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种植合同

邓州市福润牧业有限公司

绿化苗木种植合同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甲乙双方就苗木种植达成以下协议:

一.种植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种植地点及规模:主要依据甲方的要求种植,种植规模不低 于 亩。

三.种植品种种植时间及数量见表。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调施工环境。

2.甲方负责提供电力水资源。

3.乙方负责提供苗木及种植的技术。

4.乙方派人现场指导种植质量。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品种规格种植(品种规格及种植时间见表)

五.种植费用乙方承担。种植期间乙方资金不足可以向甲方申请运转资金,申请金额为已种植苗木总价的20%.

六.种植期间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10万元。

七.合同内种植的苗木买卖时须通过甲方同意。

八.工程总造价:380万元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2.有不可抗拒力,双方免责。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第二篇:苗木基地合作合同

区(县) 镇(乡) 编号

苗木基地建设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充分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及合作,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议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为了更好的促进乡镇经济发展以及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甲方与乙方共同进行苗木基地建设,甲方由重庆市富民林牧开发有限公司入股,乙方由镇(乡)级政府组织农户入股,农户为苗木基地建设的合伙方,享有其所经营苗木基地大小价值相等的利润分配。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合作方式

1、甲方为此次合作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后期销售服务工作。

2、乙方为此次合作项目提供土地以及劳动力,长期的苗木维护管理。

3、苗木(种苗)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甲方负责苗木资金的百分之四十,

乙方负责苗木资金的百分之六十。

四:前期资金的分配以及后期利润分配

(一):前期资金分配

1、甲方提供苗木(种苗)( ),乙方提供苗木(种苗)( )。

2、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苗木交付乙方,乙方种植好苗木。

3、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缴纳其所提供的苗木(种苗)资

金额度。

(二):后期利润分配

1、甲方拥有基地苗木销售利润的( )股份,乙方拥有自身种植苗木基地面积

大小相等价值的销售利润的( )股份。

2、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享有苗木基地的管理权,以及苗木基地的利润分配

2、甲方能够组织入股农户参加其开设的苗木种植技术课程,能够按照基地实

际情况安排以及分配乙方进行相应的苗木培植工作

3、甲方能够随时对所有苗木进行销售,在苗木基地发展的前提下,所有农户

以及公司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对入股农户的苗木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及整体规划。

4、甲方要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服务,(技术服务支持)等

5、甲方在苗木基地建立之后要做好后期苗木成型后的销售工作

6、甲方有义务在原有苗木品种的基础上做好新苗木的开发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享有自身所种植苗木基地面积的利润所得

2、乙方有权利参与甲方组织的苗木种植技术培训

3、乙方能够参加所在苗木基地的规划发展会议,在苗木基地发展的过程中乙

方有权利发表自身意见。

4、乙方必须维护好所种植的苗木,在技术员的指导下做好相应的苗木养护以

及病虫害防治工作,保质保量的种植苗木成品。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种植的所有苗木。

6、乙方应服从苗木基地的整体利益规划,一切苗木培植调整应服从甲方的整

体基地规划安排。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未缴纳资金的应支付滞纳金( )。

2、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未交付苗木应赔偿相应的损失费用( )。

3、解除合同要在双方共同协商过后,在未经过双方协商的过程,合同任何乙方无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要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执行

九: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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