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种植合同

绿化苗木种植合同

甲方:江苏艺萌城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南京江明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 南京江明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对 江苏艺萌城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档案局屋顶花园绿化部分进行苗木补植。经双方商定,签订如下合同:

一 、时间

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

三 苗木价款

合同价款为 19750元(壹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

四 、种植范围

1. 在甲方位于南京市档案局屋顶花园的工程内按甲方管理人员指定地方种植;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见附件清单)

六、 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 按甲方现有绿化状况,乙方组织人员挖穴、施肥、种植,确保苗木长势较好,无病虫害。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 工程质保期: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即交付。

七、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前预付50%即9875元(人民币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整) 工程完工验收交付后,一周内付清剩余工程尾款9875元(人民币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整)

八、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苗木浇水水源,协调施工环境;

2. 甲方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需乙方签证认可;对于验收苗木数量及质量确

认无误后乙方进行苗木栽植。

3.对于现场施工期间,甲方派人进行苗木数量及质量审核,正常栽植完毕后甲方派代表进行工程量确认及签字。

4. 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5. 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

九、 合同生效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二篇:租赁水田种植苗木合同

租赁水田种植苗木合同

甲方:廖学清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廖石求、廖华顺、廖茂景、廖茂生、廖学付(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将水田租赁给甲方种植苗木,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年限为5年,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为限,每年每亩租金我1000元人民币,每年12月30日前付田租款。

二、廖石求9亩、廖华顺7亩、廖茂景6.2亩、廖茂生5.6亩、廖学付6.8亩。

三、甲方租用水田只作为种植苗木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作其他项目,否则乙方有权收回水田并终止合同。

四、在租赁种植苗木期间,甲方没有更改作为其他项目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合同。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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