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合同

大学生就业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大学学生处

乙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丙方(学生):_________

为保证就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用人单位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丙三方承认《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就业管理规定》对三方均有的约束力,并达成如下就业实习协议:

一、乙方要求甲方为其介绍丙方从事就业实习工作,其中

1.工作内容:_________

2.工作时间:_________

3.就业实习报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办理实习信息登记时,乙方在就业实习报酬外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_________元(即按实际聘用人数,每人管理费_________元或按学生酬金的_________%计)。管理费用于为丙方购买人身保险等。

三、乙方在丙方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丙方的劳动报酬。无论乙方辞退或丙方辞职,乙方均需付足学生自劳动开始之日至离开之日的全部报酬。乙方有权根据其用工需要而终止与丙方实习用工关系,乙方终止用工关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无故离职,或因表现不佳被辞退,学校将按考勤等校规处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将丙方的报酬付给甲方,统一由甲方发放,乙方不直接与丙方发生经济关系。

五、丙方就业实习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乙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危险的特殊行业或专业的劳动及违法活动;乙方应对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丙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但是,甲方应为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乙方对丙方的医疗不承担责任。在工作期间,乙方对丙方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自身人身伤害事故不负责任。有关劳动保护的其他内容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甲方是具体负责指导大学生就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机构。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就业实习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乙方与丙方发生纠纷,甲方主持调解双方的争议。在调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请仲裁和诉讼。

七、乙方有权与丙方签定有关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等协议。甲方督促丙方执行上述协议。

八、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班级及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二篇: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

工商管理学院 09物流管理一班 姓名:李会 学号:2009160031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

我们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今天我们面临的就业形势相比以前更加严峻,竞争更加激烈,关系更加复杂。如何在纷繁错综、竞争挑战合作并存的社会中正确的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即将进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毕业后就要踏进社会工作,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xx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我们该如何使用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这学期学了劳动法这门课后,我对劳动合同法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对我以后走进社会工作有了很大的指导作用,帮助我们大学生如何通过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21岁的林枫是南昌某高校的学生,毕业后,找到一份工作,签订的是一年期的合同,工资是一个月3000元。约定试用期是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是一个月2000元。林枫认为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于是找用人单位,要求缩短试用期,还要提高试用期的工资。林枫的做法合理么?

林枫的做法合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林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他在试用期的工资一个月应该不低于2400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了解到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的关系。我们要学会用用劳动合同法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一、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时学会维护我们的劳动权益:

(一)注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

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们大学生毕业后,如果在一家企业工作,用人单位自我们开始工作之日起一年不与我们订立劳动合同,我们不需要着急,根据劳动合同法,这意味着企业或者给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支付我们两倍的工资。我们在发生劳动纠纷时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对企业滥用试用期说“不”

案例:周某同某企业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50%,该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限及工资的约定是否合法?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而本案6个月试用期及其工资的约定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上述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条款,周某的试用期不应超过2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知道现在有很多企业滥用试用期,我们要学会对企业滥用试用期说“不”。

(三)拒绝缴纳押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据新闻报道,在江、浙、沪有很多的工厂,在招聘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先缴纳一些押金,等到年终时再把押金还给劳动者,有的企业以押金威胁劳动者不能离开企业。这些都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我们工作时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在劳同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报酬的支付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现在有很多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关于加班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我们工作后由于工作多,肯定要加班,加班时,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可以收取加班费。

(三)劳同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我们毕业工作后,随着我们工作经验的积累,或者自己的专业和工作不协调,企业可能会变更我们的工作内容,我们要注意到在变更劳动合同时企业要和我们协商一直。

三、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我们毕业后选择的工作可能并不适合,用人单位若想接触和我们的劳动合同,应该与我们协商一致。

(二)用人单位不得解聘怀孕女职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很多企业在女职工怀孕后,要终止和女职工的合同,这都是违反本法的规定的。作为女生,我们可能会遇到这些不平等的待遇,我们一定要学会运用劳动合同法

(三)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现在

四、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作用:

(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就业市场相关规范建设的促进 《劳动合同法》不仅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而且促进就业市场诚信制度和薪酬激励体制的建立。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大学生就业管理理念与方式变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在自主、自愿基础上的进行的,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应该进行干

涉、限制。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高校教育方式的变革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劳动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得用人单位用工成本增加,用人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更加重视人才的素质,更加青睐有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求职者。以前企业那种在招聘大学生时重学历、重名牌大学背景的倾向开始转变。大学生就业日趋紧张。为了本校的毕业生有更好的出路和更好的就业能力,各个学校都在转变教育方式和培养模式,力争所培养的学生是用人单位所需的人才。

(四)、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但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而且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求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须于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超过30天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则须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新规定,对大学生的就业有了法律的保障。

(五)、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利于打破职场的潜规则,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从长远来看,大学生就业环境将更加规范。其中关于“订立书面合同”和“规定试用期时间”这两条规定对大学生就业的直接影响较大。过去学生找工作时,常常会遭遇一些“潜规则”,比如一些企业在招聘时会招比实际需要量多得多的人才,然后经

过一段时间试用后进行再挑选,有些学生甚至连试用期都没过就被淘汰了。有些知名企业在试用期内既不与学生签合同,也不付报酬,学生一旦试用期满后被淘汰,就错过了重新寻找岗位的最佳时机。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这些情况将不允许出现,对劳动者的保护将加强,至少对那些不正规的私企是个很好的约束,这些新规定都有利于改善大学生的就业环境。

五、我觉得劳同合同法还存在一些问题。

1、一些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因为不能全身心的工作,虽然企业因为劳动合同法没有解雇女职工,但是很多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结束之后,回来工作之后,很多企业都降低了女职工的职位。

2、存在一些变相加班的问题。有一些企业老板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让职工加班,但是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不得不加班来完成工作。

3、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的企业没有按规定做,而且采取一些威胁劳动者的行为。现在就业压力大,我们毕业生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有些企业利用这一现状,威胁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要求企业按法律做,企业以后不会提升劳动者。一些劳动者特别是我们大学生忍气吞声,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4、滥用试用期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单位是短期用工,但却约定较长期限的试用期,甚至用试用期取代劳动合同,利用试用期工资低,劳动合同又便于解除的特点,侵犯劳动者权益。

六、解决的措施:

1、国家应该更加的完善劳动合同法,争取不让企业钻法律的漏洞。加强对劳动合同中弱势群体的保护。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学校要加强普法教育,加强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解读。加强教育,提醒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须注意的事项。

3、加强培训,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提高我们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通过典型案例提高我们对来动合同法的认识。

4、作为劳动者,我们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我们工作后,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要学会用劳动合同法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我们要约束自己的行为。虽然新的《劳动合同法》更加倾向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同样也约束劳动者在职场的不诚信行为。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一旦发现员工在求职简历中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就可以支付任何赔偿将其辞退。今后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注重诚信,真实、客观地填写自己的求职简历。

劳动合同法和我们大学生的就业息息相关,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一定要学会使用劳动合同法来维护我们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崔玉隆 浅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机制完善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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