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合同范本

南京柏都 防火门合同

防火门供货与安装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在共同遵守我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按

合同条款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一.双方名称:

甲方:

乙方: 南京柏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二.设备材料的特征:

2.1 设备材料的特征(详见附表 页)

2.2 工程名称: ,

地 址: 。

三.设备材料款总价:

3.1 设备材料款总价(RMB):大写 。

小写:( )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页,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安装数量为

准。

3.2 价格中已包括: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调试费、维修费及附件一中所

列的所有配件的费用。

四.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4.1 交货日期:甲方发出要货通知后 25 日内、提供甲方第一批货物;之后按双方共

同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

4.2 交货地点: 。

4.3 供货方式: 。

4.4 甲方对于每批所要货物的数量和规格型号,应在该批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日期之前20

日以传真或邮寄等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要货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通知

中所要求的货物交付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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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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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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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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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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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提

5.2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在发运前应按标准保护措施包装,其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和防

潮的要求。乙方在设备运输及搬运过程中应保持原包装的商标和标识完好。

5.3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设备损坏,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4乙方负责包装和运输,并负担相应包装和运输的费用。

六.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

6.2货到工地7天内付合同总额的 50 %;安装结束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

的 95 %。

6.3壹年保修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质保金。

6.4甲方付款以支票支付。。

七.违约责任:

7.1 甲方须按本合同付款方式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即为违约,每延迟付款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货款的 0.2 %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货款总额的3%,计入货款总额。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有权推迟供货。

7.2 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否则即为违约,每延付货物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付货物款项的 0.2 %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货款总额的3%,从应收的货款中扣除。乙方对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的所供货物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一系列费用。

八.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

水灾、台风、地震、社会动乱、罢工等及双方一致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8.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发生时,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在事发后12

天内出具权威部门证明,递交对方并取得认可。不可抗力事发后,双方应尽全力采取必

要措施,密切配合把事发影响减小到最低。事发影响一旦解除,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

方。凡违背双方约定而造成后果的一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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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在确有必要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九. 合同变更和未尽事宜:

9.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合同内容需要变更,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应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方有效)。合同中有关时间期限应随相关合同内容中时间的变更而相应改变。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争议的解决: 10.1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执行。

10.2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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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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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原告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合同效力: 11.1本合同正本一式 肆 份。其中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行:江苏南京民生银行上海路支行

帐号:09903014210003814

(盖合同章或公章) (合同章或公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中介防火门合同范本

居间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项目结束。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

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及款项的回笼,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

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

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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