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协议书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协议书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9  浏览量938

甲方:东莞市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初步了解,就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达成共识,甲方愿意聘用乙方在本公司工作,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用工条件,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经过平等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并共同遵守以下劳动用工协议: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从  年 月 日起聘用乙方在   岗位上工作,工种为   ;试用期至  年 月 日;试用期薪金为   元/月, 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初定薪金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工作时需缴押有效证件一份。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按下述两种工作制工作,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进行合理加班。
1、每周6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加班。
三、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同时,也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将薪金进行上下浮动。
四、每月15日为发薪日,甲方按规定支付上月应得的薪金。
五、乙方被聘用(包括试用)后,若工作时间在一个月内辞(退)职的,甲方不计发薪金,只按每天5元发给乙方生活费;工作满1个月但不满二个月辞(退)职的,扣减一个月工资,工作3个月以上辞职或被甲方辞退的计发全额工资。
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岗位所在部门管理和工作安排,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七、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东莞市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业主/使用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楼号、房号):

电话:

乙方(装修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楼号、房号):

电话:

丙方(物业管理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为加强对森都花城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装修规定

本协议中的装修规定即为甲方、乙方的义务,亦即为丙方的权利。 甲方、乙方应遵守以下装修规定:

l.甲方和乙方承诺遵守《森都花城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甲方选择的家居装修企业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表明有能力从事家居装修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乙方承接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房屋装修前,甲方必须会同乙方向丙方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乙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甲方、乙方的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配套设备设施使用功能,并严格按照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在承重墙、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或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不适当地增加楼地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等;

(4)擅自改动配电设备设施、电话、电视信号线路,未穿管就直接埋设或改线。

(5)破坏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6)擅自改动上、下水管线、地漏以及改变给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

(7)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

(8)破坏采暖系统,致使采暖系统漏水或渗漏(注:森都花城采用地暖方式取暖);

(9)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0)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5.房屋装修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甲方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工程设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验收。

6.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7.装修卫生间、厨房(毛坯房)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8.管井检修口不得封闭或缩小尺寸;厨房、卫生间应预留检修口,以便于进行检修。若未留检修口或检修口太小,由此造成的维修不便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9.装修施工前,乙方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10.装修施工时,乙方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丙方监管和巡查。

11.乙方施工人员应佩带《临时出入证》,以便于丙方进行出入管理。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2.乙方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周六到周日: 9:30—12:00 14:00—18:00

节 假 日: 9:30—12:00 14:00—18:00

乙方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进行不产生噪音及强烈振动的施工作业。

13.乙方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装修施工过程中,严禁有下列行为: (l)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火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

(3)骚扰其他业主、使用人或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他业主、使用人门前逗留、休息;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进入地下室、天台及地下停车场,严禁在天台、通道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8)在小区内吵架、斗殴、吸毒或从事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14.乙方应当安全施工,不得将电线直接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不得在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或自带煤气罐进场做饭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

15.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操作,须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书,方可施工。

16.乙方运送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丙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

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

17.乙方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

18.装修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丙方。

19.装修时,乙方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20.在装修期间,若乙方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小区,应提前与丙方联系。

21.装修完毕,甲方按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后,向丙方提出申请,丙方指定专人检查是否有违反装修管理的行为。

22.森都花城采用地暖采暖,甲方和乙方在进行地面施工过程中,如果对该采暖系统造成破坏,导致该系统漏水,或者由于所使用的沙浆水分过多,导致渗漏,造成对楼下相邻业主的损害,要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森都花城其他业主或森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条 有关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装修保证金 毛坯房5000元/户;

精装房简单拆改3000元/户;

精装房粉刷墙面、铺地面1000元/户

精装房只安装地板,不做其他任何改动的,不收装修保证金。

垃圾消纳费 毛坯房500元/户;

精装房简单拆改300元/户;

精装房只安装地板,不做其他任何改动100元/户。

精装房只安装地板,不做其他改动不收垃圾消纳费。

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b@2工本费:每证5元,押金50元。

装修管理费 每日15元

灭火器租金 每日2元/个

押金200元(施工队自备灭火器的,不需交纳此项费用)。

装修管理费、灭火器租金、施工垃圾消纳费三项费用,毛坯房在办理装修结算时从装修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精装房在办理装修手续时一次性交纳;

经丙方验收,对建筑主体结构和配套设备设施无破坏改动,无违约装修,未对毗邻业户造成损坏或影响,没有违反<<北京万科星园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经过三个月的使用后,乙方凭收据退回剩余的装修管理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至第6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8项至第19项和第22项约定的,丙方

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丙方有权严肃处理直至报送公安机关。

4、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道、门厅、电梯、墙面、阳台等)或其他业主、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因施工造成相邻房屋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等,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与乙方之间因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调解决,与丙方没有任何关系。丙方没有任何义务处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也没有任何义务代其中一方处理争议。丙方也不承担由甲乙双方争议产生的任何后果。

2、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协议正文)

(本页无协议正文)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丙方:赵县森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盖章):赵县森都物业管理处

经办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森都花城物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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