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劳务委托协议

装卸劳务委托协议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劳务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务工人员的住宿及作业场地。

2、对乙方的安全基础管理和作业程序、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3、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作业后,根据乙方作业吨,每月5日前进行结算,卸车,出库不含票 元/吨;卸车,倒场,出库不含票 元/吨。(含养老保险、工伤险、交通费、加固费、捆绑加固8号镀锌铁丝材料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钢材作业人员保证 人,淡季月支付 万元,旺季根据实际劳力作业吨计算。乙方负责务

工人员的各项管理,按照规定办理好各种保险手续,建立人事档案。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伤亡事故时,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须选派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完成规定义务教育,年龄在18至45周岁,能胜任装卸工作的男性公民从事作业。

3、乙方参加作业人员应加强业务素质教育,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上岗合格证后方可参加作业,同时乙方负责办理好务工人员的工伤备案及申报。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乙方务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规章制度,班前、班中不得饮酒,一经发现停止作业。休息室内严禁使用电热水器、电炉子等易发生火灾的物品,不留宿外人。

5、有作业需要时,及时出场装卸车作业。按方案装车,及时清扫车辆及车帮周边栓挂物残留物,捆绑好车门,确保行车安全。作业时如乙方作业人员发生错装、错发,造成损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必须保证装卸机械、车辆质量的完好,爱护机械设备和车辆,装卸机械作业完要固定停放位置。

7、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准刁难、勒索货主,发生不良反映、路风问题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货损,货差甲方处理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8、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做好恶劣天气时的预防工作,组织好安全生产,满足装卸作业的需要。

9、乙方全面负责全部作业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各项工作,并承担全部作业人员在当班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情形时的医疗、生活补助、抚恤及善后等相关费用和责任。

10、由乙方责任造成的货物、机械、设备、行车、铁路设备等各

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需赔偿或维修处理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但甲方负责协调。

三、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道部、铁路局的各项相关规定。

2、乙方在完成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并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及供养亲属进行经济赔偿及善后各项处理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在完成装卸作业中发生场地、车辆、机具、设备等事故,属乙方责任的,其经济损失赔偿和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的解除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解除协议。一方需解除时,需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

2、如遇国家或北京铁路局运输主管部门政策调整不能继续实施协议时,双方对已发生的作业进行结算后可提前终止协议。

3、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能够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据时,本协议允许单方变更或终止,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因乙方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给甲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或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造成铁路行车、货运重大、大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

(2)发生严重路风事件或路局通报整改而不能整改的问题时。

(3)发生作用人员死亡

(4)团伙盗窃铁路运输物资。

五、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委托代理人应出示相关委托证明书。

2、甲方与乙方交接物品(附清单),在双方协议解除后,乙方依清单返还给甲方。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协议自年月生效,有限期截止到年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劳务委托代理协议

劳务委托代理协议

二〇一二年

1 日 月

劳务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华瑞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劳务保障事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

二、合作基本条件

1、甲方是由当地省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就业服务和人才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型企业。

2、甲乙双方必按本协议约定诚信履行各自的义务,违约不履行义务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甲方保证委托代理事项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有效相关的证件资料,乙方保证按照。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事务的办事规定认真及时办理甲方委托各项事务。

4、甲方所需委托代理费按工程劳务费总额的 %收取资质委托代理服务费。

三、本协议期限为年月 2

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结清劳务服务费后本协议自行废止。

四、委托服务事项

1、乙方用甲方的资质招聘劳务务工人员,为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和日常的管理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办理。

2、乙方将购买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3、乙方将招聘劳务人员按进度计划给甲方提供劳务登记卡和人员花名册以便随时掌握劳务人员的信息状态,确保劳务人员工资发放。

五、劳务费用的支付

1、应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按乙方应得劳务费和施工进度支付劳务费,按协议约定支付给劳务人员。

2、支付的方法,按乙方提供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人员工资表、联名举荐书、不拖欠员工工资承诺书,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单由甲方负责发放到务工人员手中。

3、非在册人员和没有办理劳务登记卡的人员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协议约定扣除委托代理费后支付劳务承包人应得费用。

六、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必须按有 3

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大小补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按进度收不到资质挂靠委托代理费,没有按时支付劳务费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华瑞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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