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协议书

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甲方聘任乙方为_ 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如下规定。

1、乙方以五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形式,及工地核算的方式隶属于甲方,并以工程结算总造价1%上缴甲方作为管理费。竣工工程验收后获得优良等级的,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_ 奖励乙方。

2、工商所得税等各项税费及主管部门的各种费用(包括工程报建费、安监、定额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缴交,并且必须及时清理,不能拖欠。

3、乙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必须符合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中,一切业务活动、各项费用收支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并执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监督检查。

4、根据工地结算、统一对外的原则,工程报建、合同签订、工程预结算均以公司名称办理。另外,工程结算和预收工程款统一以公司名称开据#5@p或收款收据,并将此款划入公司银行帐号,待公司收款及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税费后再下拨乙方使用。

5、乙方上缴管理费用必须在每次工程收款中按1%比例扣减。1%的进度款扣减后,甲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99%的余额付清乙方,总管理费甲方按与中山市环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结算作1%计款。

6、乙方的设备、材料及各项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的人员任免、工人招聘、业务经营等均自行负责,但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工人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后(其中,包括外地民工计划生育、临时户口、治安等国家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自行负责并按章执行。否则一切责任自负)方能上岗并报分公司备章。乙方必须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配置专职人员,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定。该工程施工中产生的一切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有关的法律纠纷、拖欠款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

7、双方必须尽一切努力,搞好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接受各有关部门(包括建委、质、安监、监理、建设单位、公司职能部门等)的督促管理。

8、乙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维护甲方在社会信誉及利益。并有责任义务提高甲方的社会信誉,(如上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率、服从国家、地方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若有损害甲方的社会信誉及利益,则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有权解除责任书。

9、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施工报建,工程检查(安检、质检、验收)备案验收时资料检查、盖章等相关工作,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10、乙方以工程合同造价承包结算,无论盈或亏,乙方必须自行负责。同时须保证支付各种税费,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中各种条钦。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1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经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该工程保修期满。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执行中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责任对保协议书

责任对保协议书

甲方(资金方):

乙方(用款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为保证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愿意以现金方式实行交易责任对保(以下简称责任对保),特订立本协议,以恪遵守。

一、责任对保事项:

(一)甲、乙双方进行本协议项下标的准备工作。

(二)甲、乙双方正式订立《 合同》

(三)甲、乙双方全部履行《 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二、责任对保的约定:

(一)甲方以现金人民币 200万元(¥xx,000,000元)担保本方应全部履行的责任风险。

(二)乙方以现金人民币 200 万元(¥xx,000,000元)担保本方应全部履行的责任风险。

三、责任风险的约定:

甲、乙双方正式订立本协议并完成责任对保金的对押后:

(一)甲方确认按照《 合同》的约定及履约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确认按照《 合同》的约定及履约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三)因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 合同》无法履行而中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四)甲、乙双方自行对本方所提供的且完成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所必需的证照、文件、公章、签字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与乙方所有文件引起纠纷与中介无关,也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不管何方违约,违约金的30%支付给中介人员,70%支付给守约方。

(六)如发生不可抗力(例如: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双方均无责任。

四、责任对保协议签订时须提供的证照:

(一)甲方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不少于人民币金证明或银行流水显帐单。

(二)乙方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不少于 万元资金证明。

五、责任对保金的对押方式和处置方式:

(一)甲、乙双方共同在乙方所在地指定 律师事务所作为责任对保金的监管人,责任对保金(现金)汇入监管人的专门帐户。订立本协议的当日内,甲、乙双方的责任对保金汇入监管人帐户。

(二)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出现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之一种风险时,若是甲方的风险责任过失,则乙方收回本方的责任对保金并全额获得甲方的责任对保金人民币壹仟万元,甲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和追索权;若是乙方的风险责任过失,则甲方收回本方的责任对保金并全额获得乙方的责任对保金人民币壹仟万元,乙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和追索权。 2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风险,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中止,甲、乙双方收回各自的责任对保金,互不究责。

(四)全部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的责任对保事项,甲、乙双方收回各自的责任对保金。

(五)风险责任过失方造成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中止,由风险责任过失方向责任对保金监管人发出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处置责任对保金的通知书,风险自认过失方无条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则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其责任对保金在原定款额的基础上双倍支付,甲、乙双方均同意。

六、监管费用的承担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监管费用,由风险责任过失方承担。未发生风险责任过失,则由合同双方各承担监管费用的50%。

七、本协议生效、存续、终止

(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完成责任对保金对押手续之时起生效。

(二)本协议生效之时起至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各事项完成之日止,为本协议的有效存续期。

(三)全部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的责任对保事项,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因甲方或乙方的责任风险过失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在按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处置后,本协议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本协议自行终止。

八、其他

(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无副本),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对保金监管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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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执行中产生异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2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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