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城代运营服务合作协议书

   淘宝商城代运营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网上电子商务业务整合营销服务申请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淘宝商城营销(以下简称整合营销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委托在互联网上开展电子商务,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活动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咨   一、服务内容

服务的店铺ID是________________店铺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品牌: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内容如下:

备注:1、所有店铺推广投入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为兼职个人运营,并没有自己的团队,估服务内容并不包括店铺装修、图片设计、客服外包、产品上架、售前客服、售后客服等内容,但为了商城更好的发展,乙方可以对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为期   年),合同到期以后的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如甲方的库存发生变化未能及时更正,造成无货空挂,可能会引起相关销售平台的处罚,此类处罚由甲方全权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不承担任何因产品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损失;

3、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及其相关资料,甲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4、在乙方为甲方进行服务时,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既定策略的执行,不得对乙方的操作进行修改,确保乙方制定策略的完整执行,若甲方自行对产品进行更改,对乙方的优化策略造成影响,此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可随时参照数据报表监控乙方优化策略执行的效果,并及时向乙方传达自身需求,由乙方进行策略调整。

5、若甲方因店铺被处罚或其他原因不继续经营店铺等甲方单方面问题导致服务无法继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

6、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7、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8、合同期间,甲方店铺产生的所有销售额都算乙方所销售出的销售额;

9、乙方应为甲方做电子商务服务的工作保密,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为参考;

10、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运营过程中,主帐号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店铺整合营销”的项目。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服务给与使用,除非甲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11、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运营过程中,对甲方所委托的网店店铺主帐号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公司。

但下列情形不视为违反本协议:11.1该信息乃根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11.2甲方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部门要求下而披露。

11.3乙方将对商城账户操作进行严格控制,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有任何责任。

11.4请甲方在合同满后及时更换主帐号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服务结束后,甲方应及时更换密码,如在服务结束后由于密码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四、服务费用

1、由于乙方为个人兼职运营,只在业余时间为甲方提供商城运营服务,估在乙方运营顾问期内,甲方只需从每月的销售额中提取3%的佣金作为乙方的服务报酬,并不需要另行支付技术服务费。

2、结算时间:双方原则上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出具上月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   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月   日至   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服务报酬。

五、违约处罚

I、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销售当中出现问题且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其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II、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协议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 其他

     1、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为中文本,共贰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第二篇:聚宝斋淘宝商城合作协议书

淘宝网店-聚宝斋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调研和评估,同意三方共同合作,通过互联网网店销售玉石(南红玛瑙物件)、木质物件(手串、家具、把件等)、古玩、字画等货物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在经过市场调查和项目讨论,充分分析项目市场前景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期限、方式、额度

2.1 合伙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2.2 甲方以技术入股的方式加入此网店,占股本40%;乙方和丙方各出资1万元,分别占股本30%和30%;

2.3 乙方和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2万元。合作期间出资金额为网店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

三、网店财务必须公开、公正、透明,定期(至少一年)向三方提供资产负债和盈利等财务情况。

四、利润分配,按股份比例分配,即期初甲、乙、丙各占40%、30%、30%,若期间有资本追加,导致股本比例变化的情况,利润分配比例按变化后的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五、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担网店债务。网店债务先由网店财产偿还,网店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持股比例追加资金,并偿还相应债务。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丙三方按持股比例承担风险。

六、新增合作者、退出,转让

6.1 原则上不考虑新的合作者,特殊情况经股东表决后,根据决议执行。

6.2 原则上在合作期间不论盈利或亏损,任何一方不得退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出,须提前2个月告知股东并经股东讨论表决后,按决议执行,退出以决议当天的资产净值计算,按照最新持股比例进行清算,并可选择现金或货物进行结算(具体在退出决议中明确),未经股东同意而自行退出,并造成损失的,应由退出者进行赔偿。

6.3 合作期间不允许股份转让,特殊情况经股东表决后,根据决议执行。未经股东同意,私自转让股份造成的损失应由转让者承担。

七、应设立专门用于网店支付的独立支付宝账户和银行账户,任何股东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八、合同终止可以因以下事由得终止:合同到期;经股东讨论并决议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的事项:①股东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清算。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网店财产偿还,网店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持股比例出资承担。

九、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丙三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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