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发加工协议书1

外发加工协议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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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

                   

一、协议期限

1、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年2月13起至20##年3月15日止。

2、 本次合作若无异议,再另续合同或就本合同延续。

二、标的

1、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成为甲方合格供应商,就甲方外发电缆线剥皮、上锡、组装加工达成如下协议。

2、交货地点、运费承担、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以甲方《外协出库单》、《采购单》或其他采购文件为准;目前采取的方式为:《外协出库单》为准、以对帐单为准进行财务结算。

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采购单后24小时内确认甲方的采购标的;否则视为乙方对采购单的任何条款已作按甲方全部要求的确认。收到甲方所提供的素材后,请结合相对应的外协出库单清点核对实物与单据是否一致,并且需在第一时间回复甲方物料发出部门或业务跟单部。

三、质量技术标准要求、验收方式及质量目标.

1、乙方所加工产品应符合甲乙约定的质量标准,按甲方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数量,各规格配套,颜色等约定事项。

2、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检测依据MIL-STD-105E表,LEVEL II正常检验计划之单次抽样计划进行检测;According to MIL-STD-105E  table, LEVEL II  AQL:CRI=0   MAJ=0.1  MIN=0.65,质量目标:物料批合格率>98.5%

3、乙方如每月超过三批不良品或每月不良率超过2%以上,乙方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派员至甲方处共同分析原因,以防止不良品再次出现,若乙方再以相同原因出现不良品,甲方有权按不良率扣除相应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短期合约,则依据实际不良数据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对于甲方发出的品质异常对策报告单,如乙方连续两批不回复(或对策无效),甲方除有要求乙方对超损部分的材料费及加工费(材料费及村加费按成本价)进行赔偿外还有权对乙方处以300元/次的罚金;累计五批无回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乙方应对其加工的产品或物料提供长期技术支援,以确保甲方品质要求;

6、若交易产品为环保物质,乙方应另立环保担保书;

7、若因时间关系,甲方对品质异常物品处理结果挑用,则根据情况扣挑选费;甲方对供应商每月评分不及格者,此乙方须提出不良纠正预防措施;

8:、乙方在加工及送货期间,需保持产品的清洁,无污染等。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质、按量、按时交货。如乙方逾期交货,每日按甲方应付逾期交货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甲方原因除外如乙方未按质按量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连续超过三次品质不符合甲方要求,给甲方赔偿相应损失后,并有权解除协议。

五、其他约定

1、目前提供加工的产品具体要求如下:(以下单价不含税)

2、以上允许0.5%加工不良损耗的物料,无论物料是良品还是不良都需退回甲方以便数量结算;但如果是由于甲方素材不良所导致乙方加工的不良品部分,甲方必须按实收数量支付加工费;且此部分不包含在0.5%允许加工不良损耗中,如实际判定为素材不良,甲方负责补发素材数量至乙方,以便完成订单。

3、加工不良或素材不良,素材由乙方退回甲方后,按甲方IQC重新检验判定数量为准。若乙方加工不良或掉件损耗部分超过约定的1%+1.5%,超出部分由甲方按素材成本价进行扣款。

4、订单交货日期:20##-02-26;依据送货单数量全部交清。

5、送货地址:

        

六、材料往来采用货运方式,乙方负责加工的提货及送货。

七、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仓库负责为乙方进行余料回收。

八、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为甲方所提供之产品的来源、技术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保密,承诺不得透露于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保留追诉权及索赔权。

九、结款方式:以甲方实际进仓良品数据或以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单位货仓签收为准, 辅以订单数量(所送货数量不得超出亦不能少于订单数量+允许损耗数量),收货确认无误后,确保质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加工货款。

十、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约束效力。

十一、如有其它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签约地点:深圳市利路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第二篇:外发加工产品质保协议书

页广州市超群实业有限公司-石楼分公司 第 1 页 共 1

外发加工质保协议书

本着互利互惠、精诚合作的原则,为了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特制订以下质保协议:

一、 前期准备:

1、 就价格、质量保证、交付能力方面,PMC与品质部一起开发新的合作厂商,并记录备

案;

2、 外发部负责提供材料清单及相关图纸(含纸格等)、加工材料;

3、 品质部负责向外协厂提供合格外协件加工样板、外协质量要求及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

4、 外协厂须制作产前试样给我司确认,未经确认严禁量产,违者,一切损失,由外协厂

负担。

二、 过程质量管控

1、 前期我司派QC现场督导;每道工序须做首件确认,我司品管对外协厂作质量要求点

评,外协厂管理对操作员进行逐工序车样并教导;

2、 外协厂须有专人(QC、组长或车间主任)对质量进行不断巡检(尤其是关键工序),

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 对我司驻厂QC提出的质量改善问题,外协厂须切实配合改善;

4、 现场区域及标识要清晰,以防错防呆;

5、 加工中,须特别注意压脚刮花产品及机车上的油渍,污染产品(布料及其它配件);

6、 所有外发加工的半成品或成品,外协厂须全检合格后,才能包装送货给我司。

三、 清洁、包装及产品防护

1、清洁:所有线头须剪干净,以≦1mm为基准,所有部件的内外表面的脏污须清洁干净等;

2、包装:按要求包装,数量准确,严禁胡乱包装及随意标识,违者,每次处罚200元,并要

求重工;严禁以次充优,违者,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处罚500元,第3次,处罚

1000元,并取消加工资格。

3、产品防护:制造过程中,加工件要用洁净的容器装,或置于干净的珍珠棉或布面上防尘防

损;

四、 质量及交期索赔说明

1、 由于外协厂的加工过程控制不当,导致产品报废的,按材料费扣款,在加工费中扣除,

同时,外协厂应及时反馈报废信息,否则,延迟补料而误了交货期导致的罚款由外协厂

负担;

2、 由于外协厂的加工能力问题导致其不能按期保质交货的,外协厂应提前3-5天通知我

司,否则,延期交货导致的罚款由外协厂承担80%;外协因交货延误造成我司停线,应

按每小时400元赔偿我司停线损失(一天按11小时计算)。

3、 由于外协厂加工质量不良导致的: ①客户投诉,质量处罚100元/次,另外 ,外协厂

在接到我司信息反馈后,2日内作出书面的改善对策回复给我司,每延期一天,处罚50

元,200元封顶;②客户退货,外协厂须无条件的配合我司返工;③客户索赔,公司承

担40%,60%的责任由外协厂承担。

4、 对不配合我司质量改善或返工的外协厂,第1次处罚200元,第2次处罚500元,并

马上进行改善行动;第3次,取消外协加工资格。

5、 我司检验不合格,须返工的成品或半成品,外协厂无人返工或无能力返工好的,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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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返工,复检费按15元/人/小时,车位返工费按20元/人/小时收取,管理费每次按

200元收取,场地费及水电费每次按50元计算。该费用在当批加工费中扣除。

6、 对有以上5种情况发生者,且外协厂未及时改善者,公司酌情减少加工单量,且延后

1个月支付加工费,以缓冲外协加工质量异常给我司带来的潜在损失。

7、 以上所有扣款均在当月加工费中扣除。

五、 质量奖励

1、 凡连续3个月无发生批量性质量异常,且交期准时者,公司列为优质合作厂商,有业

务单量,优先考虑该合作商,且付款协时限准时支付加工费,必要时可提前半个月支付加

工费,以示激励。

2、 对积极配合改善,但质量仍间隔性有问题者,公司给予积极扶持,直至质量稳定,公

司加工单量不会减少,加工费也会按协定时间支付。

六、其它相关事项

1、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增加事项时,可在双方协议下进行。

2、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认本协议后送货时开始生效。

3、争议处理:外协厂对需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

逾期视为认可需方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

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外协厂名称: 需方公司名称:

外协厂地址: 需方地址:

外协厂代表签字: 需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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