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墙装饰装修安全责任合同

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确保承包期间作业安全,乙方已认真学习并认可甲方提出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施工工作范围:

1、 地面600×600每平方价22元(含走边)

2、 地面800×800每平方价22元(含走边)

3、 墙面800×400每平方价30元

4、 楼梯每踏32元(含走边),楼梯地脚线10元/米

5、 窗台板每米10元

第二条、施工费用据实计算,发生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雇方已将一切保险费用含在总价内结算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发包方《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条例》、《社会治安综合奖惩条例》、《建筑拆除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条例。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法及国家、行业等有关的安全规

范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防范措施,设臵专职安全员。组织对工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承诺培训已达到预期效果。

第五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应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经常实施对承包项目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事故于未然。

第六条 乙方根据项目作业特点及安全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入作业现场前,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各种安全防护用品,保证人员安全。

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现场进出口醒目处及施工区域等处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以及围挡。

第八条 乙方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乙方在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在对易燃易爆设备进行拆装过程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施工前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没有做好防护准备严禁施工。

第十条 乙方施工不得使用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危险症状的民工,不得使用超过50岁的人员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的现场安全检查,对甲方查出的事故安全隐患或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否则,接受甲方给予的处罚,罚款在限期时间内交至甲方财务

部,逾期加倍处罚。对于因隐患整改不力而造成的安全后果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项目承包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保证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在不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找别的队伍的权利。 第十四条 该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内墙合同

内墙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工程图纸上所有内墙抹灰(装修工程)工程按照人工费包干给乙方施工。为确保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合同,保证工期、质量,强化管理,提高效益,以互相自愿自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程。

二、承包内容:承包范围为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范围所有设计图纸内容的泥水工程(内墙装修工程),内墙抹灰(包括地下室、水池、楼梯间、卫生间、公共部分天花等所有内墙抹灰以及砖墙上空调洞口预留工作等图纸全部内容)。

1、设计图纸中所属泥水(装修)工作范围,包括修填窗边、线条等(凡甲方施工方案及会议中提出内墙须砂浆批荡的部位;工程施工项目未详细说明之处,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内容说明,单价包含在本协议单价内,不另追加)。

三、承包形式及内容:单价、保险内容、付款方式。

1、包内墙(装修)所有人工、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劳保福利、包材料运输、乙方自备如下设备:内墙抹灰(装修)施工工具、斗车、铁锹、竹排、铁钉、灰桶、刮尺、刀口条、切割机及刀片、预埋管、铁丝网、扫把等泥水工需要的小型工具及用具的费用。

2、甲方只提供垂直运输工具、水泥、沙、砖、外墙瓷片。

3、本单价包括一切劳保福利(文明施工用工劳保福利、节假日工资等)承包单价中包含材料在场内运输、完工后材料退场清理,装车或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水电安装位置预留等工程工作内容。

4、付款方式:每月月完成量付70%,全部完成并通过项目部验收后付90%,余10%作为保证金(建设单位、监理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剩余3%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四、施工期限: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总工期及施工期限。

工期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工程完工期限。具体工程施工进度,必须按甲方编制且经建设单位审核认可的进度监控计划进行,开工前由甲方提供各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编排的各工序完工期限,乙方签名后作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拖延工序期限,每天罚款500元。严重拖延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按完成工程量的65%。余款35%不得结算给乙方。作为甲方另请施工班组的补偿款,并在付款当天离开工地。提前完成各工序的完工期限,每天奖500元。

五、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执罚:

(一)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优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和甲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建设单位代表及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并对所提出的质量问题限时进行整改,超期整改视情节罚款。如属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如果工程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及项目部的要求,工程结算扣除合同总价的5%。具体质量管理处罚条例如下及见合同附件一。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执罚:

1、工程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达到优良标准。班组长应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合理调配材料和劳动力,严把质量关。出现质量问题则按下列条款处罚:A、各部位出现龟裂、空鼓、阴阳角不垂直、批挡、粘贴铺砌不平整,不光滑、线条不直等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材料费进行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0元。B、施工过程中检查出质量问题,又不当天整改,则每次罚款200元。

2、安全文明施工:定出安全生产责任人,以班组为安全员监督每日的安全生产作业,必须做到以下几点:A、进入工地的员工必须配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严紧穿拖鞋。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B、高空作业时,必须做好安全检查防护,材料的安放,严禁过多杂物堆放在外架上导致外架荷载增加造成外架变形及高空落物。C、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盗窃、赌博等行为出现,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并进行处罚。

3、乙方班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无理取闹及故意顶撞施工管理人员,以使问题能理性解决。否则施工员有权开除该员工,并处罚班组100元。

7、隐蔽前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整改。故意拖延的,甲方将自行安排人员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验收时出现较大失误,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甲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处罚2000元。

8、所有尾料在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分类摆放整齐,并负责配合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

进行合理使用。故意不使用该材料,如量按价双倍处罚。

10、保修责任: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定的质量保修条款覆行。

11、因乙方与劳务队(工人)结算纠纷或拖欠工人工资,造成职工上访,甲方有权介入调

查处理。经查明因乙方确系拖欠工人工资或有意不结算的甲方有权代为发放并对劳务队进行处

罚每次5000元,所发放的工资额和罚款直接从乙方当月进度款或工程款中扣除。

1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定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的一切规定及指示事项配

合办理。

13、当乙方有采取非正当手段,为甲方工作人员或自己争取非正当的利益,所造成的一切

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14、施工现场为保证安全检查及文明施工标准达到要求,需清理的废材(包括竹排上、室内

外的砂浆、砖渣等)由乙方安排处理。

15、本合同的处罚条例在同一种事项有重负内容且处罚金额不同的,按处罚高标准进行处

罚。

16、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本着“四

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组织事故调查、事故分析。经工

伤事故定性后,如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应参照国家和所在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按甲方

支付70%,乙方支付30%进行经济补偿,由乙方做好善后工作,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的经

济和法律责任。如发生轻伤事故,乙方自行处理(医疗费用在一万元以下为轻伤)。

六、工程未结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退场,如提前退场,所发生工程量,以双倍

承包价直接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施工中质量、安全等处罚以及乙方违

约所发生的人工等费用,无需乙方签字,直接从乙方每月进度款中扣除。

七、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成款项付清自动失效。合同签

定后2天内上交工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尽事宜,结合工地实际情况补充同样生效。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

乙方承包第一负责人签名:

合同签定日期:

合同附件一:

乙方承包第一负责人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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