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心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协 议

核 心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协 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博华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发展湖南计算机网络安全市场及应用的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协议

一、 行业合作背景

Internet的发展给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带来了革命性的改革性的改革和变化。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企业通过利用Internet来提高办事效率和市场反应速度,以便更具竞争力。通过使用Internet技术,任何一个单位的数据资料的传输和存取都变得方便、快捷,但同时也面对Internet开放带来的数据安全的新挑战和新危险:即客户、销售商、移动用户、异地员工和内部人员的安全访问:以及保护国家机关、企事业的机密信息不受黑客和商业间谍的入侵。众所周知,与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无控制,不良的网页内容在通过Internet传播和渗透到几乎每一台在网络上的计算机。这些都要求每一个拥有计算机或通信网络的政府机关,军队学校,以及商业企业都必须对与Internet互连所带来的安全性问题,内容健康性问题以及如何高效合理的利用公共Internet网络带宽资源予以越来越多的重视。

博华科技的产品市场(国内/国外)定位为--生产和销售在计算机网络,电子、通信领域的网络安全,管理及流量控制方面的软、硬件技术和系统,其中具体包括了网络防火墙系统,VPN虚拟专用网络系统,防病毒网关系统,网络内容,行为控制管理系统和VPN虚拟专用网络系统。根据市场的调查显示,当前全球的互联网网络正以平均每年65% 的高速推广和普及。其中来自于各类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互联网网络的发展更是占了全部增长的85%。而所有新建和已建的互联网网络对于网络安全和控制管理系统的需求更是突飞猛进。据报道全球在20xx年的网络安全产品和网络管理控制产品的市场是28亿美元。中国是目前在亚洲互联网网络的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按照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在中国同类产品的市场也应为15.3亿人民币左右。中国目前拥有众多的计算机及通信网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政府都认识到计算机网络互联是一个必由的趋势。在中国目前发展最快的领域是企业网络,政府网络,军队和教育网络以及各类的通信网络。

二、 企业合作背景

长沙博华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和信息安全产品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安全服务的新兴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已研制出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采用软硬一体化设计,在硬件体系、操作系统、加密算法核心技术方面全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个综合的、模块化的软硬件互嵌的安全系统。它是一个基于综合网络安全一体化策略的解决方案, 能提供集中管理、访问控制、授权、加密、传输、内容过滤,防毒和综合的数据分析报告等多种功能。

博华科技作为专业从事网络安全的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现在开发出的主要产品有:博华网龙防火墙YG-FWS-S系列,博华网龙互联网络管理系统YG-BCS-S系列,博华网龙入侵检测系统YG-IDS-S系列,博华网龙虚拟网络管理YG-VPN-S系列;博华安全系列产品已获得了公安部的销售许可证(证书编号:XKC33211,XKC31127,XKC30288)和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证书编号:ISSTEC2003YT0031),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号2003SR0351、2003SR0351、2003SR0351),且在湖南省公安厅和保密局备案,并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该公司产品已成功进入政府、教育、电力等多个行业,产品功能齐全,使用方便,性能稳定,特别是售后服务响应及时(且本省企业能提供长久售后服务)、周到,获得用户的一致好评。

博华公司以科技创新为根本,正在为“应用级虚拟网实现控制方法”和“基于SSL技术的虚拟网实现控制方法”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同时公司的多个软件产品也已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

1.博华网龙YG-FWS-S防火墙系统已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和双软认证

2.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并获得销售许可证

3.国家保密局信息系统安全产品检测中心的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产品检测证书

4.同时本产品还获得了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湖南、北京等9个省(市)公安厅下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产品备案销售许可证

6.通过了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进行的科技项目查新认证

7.本产品正在通过中国国家信息安全系统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的测评认证

8.本产品正在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安全系统产品测评认证中心的测评认证

9.本产品正在通过美国英特尔公司系统优化实验(中国)中心的系统优化测试

三、 技术合作背景

长沙博华科技有限公司最新推出的集包过滤级和应用级网关于一身的复合型第四代防火墙系统。由于采用了专门设计的TCP协议找从而实现了对应用协议信息流的过滤,能够实现在透明方式下的对数据流的控制过滤,网龙防火墙系统的整体结构是严格遵循国家应用级防火墙和包过滤防火墙的最新标准设计而成,具有完善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系统维护、升级和强大的系统监控、审计功能。本产品已通过国家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经检测博华网龙防火墙完全符合GB/T 18019-1999(包过滤防火墙国标)和GB/T 18020-1999(应用级防火墙国标) 两个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严格要求。

博华网龙防火墙系统还提供了方便易用的WEB浏览器控制界面并配有全GUI方式管理和监控工具,能够方便的系统进行安全策略配置、用户管理、在线监控、审计查询、流量监控、主机控制、远程维护等操作。系统还实现了全模块化的设计和即插即用模式,可以灵活地插入入侵检测模块,行为管理控制模块,过滤、防毒模块和虚拟网(VPN)模块,从而达到灵活的配置和极高的性能价格比。系统具有多层次身份认证、操作鉴别功能,可以有效地防范识别、报警来自网络的攻击和内部人为的误操作,从而保证用户网络的可靠运作,系统另配有双机热备份功能,可以从用户网络在无人操作下对意外故障,事件进行系统切换。

四、 合作协议具体条款

一、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与规章制度

二、本协议涉及的乙方产品包括:

博华网龙防火墙YG-FWS-S系列

博华网龙互联网络管理系统YG-BCS-S系列

博华网龙入侵检测系统YG-IDS-S系列

博华网龙虚拟网络管理YG-VPN-S系列

三、本协议涉及的甲方产品包括:

四、甲方同意在其系统集成项目涉及网络安全产品应用时,优先选用乙方的网络安全产品。

五、乙方同意在其市场推广或系统集成项目涉及电子政务,OA产品应用时,优先选用甲方的OA产品。

六、为支持甲方,乙方同意对以上涉及的乙方产品给予甲方特别折扣,甲方不需进行提前进货或压货。

(折扣比率见附件一:产品报价表。)

七、乙方同意在市场项目推广中积极与甲方配合,提供方案,宣传资料给甲方。

八、乙方同意不得与甲方在甲方已参与的项目中参与竞争。

九、甲方同意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和技术资料、市场策略等),

并应严格遵守并执行乙方的市场价格政策、维护市场秩序。

十、甲方同意积极、认真地理解乙方产品及市场政策,最大限度地推广乙方的产品。

十一、 乙方同意提供其产品相关技术性能、竞争优势等资料给甲方的技术人员。

十二、

十三、 甲方同意及时提供产品应用的成功案例,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宣传的机会。 乙方同意免费为两名甲方的技术人员提供两天的安全知识,安全产品的安装,维护培训。

甲方同意在各类媒体或报价单上公布的乙方产品及相应服务,不得超出乙方所规定的、所承诺的

服务标准和范围,以免误导客户。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根据市场的变化,乙方的网络安全产品市场报价如有调整,其解释权属于乙方;双方的协乙方将负责市场推广支持,为甲方提供产品资料、宣传资料支持,为甲方提供产品技术手乙方同意在甲方要求下,提供售前项目技术支持,包括免费演示、网络安全方案设计、技乙方将为甲方的项目提供比乙方标准售后服务更优质高效的“一对一”售后服务支持。即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支持包括电话热线、传真、邮件、市内24小时内上门服务、省内48甲方将可以免费登录乙方的加密网站,获得最新的网络安全资讯和产品及功能培训。 乙方将为甲方免费提供“核心战略合作伙伴”的授权挂牌。 议价格如有降低或上升,双方将及时协调。 册、产品彩页、报价单及其它宣传品。 术支持等,以帮助甲方获得项目。 乙方将指定一名技术支持工程师专门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小时,硬件一年包换、一年免费服务。

二十一、 其它事项:

1、 所有权:甲方承认并同意本协议涉及的乙方所有相关产品的全部所有权(包括权利、名称、知识产权、

注册标志的利益、技术、程序、技术接口等)永久的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擅自复制和修改。

2、 侵权:甲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明确授权外,任何未经乙方书面授权同意,而进行的产品复制,破

译或供第三方参考、研制等行为均构成侵权。

3、 保密:甲方将严格执行产品的商业保密,在合作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甲方仍有责任遵守对涉及乙方

产品的技术、文档、数据和有关信息不作为商业目的转让。

4、 违约:若有以上任何一件事发生,则属违约。乙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做出如下处理:撤

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在新闻媒体曝光、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十二、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一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协议可以递延。

二十三、 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严惩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

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二十四、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二十五、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二十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 负责人: 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战 略 合 作 协 议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中式精装样板房内的家俱样品,作为给予乙方的合作条件。

二、乙方需支付家俱样品维护保证金,确保甲方家俱样品的完整性保障。

二、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

2、甲方授权专卖店与乙方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红木家具的价格为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详见附件二);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保留对向乙方供应红木家具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产品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业务联系及账目核算:

战略合作协议

产品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订单数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 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 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 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详见附件一);

(2)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4) 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乙方可以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3) 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2、义务:

(1) 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2) 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产品供需事宜;

(3) 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30天向甲方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等;

(4) 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详见附件

一);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到当地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