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安全协议书(模板)

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天津金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承租商户在房屋装修期间,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津湾广场的整体安全、稳定,防止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装修、谁负责”的原则,便于装修现场的安全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协议,请甲、乙双方遵照执行,并承担起各自相应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审核乙方装修设计图纸,对乙方装修拆改存在危害主体结构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

3、督促乙方办理装修消防审批、验收及开业前检查手续。

4、协助乙方办理装修人员、装修车辆出入津湾广场证件。

5、对乙方装修使用的升降设备、配电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及时通知乙方更换。

6、对乙方装修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

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7、对乙方装修区域的消防自动报警设施进行隔离,防止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线路短路对报警主机监控主板造成损坏。

8、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乙方具有对装修区域内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和保护责任。

2、乙方对装修区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金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装修区域内的自查及隐患整改安全管理工作。

3、乙方装修图纸须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租赁区域内的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及电器线路,因装修需要确需拆改的,必须提前向甲方所属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行政许可部门审批,在取得相关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5、乙方装修施工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须具备相关部门验收手续,手续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6、乙方进场前须到甲方所属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装修手续、人员、车辆出入证件,装修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营业区域,装修车辆应

停放在指定区域。

7、乙方应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及时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作业。

8、由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9、乙方不得在装修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

10、乙方装修人员不得在装修区域内酗酒、留宿。

11、乙方装修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12、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的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13、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砸措施。

14、装修现场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15、装修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

16、装修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热得快、电水壶、电水杯、煤气罐、伪劣接线板电器等非安全电器。

17、装修现场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二次线的长度不应大于30米。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8、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19、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0、装修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1、装修现场须做好临边防护,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做好警示措施,施工结束后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22、进入装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要对安全防护

用品进行严格管理。

23、装修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24、装修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2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疏散通道。并保证临时消防通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通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通道。

26、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1具/100㎡)。要害部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27、乙方应在装修区域内明显位置张贴严禁吸烟标志。

28、乙方装修完成后应进行消防设施安全检测及电器设备安全检测,同时报消防主管部门进行装修验收,并将装修验收意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29、乙方在开业前,须报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开业前安全检查,取得“开业前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才能开业,并将合格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30、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保证金

1、为有效约束和规范乙方装修单位的安全行为,乙方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2、乙方装修期间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或对甲方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在乙方装修验收合格、开业,装修施工单位退场后,三个月内,甲方将安全保证金扣除后余额退还乙方。

四、按照上述约定,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管理职责,如有违反,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属协议,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期限自乙方进场装修开始至乙方装修验收合格、开业时终止,合同到期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即自动解除。

六、此协议书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七、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天津金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装修安全协议书

房屋装修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施工安全,维护服务区的宁静、安全和房屋外貌统一,现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甲方)与业主(乙方)及其委托进行装修丁程的公司(装修承包商)一并为乙方,订立安全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

(1)依据装修规定及装修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行施工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物业技术资抖情况。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进行处罚。

乙方:

(1)严格按照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备案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对装修过程的监督、检查。

(2)乙方施工中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并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容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3)装修活动中严禁出现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施工区域禁止吸烟,若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打碎报警器(或拨打119)进行报警,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绐调查。

(5)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清理完毕,袋装后定点放置,特别是包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肥料或垃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6)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坠落等事故,需负责修复,并视情况予以必要赔偿。

(7)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日期

盖章 乙方(业主) (承包商)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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