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该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司机该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快速处理?

作为车辆的驾驶者,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如下:

自行协商解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依照本办法自行协商解决。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

其他车辆遇到事故车辆撤离现场时,应当让行,确保安全。

等候交通警察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标划现场,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五)一方逃逸的。

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应立即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车辆无号牌的;

(二)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的。

等候保险公司处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

负责全部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

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双方车辆均在本市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当事人应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赔偿责任,并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各执一份。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双方当事人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 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无责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也应向其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温馨提示

机动车在马路上行驶难免发生剐蹭,尽管您的车技高超,但是难免一些新手、一些急着赶着超车的人、一些开车走神的人,与您的车进行“亲密接触”,这里不妨提醒您到北京交管局网站(www.)、北京保监局网站 (www./beijing)下载两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此协议书在车里备着,一旦发生可以自行解决的交通事故,可以马上拿出来在双方确认的情况下进行填写,免得事后再联系产生麻烦。

《协议书》填写说明

当事人应按下列规定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一)填写《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二)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三)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四)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五)车辆牌号一栏,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六)保险公司简称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

(七)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八)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九)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十)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十一)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十二)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第二篇:公交车司机离开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引发交通事故的如何

公交车司机离开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引发交通事故的如何定性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陆某某,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原系某市公交汽车公司驾驶员。 被告人张某某,男,19xx年x月x日出生,个体从业者。

20xx年x月x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陆某某当班驾驶一辆无人售票公交车,从起点站出发行驶。当车行驶至市区某站时,被告人张某某乘上该车。因张上车后始终站在车前门第二台阶处影响到乘客上车,陆某某遂叫张往车厢内走,但张未予理睬。当公交车停靠下一站起步后,陆见上车的乘客较多,再次要求张某某往里走,张某某不仅不听从劝告,反以陆某某出言不逊为由,挥拳殴打正在驾车行驶的陆某某,击中陆的脸部。陆某某被殴后,置行驶中的车辆于不顾,离开驾驶座位,抬腿踢向张某某,并动手殴打张,被告人张某某则辱骂陆某某并与陆扭打在一起。这时公交车因无人控制偏离行驶路线,有乘客见公交车前出现车辆、自行车,惊呼“当心,车子!”,但为时已晚,公交车接连撞倒一相向行驶的骑自行车者,撞坏一辆出租车,撞毁附近住宅小区的一段围墙,造成骑自行车的被害人龚某某因严重颅脑损伤致中枢神经衰竭而当场死亡,撞毁车辆及围墙造成物损人民币21288元(其中桑塔纳出租车物损人民币12431元,公交车物损人民币6037元,围墙损坏修缮费人民币2820元)。随后,被告人陆某某委托在场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投案自首。

审理中,被告人陆某某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辩称:其一,陆某某在受到被告人张某某攻击后,本能地进行回击,其离开驾驶室的行为仅仅是一种违反安全行车规定的行为;其二,当时道路上车流量并不多,发生本案的严重后果具有偶然性;其三,陆某某有返回驾驶室踩刹车的行为,说明陆某某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故被告人陆某某的过失行为造成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结果,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被告人张某某及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张某某因与陆某某口角打了陆一拳后,陆不仅立即回击张某某,而且未停车即离开驾驶座位与张扭打,这些都是张某某所无法预见的,故张某某对所发生的结果不存在放任的故意。

利用抢来的钥匙入室行窃行为的定性

基本案情

被告人米海金,男,23岁,河北省人,无业。

20xx年x月x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米海金伙同赵向奎(另案处理)及另外两个人(在逃)酒后窜至北京市海淀区树村外地来京女子曾某暂住处,以查暂住证为由强行将其带离住处至附近农田。出门前,曾某将房门锁上。在农田,米海金等人要求被害人电话联系同屋的两名女子(当时两名女子不在屋内)出来玩玩,但没有联系到。其后,米海金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走了曾某随身携带的100元钱和房门钥匙。此后,米海金协助赵向奎将被害人曾某拉到农田里,赵向奎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在此期间米海金听说被害人住处还有钱,于是又返回曾某住处,用抢来的钥匙开门进屋,拿走摩托罗拉手机等物品(价值20xx余元)及现金500元。后曾某报案,赵向奎、米海金被抓获。

讨论时间安排: 1月x日上午第一大节 1、2班 地点:励行楼117 上午第二大节 3、4班 地点:励行楼117 上午第二大节 5、6班 地点:博雅楼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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