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房指标转让合同

团购房指标转让合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团购房指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转让团购房指标座落位置及面积:

甲方同意将其所得××县国土资源局团购房指标一套转让给乙方,所购房屋位于××县××路的“东城小苑”住宅小区,面积约为15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团购房指标转让费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

2、乙方根据团购房工程进度和要求全额支付购房款,其中甲方之前已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定金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3、乙方承担团购房的所有费用和一切风险;

4、乙方有权取得团购房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5、甲方必须将与团购房相关的合同、收据、#5@p等资料原件及时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团购房更名手续。办理团购房更名手续如需交纳费用则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

2、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之前已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定金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1、如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团购房更名手续,导致本次房地产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由甲方退还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转让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办理团购房更名手续,导致本次房地产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有权取消交易,由甲方退还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转让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

3、如出现因国家、政府、单位政策、开发商等原因,导致办理团购房更名手续失败,则由双方协商后,取消本次房地产交易,由甲方退还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转让费。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年 月 日

2

 

第二篇:购房名额转让合同

购房名额转让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云南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昭阳-丽水馨城项目第**栋**号商品房购房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云南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昭阳-丽水馨城项目第**栋**号商品房购房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款及支付方式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支付购房款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该部分房款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此外,乙方另向甲方支付转让费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共计 2300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整)。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所有款项后,甲方将云南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房款收据和投资计划书交给乙方保管,作为乙方的出资凭证。甲方保证“丽水馨城购房确认书”和“投资计划书”真实有效,保证房屋总房款(不含转让费)为**元(大写***)。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购房权转让一应手续,保证乙方以自己或**的名义与开发商签定正式《商品房购销合同》。

2、购房权转让后,该房的一切权利和优惠,均由乙方享有。

3、如因甲方与开发商签定的丽水馨城购房确认书或投资计划书存在争议,导致乙方无法与开发商签定正式《商品房购销合同》,完成全部购房手续,则甲方应无条件于一周内退还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所有款项。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联系电话: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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