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协议书

待 岗 协 议 书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和乙方就待岗期间的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纳入待岗人员管理。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所列条款,乙方在待岗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

三、甲方在待岗期间应认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四、乙方自待岗之日起不再享受原职务(岗位)待遇和在职人员各项福利,改发待岗生活费。

五、乙方待岗期间生活费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支付。

六、乙方在待岗期间,甲方有义务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乙方在待岗期间,享受国家规定和甲方制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八、乙方在待岗期间,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及其它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九、若甲方为乙方安排工作岗位,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到新的岗位报到工作,无正当理由不上班者,自应报到工作之日起按旷工处理。

十、乙方在待岗期间,如从事有收入性工作,应事先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从事。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甲方将依据有关规章制度予以辞退。 十一、乙方在待岗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休假待岗协议书

                                 休假待岗协议书

 甲方(公司):红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为使员工在孕期能够安心休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乙方待岗休假,具体事项如下:

  一、甲方自2011 年6 月7日起给予乙方放假,乙方同意自2011 年6 月7日起开始待产休假,休假期限至乙方分娩日为止。

  二、放假期间,甲方按照大连市基本工资标准1100元向乙方支付月工资,同时保留工龄工资。

  三、放假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交纳保险及公积金。

  四、员工在法定的产假期间工资按照生育保险标准执行,工资由保险公司支付,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于产假前交至公司财务部。

五、如果在休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仍旧续签的,双方另行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如要离职,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待岗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捏造、诽谤、诬陷甲方,有任何问题都应当通过正常途径予以请示汇报,不得存在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七、乙方在休假待岗期间,如变更住址及通讯方式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

八、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通讯地址送达的任何资料,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的法定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为: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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