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承包经营责任协议书

厨房承包经营责任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餐饮厨房是酒店向客人提供食品的生产部门,它的生产管理体制是餐饮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厨房出品质量决定酒店餐饮的经营状况,影响着酒店的经济效益,为了保证厨房的工作质量,甲乙双方本着自主、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经营协议书。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向乙方明确经营的区域范围和责任目标,提出基本的经营决策。

2、甲方在餐饮部经理及厨师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配合部门经理及厨师长的管理,充分协作共同努力搞好餐饮经营,乙方负责厨房的全部工作,并按甲方提出的责任目标和经营决策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厨房生产条件,满意厨房生产要求,厨房设备的调整和增减变动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

4、甲方要熟悉厨房的管理和运行,如有异议可以对厨房的管理提出要求,对厨房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厨房的经济核算,甲方定期对厨房的出品进行评价,并提出肯定意见和改进意见。

5、甲方为乙方员工提供每日工作餐(三餐)。甲方为乙方员工 1

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按酒店规定执行)。

6、乙方的其他福利费用(如法定假日加班费、节日费、冷饮费等)均根据国家劳动法的标准执行。

7、乙方菜单的制作与大规模调整由总经理、行政总厨厅面经理等有关人员参加共同研究,需决策的内容有:餐饮的市场定位、菜点的花色品种、菜肴结构、菜肴定价收费标准等。菜单的调整,菜肴品种的个别增减,价格的局部调整可以厨房部自行决定。

8、乙方必须制定厨房管理。生产运行、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卫生管理、出品管理、安全管理餐具等管理制度,制定各菜点的质量标准,组织落实制度。

9、乙方必须十分强调饮食卫生、严格检测《食品卫生法》及酒店和部门的卫生制度,绝对不发生饮食卫生事故,如果发生饮食卫生事故,由甲方负责查清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

10、乙方必须做好厨房原料加工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严格遵守原料加工出品效率,指定用料标准和菜肴投料单,并照此执行,保证酒店的毛利率。

11、严格控制餐具用品损耗,控制在酒店核定的损耗率内,超出核定损耗率所造成损失由甲乙双方负责调查。

12、乙方必须经常研究市场需求和市场变化,研究创新菜,以保证餐饮的市场品牌和营业额,定期分析菜点的销售结构和特点,随时适应市场需求,乙方要定期推出新菜、特色菜。

13、厨房要保证出品的质量标准,由于出品质量造成损失由乙 2

方按进价赔偿。

14、厨房实行后工资每总额为 万/月每月工资按每月的 号发,做满一年按13个月发工资,每月的营业额超出 万元后由甲乙双方约定给与厨房提成 %。

15、甲乙双方违反此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都可视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16、本经营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经营协议书自签订之日生效。经营协议期为 年。经营协议期以厨师进场起算日期。经营期满后如需续签,双方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并经协商一致后另计协议。

17、经营期满后于最后工作日进行厨房财产清点交接,交接后清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18、本经营协议书中所值金额均为人民币。

19、未尽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

 

第二篇:厨房承包协议书

厨房承包协议书

出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条文,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定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的厨房承包给乙方,由乙方来负责承包甲方厨房的技术管理工作。

年日 止。期满如需继续聘用,必须另行签订协议。

三、甲方应付乙方的每月保底承包费为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甲方按时在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的承包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元 整。如月营业额超出定额的,甲方将该超额部分按 %提成给予乙方作为奖金,以资鼓励。

五、乙方承包后,必须保证厨房所有出品食物的质量标准及卫生状况,同时要严格控制成本,严禁随意浪费(包括脚料和调料品,水和电等)。乙方人员须技术过硬,保证出品质量,对不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提出调整。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应每周组织一次菜品讨论会,并邀求甲方管理人员参加,在确保菜品质量的同时,每月推出两道新菜品。甲方应按经营需要,确保厨房原材料的供应。

七、正常操作:乙方人员在工作时出现意外,内应视为工伤,由甲方负责一切事情。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八、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厨房工作人员的工作餐,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生活待遇,以便乙方人员安心工作。外地厨师来回车费由甲方负责。甲方给乙方人员每月四天休假,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安排人员休息休假。

九、甲方不得拖欠乙方工资,否则乙方有权不上班直到双方或有关部门调解后,拿到工资再回到工作岗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违反需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总工资,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十一、本承包协议有关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补充协议书具有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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