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

修正药业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男(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地区),负责       地区办事处的      级经理。

第二条  乙方自愿选择以承包经营的方式经营甲方指定产品,并在指定区域内的销售,具体销售区域(县、区)为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有培训指导的义务。  

第四条  双方约定,乙方通过销售大包取得的销售提成,提成具体比例由经营方案规定,经营方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取得的销售提成,含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下属人员的工资、费用、自身的工资、各种费用等。乙方取得的销售提成还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甲方为乙方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如果乙方拒绝办理社会保险或者其他原因不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又通过仲裁、诉讼等形式请求甲方补交社会保险费用的,甲方有权利依照本协议通过诉讼要求乙方返还与社会保险费用等额的,多发放的销售提成款。

第五条  乙方收入按公司年度营销大纲中相关规定执行。省总、地总、县总均实行底价承包政策,省总底价与地总底价的差额归省总;地总低价与县总底价差额归地总;县总赚取县总底价与供货价的差额。提成(差额)的支付方式采取月结方式,每月乙方将已销售的货款全部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次月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余额一次性付给乙方。

底价承包:是指一切市场开发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房屋水电费、交通费、大店进门费、冲货补偿费及罚款、交通费、上车费等,乙方不得挪用货款开发市场。各级经理在市场上的铺货不能结款的风险(含企业倒闭)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省总实行省总底价承包政策,省总是本区域内第一责任人。省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由省总承担(包括下级人员的工资、工伤责任等);省总享受省总底价与地总底价的差额,一切经营费用、损失、责任由省总承担。

省总对地总、县总等下面的欠款由省总承担,对在甲方办理了相关入司手续的,甲方协助清缴欠款,对没有办理有效相关手续的,证据链不齐的欠款,省总自行清理。

第七条  地总实行地总底价自主经营承包责任制,地总是第一责任人,地总对本区域内发生一切费用、损失、意外风险及责任均由地总承担(包括下级人员的工资、工伤责任等);对其下面县总的欠款由地总承担,手续齐全的甲方相关部门可以协助清理,不能清回的由造成损失的本级负责人承担,上级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县总对自己经手的货物损失、责任承担风险,包括市场铺货不能结款的风险等(含倒闭企业不能结款的风险)。

货物退货按权责发生制界定责任,县总、地总离任无法交清的由省总交清。县总离任无法交清的责任由地总交清;市场交接应分清过期、临近效期等需承担退货费用的药品品种、数量,当时能分清应承担退货费用的由离任者承担退货费用,破损不能销售的由离任者承担。接收后的责任由接任者承担。对逃离市场,不做市场交接产生的近期、过期货物按离职者欠款处理,能做退货处理的,退货费用由离任者承担。因手续不全无法追缴的县总欠款由地总承担,地总欠款由省总承担。

对大店、连锁店“进店费”的交接,按受益情况,考虑时限由交接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等问题按甲方相关政策执行。

冲货责任按权责发生制由经营者本人承担,县总、地总离任补偿不了的由上一级负责人承担。省总对本省的药品冲货按冲货文件承担责任。

      第八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各种证件等经营手续,给予乙方适当的首次市场铺货。

      2、甲方依据市场需要投入广告和指定促销措施,具体实施方案由甲方自主实施。

      3、甲方有权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对违规者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4、乙方开发市场应当依据国家法律合法经营,遵守甲方经营秩序。

      5、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和规定的产品价格进行合法经营,违规者按冲货规定赔偿损失。

       6、不得兼营未经甲方允许的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其他厂家的任何产品,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给予解除合同。

        第九条  乙方享有其合理市场收入所得的成果的权利。甲方鼓励和支持乙方长期经营。乙方如因工作调动,正常离职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按着修药法【2006】5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  乙方享有稳定工作岗位的权利。乙方遵守甲方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乙方无违规、违纪时,甲方不得随意变动其岗位,如果确需变动乙方岗位时,必须经其同意。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岗位,乙方有按照甲方的文件配合交接的义务。对经催告拒不交接者,甲方按拒绝交接货物价值的数额报司法机关按职务侵占处理。对大店、连锁店的“进店费”的交接,按着受益情况,考虑时限由交接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等问题按甲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在离职时,必须按照甲方财务有关交接的规定办理,不得以投入市场费用等借口拒绝交接,故意隐瞒持有的货物,视为对甲方财产的非法占有,甲方视情节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享有正常经营秩序的权利。甲方有按着其规定、制度打击各种类型的冲货行为的义务,甲方全力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不得跨区域或违反甲方政策销售产品。

    第十三条  乙方有及时回收公司货款的义务。乙方收到货物后按着甲方规定的时限给甲方打收货回执,按规定时限回款政策回款。不得拖欠、挪用、侵占甲方货款。

    第十四条  在经营过程中,凡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过期、破损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除质量问题或国家政策要求外,乙方不得退货。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方可退货,退货产生的各项费用由退货人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有按照甲方规定比例承担各类终端宣传品费用的义务。乙方不得将自己应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其下属员工。

    第十六条、乙方有守法经营,维护企业形象和企业利益,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的义务。乙方负担因其违法或违规经营造成的损失。乙方要做到正直、忠诚、责任、有正确的经营思想,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规定的品种内守法经营。

第十七条  乙方有完成上级经理制定的销售任务和工作要求的义务。乙方连续四个月完不成规定的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

第十八条  乙方有长期经营和管理终端的义务,乙方按照甲方的终端方案经营终端,保证合理、合法管理和使用甲方的政策,保证辖区终端主导产品推荐率、铺货率和价格等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产品和终端所获得收益包含了甲方为乙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第二十条  乙方有保护甲方商业机密的义务,乙方离开甲方后,两年内不得加入甲方主导产品          等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医药企业或从事于甲方主导产品          等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义务处理自己区域内发生的外联事件并及时层级上报,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外联事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垫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已经仔细阅读过本协议,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本协议约定合同签订地为吉林省通化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销售品种、承包经营方案、销售各种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签订本协议同时签订经济担保书,本协议为主合同,经济担保书为从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请保证人在自愿的情况下亲笔填写、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人需是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的自然人或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私营企业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业主或本企业省总以上的职员也可担保。来自农村的职员可由村书记、主任、会计、信贷员等担保。自然人做为担保人的,该自然人要由所在单位盖章证明,农村的要由村民委员会盖章证明。

 

第二篇:全包承包协议

全包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甲方有关规定,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调动企业内部职工的积极性,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立足上海建筑市场,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工程项目的内部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承包内容:

工程地址:

该工程系 / 结构,建筑面积 / ㎡,工程造价为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总工期 / 日历天。

二、承包方式:

1、 为更好地落实完成甲方与 签订的 工程项目的有关条款,现按甲方的有关规定,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节约归己、超支自补”为原则,将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等全部由乙方内部承包。

2、 乙方必须全面履行甲方在《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向业主方承诺的所有条款,并 承担履约过程中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A、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各种缺陷,给业主带来的损失,业主按《施工合同》内容规定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B、 乙方必须承担由于违反甲方和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如工程质量标准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所要承担的罚款、诉讼和所有经济支出。

C、 乙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及工程尾款的领取(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 1

配合),并及时按约定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B、协助乙方做好对业主的索赔与反索赔、经济签证、竣工决算等工作。

C、协助乙方并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的大检查,下发检查结果,并督促乙方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结果乙方必须书面回复)。

D、承包期间、甲方尊重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2、乙方责任:

A、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领导和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

B、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并完成甲方在《施工合同》对业主承诺的全部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因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自己的工作能力不足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已造成明显的质量、安全问题或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全面接管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直至乙方重新组建合格的项目班子为止。甲方在此期间作出的经营管理决策将继续有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管理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乙方整改后还不能满足业主要求及工程需要,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扣罚风险抵押金。

C、乙方负责办理地方政府就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需要办理的相关施工报监、报建、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甲方负责配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D、乙方必须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甲方若发现乙方人力不足或严重违反规定时,有权派人帮助抢工,发生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再不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给予罚款处理。

E、接受业主、监理、甲方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F、接受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管理,并协调和做好相关工作,需上缴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G、建立健全项目财务核算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H、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组织好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区级标准化工地,争创示范工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过程 2

中,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按甲方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应承担的费用。

I、乙方必须全面加强对劳务用工的管理及工资发放的管理:

1、劳务用工应按公司规定实行劳务合同管理,即项目部必须与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合同。

2、乙方应对所雇佣的劳务工编制成花名册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备案,遇有变化也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每月编制当月度劳务工考勤记录、工资发放清单,经乙方负责人审核后在工地上公示,并由甲方财务人员协助乙方财务人员直接将工资发给劳务工。若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劳务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I、乙方应加强本工程中对外部分包商的管理。乙方应在工程开始初期即向甲方上报本工程中所涉及的分包商及供应商的清单,同时提交与分包商或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由甲方盖章的),否则不予支付所发生的款项。

若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甲方提供(或因乙方请求,甲方出面签订合同),则上述材料在乙方承担相应的货款前属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材料(例如将上述材料出售或用于抵债等),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情节严重的,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

J、乙方义务向甲方缴纳工程造价 / 的风险抵押金计 / 万元,可用现金或支票,风险抵押金须在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交,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甲方有权扣罚全部风险抵押金。

四、具体条款

1、结算方式

A、甲方按 %(已包括税金及企业所得税)向乙方收取管理费。承包工程应上交的施工押金、#b@2费用、规费、保险费、项目经理个人所得税,项目部所支出的办公费用、工资、差旅费、培训费等均由乙方负担。以上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入项目成本。乙方与甲方的财务结算应在工程竣工、业主或其委托的审计(按《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结束后进行,财务结算前乙方应书面承诺工程各种应付款项已结清并提供相应的资料,甲方在28天内办理好财务结算并结清所有款项(按工程业主的资金到位情况、保修金除外),盈亏由乙方自行负责。

B、合同的付款全部按照业主与甲方付款同步进行。

2、资金管理

3

A、甲方负责向业主收取工程款,乙方必须提供资料等配合,本工程中所有的工程款无论是银行转账、汇票还是现金方式均应先入甲方帐户,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只能要求甲方按业主实际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工程款。(原则上扣除公司应收的管理费、公司垫付的各种费用后,工程款应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对本工程项目资金(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B、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进度款全部用于工程,同时为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乙方同意在分包商、供应商支付款项时,同意按甲方规定的财务管理规定程序和项目管理办法办理。劳务用工应按公司规定实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C、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对乙方挪用本工程款,甲方有权制止,若由于乙方挪用本项目资金致使与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产生经济纠纷或法律后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D、乙方承担承包额的 / 作为保修押金,待本工程保修期满后,业主支付给甲方后再由甲方转付给乙方,保修期内的一切维修及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文明施工

乙方按当地行业要求标准及“施工合同”的要求,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达到 标准,且无重大事故发生。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进行,甲方视其状况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进行罚款,其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无异议。双方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质量管理

A、本工程按“施工合同”及甲方计划要求,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并且同意:乙方应具备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即人员配备充分合理、保证体系健全、目标明确、计划可行。如乙方未做到,甲方将给予协调,乙方应予配合办理,否则甲方有权处罚。

B、乙方按甲方向业主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管理,若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带来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若最终未达到甲方向业主承诺的质量标准时,甲方将按工程造价的 % 对乙方进行罚款,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费用)。

C、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辅料或制品由乙方负责供应,所用材料的品牌等级按甲方提供 4

给发包人的小样标准执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原件等必须的手续,经甲方查验确认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甲方有权指定材料供应商和品牌。

D、乙方负责供应的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辅料或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相关材料安全标准及材料环保标准,并提供相关部门检验报告等资料文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如经检测达不到相关标准或不能满足业主需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含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安全管理

A、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B、乙方必须对其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6、进度管理

A、乙方应编制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旬计划、周计划、并报送有关单位。为保证计划的实施,乙方应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其包括:组织调配、工序管理、劳动力及机械化保证,资金、材料的到位、技术措施等。乙方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避免工期延误。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具体处罚为:除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本协议。

B、乙方每月25日前应将上月完成的生产进度报表报送甲方、监理、业主,一式四份,其中甲方两份,监理和业主各一份。甲方将按业主审定且支付的工程款及时支付给乙方。

7、其他事项

A、甲方委托 同志负责对本《协议》内容的全面实施。

B、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本工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处以本《协议》总造价5%的违约金,直至收回本《协议》的全部工作内容。

C、甲方有权合理要求更换乙方班子中不称职人员,乙方应配合服从。乙方项目班子人员的变更需提前15天报告甲方批准后方能变更。

D、对于工程结算,应按甲方与业主确定的工程造价为基础再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进行结算。但甲方在与业主确定工程造价前,应征求乙方意见(征求意见的具体方式为甲方应在与业主确定工程造价前,将工程造价审核初稿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初稿后十五天内 5

提出书面意见并回复甲方,逾期不回复视为乙方已认可工程造价审核初稿内容)。

8、施工验收

A、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B、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9、保险

A、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B、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五、补充条款

A、对于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诉讼,出现导致公司帐户被法院查封等情况的,乙方除承担公司应诉所造成的所有案件诉讼费、律师等费用外,由乙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2倍的标准向甲方承担甲方资金被法院冻结期间的损失(若公司财产被查封的,也按上述标准执行)。

六、担保

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必须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 / 。

担保人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违约责任及其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二年。

本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内部承包协议其他条款,无论其他条款有效与否,只要乙方在履行过程中给甲方造成了损失,那么保证人应当对上述损失向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七、纠纷处理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诚实履行,若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合同解除

A、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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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九、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内部承包协议》待协议中所列各项条款履行完,工程款结清后自然终止。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附件

(1) 施工规范要求罚款规定;

(2) 安全施工协议;

(3) 施工质量承诺书;

(4) 其他;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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