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占地合同书

户外广告占地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拥有楼体发布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使用位置: 。

二、用途:使用该住宅墙体位置设置广告并发布广告。

三、使用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

2、乙方支付费用时,甲方应同时开具相应收据 。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位定金,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的 万元。

六、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向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2、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有权将合同约定的位置给乙方设立广告牌使用,甲方应保证该广告牌施工、安装及设立、改造期间不被第三方干扰、阻挠(政府行为及乙方原因除外),因此发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应做好广告牌的安全巡视工作,如因广告牌塌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其他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广告牌的安装、改造及画面的悬挂、维护工作。

4、广告牌及其附属设施产权归乙方所有,如有第三方破坏、拆除该广告牌及其画面和配套设施,甲方应阻止并及时告知乙方。

5、乙方有权独家经营该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广告牌的设置和使用形式,包括改造广告牌、多次更改或改变广告内容、改变广告形式。

7、在合同期内,除政府政策变动及其他政府行为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双方不得以其它理由终止本合同,否则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如遇政府行为引起的广告牌无法继续设立,双方友好协商,费用以广告位置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9、若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仍需继续租用上述场地,有优先租用权,但须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两周与甲方协商,租用费和其他条件另行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

1、如乙方未按时付款,应每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或使合同无法履行,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非经双方签字按手印确认,合同中任何形式的修改均属无效。

十、合同变更或终止:

所有关于合同的变更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内容以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十一、不可抗力:

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善后工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受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或变更的,费用双方按实际使用的时间结算。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2

 

第二篇:户外广告工程合同书

户外广告工程合同书

甲方(订做方): 合同编号:

乙方(承揽方):北京同鑫勇创商贸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

第一条 制作项目

1、 2、 3、 4、 5、 工程造价:

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

工程预算、图纸及报价作为合同附件、附本合同后,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备料施工款: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 %作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

二、工程进度款:材料运输到现场后,甲方续付工程款 %作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元整),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余款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计人民币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元整)。

三、工程保修及保修期限:

保修期内如因人为破坏、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不属于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之内,除以上因素,其它质量损坏,乙方应于48小时内给予维修。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乙方收到甲方给付工程预付款后日内完成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工期可相应顺延。

1、 如因甲方提供的施工电源或相关设备未能到位的;

2、 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施工方案或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

3、 施工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影响正常施工的;

4、 如因甲方未履行政府或其它有关施工手续,而不能施工的。

第四条 设计:

1、 设计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验收的有效依据与合同一 并保存;

2、 甲方如需变更施工方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 所有设计施工图纸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按图纸施工并作为验收的有效

依据;

第五条 施工:

1、 施工地点甲方须一次性指定,移动地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按操作规程和

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3、 工程竣工前甲方须提前预留好配电箱,乙方不负责工程的室内接线手

续。

4、 竣工前两日,乙方口头要求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如期验收,甲方应

于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但承认竣工日期。

5、 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

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违约:

1、 在工程不能按合同期限交付甲方使用,每延误一天甲方按制作费有的千

分之三扣罚乙方作为违约金。

2、 甲方不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它未

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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