参加的重大教育活动或社会公益性活动,双方应以平安共建单位的名义共同参加。

派出所 公司及项目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治安管理,严控工地盗窃案件发案率,有效防止工人打架斗殴案件的发生,有效保障辖区施工建设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工地周边安全稳定治安环境,经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百家湖派出所与中铁十九局南京地铁3号线16标项目部协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实行层层负责,特与项目部订立工地治安治理工作责任书。

一、确定 唐国银 同志为 中铁十九局南京地铁3号线16标项目部 工地治安管理工作责任人。

二、项目部必须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尤其开工前和工人上工前的教育,使全体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建筑工人。

三、必须加强对建筑工地流动人员管理,坚持先查证后上工,把好查证关。对外来施工人员无身份证、计生证、务工证等手续不得录用。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并登记造册。

四、加强对建筑工地治安管理,设立施工现场固定的围护设施,建立门卫值班和夜间巡逻制度,工地不发生打架斗殴及其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五、施工现场必须做到道路畅通,各种建筑材料按规定堆放整齐,不发生火灾事故。

六、如违反本责任书规定,造成打架,偷盗及其它犯罪活动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建设工程竣工后责任书自动解除。 甲方: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百家湖派出所(盖章)

乙方:中铁十九局南京地铁3号线16标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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