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人事外包协议

北京央务阳光人力资源管理顾问中心

人事外包服务协议

编号:

甲方:北京央务阳光人力资源管理顾问中心 乙方: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北大街四号楼三段 地址:

电话:010-64650806、64650292 电话:

联系人: 联络人:

银行帐户:

社会保险号:

公积金帐号: 882096532 补充公积金帐号:882096533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人事外包和服务

第一条 人事外包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为与乙方签署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名单以

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附件为准),全面提供作为合法用工的,国家规定的人事工作服务,代为支付各类规定、约定的人事费用的行为。

第二条 服务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以乙方“编外人事部门”的身份,从事乙方人事工作

流程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及乙方员工的委托为乙方履行人事事务操作,乙方须在每月中旬,经

双方约定的工作流程,实施本协议的履行。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员工名单,与甲方系人事代理关系,无劳动关系。乙方员工与乙

方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全面接受乙方的劳动管理,乙方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本协议涉及的名单,均已经乙方确认,符合本条要求。

第五条 人事外包费是乙方对乙方员工所必须承担的的一个分支义务,委托甲方进行全程人

事事务处理的总费用。包括:

(一)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单价和起始人数统计后的每月服务费。

(二)按照国家规定,乙方应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金)北京市残疾人保障金、住房公积金、档案费等国家规定费用。

第六条 乙方员工的姓名、工资基数、服务起始日、各类费用等及其组成在附件中约定,附

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应确保正确性和可操作性,当发生乙方材料不全而导致甲方服务不能,不影响乙方应付服务费的按时支付。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及乙方员工的书面委托,依法为乙方的员工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所有工作,包括招工、退工、档案转移,社保、综保、镇保、农保、公积金开户、转移、计缴、变更,各类个人证照、签证、人事证明、婚育证明等服务。

(二)在乙方支付人事外包费用后,依法承担乙方员工法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准时、准确缴纳,承担延误缴纳的一切后果责任。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缴款,甲方有权将乙方外包的员工进行相应的避险处理,由此而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若一再无故拖欠外包员工的人事外包费中的任何一部分,甲方有权随时停止,直

至解除本协议的履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用人和用工单位的义务、将本协议内容告知所属员工义务。

(二)与每一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每名员工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工作。

(三)乙方接到员工辞职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延误责任。

(四)乙方的员工人数发生任何变更时,乙方须于每月的16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劳动法规定确定,试用期内,乙方对被证明

不符合录用用工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免于支付补偿和赔偿,但应支付试用期的人事外包费,其人事外包服务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有义务做出回应及对服务质量改进。

第四章 费用、业务交接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 乙方总费用的单价、每月具体员工的名单、人数、及所有人事外包费用清单作为

附件,等同于本协议,乙方应按照清单核对后的费用,及时向甲方支付。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传真件、签收本等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第十二条 乙方的一切服务要求,须得到甲方的签收或电子邮件确认方为有效。乙方应于当

月10日前确认,16日前根据清单价格,支付当月总人事外包费。甲方收到后方进行支付员工社保费用的手续,每月25日,当月社保截至。以上费用逾期,按每天1%加付滞付金。甲方并可行使协议第八条的权利。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三条 在本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

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四条 本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或签订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本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

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六条 本有效期自双方签署日起一年有效,次年到期前30天,双方如无任何书面异议,

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依此类推。

第十七条 本协议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须提前三个月向对方书面申请,或承担三个月人事

外包费用的违约责任。

甲方:北京央务阳光人力资源管理顾问中心 乙方:

(公章) (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第二篇:人事外包介绍

让企业成为最佳雇主!人事工作中事务性的操作, 例如员工的录用及调档, 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的转移等, 看似简单,实际操作却十分费心费时:既要督促员工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又要来回奔 波在各种办事机构,而且必须根据人事政策的不断变化准确及时地调整工作。万一有 关政府单位检查时没有办理好,还可能让公司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及更多的麻烦。 随着您的企业迅速发展, 短时间内在全国各地设置分部。 对于各地五花八门的人事 政策和操作,总部的人事经理往往鞭长莫及,并苦于不能增加专业人手在当地处理。 为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政策风险、节约成本、提高员工满意度,前程无忧提供给企业 一系列专业和高效的人事事务外包服务,让企业:规范操作,规避风险选择人事外包,与服务供应商建立受法律保护的合作关系,有效避免法规风 险并减少适应政策变更所耗费的精力;专业人事服务整合国内外丰富经验, 帮助企业实现人事管理的标准化和流程化,提高效率。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人事操作全程外包,足不出户就能易如反掌地圆满完成人事工作;减少人员 和设备的投入,避免重复操作,节省大量事务性工作的资金和时间。利用网络,专业管理利用前程无忧分布全国的强大的网络资源和丰富的服务经验,实时传输人事 任务及其要求,并根据企业要求,提供各种人事专业报表资料、操作和管理。解放人力,创造价值企业人事队伍将从日常行政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投入到更重要的策略性工作 – 培训、绩效评估等 - 上去,提高员工满意度,使企业在吸引、培养和运用善 待 他 人? 为每一位员工顺利而圆满地办好录用和离职等手续 ? 每次都迅速准确地办妥员工政审、职称评定等工作 ? 轻松解决外省市员工人事事务或其他人事特殊事项 ? 员工享受全面福利保障:体检、医保、意外保险等 ? 经理们欣慰:同事们快乐和睦,专心于工作和创新 ? 老板们惊喜:人事上的投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回报善 待 自 己? 让老板欣然投资人事,凸显人事的重要性 ? 专注于人事高端业务,参与企业战略决策 ? 提高现代人事胜任力,为企业贡献最大增值 ? 轻松规划最优福利计划,制定严谨人事政策 ? 及时并圆满完成各项复杂烦琐的人事工作?公平灵活解决人事难题,不断积累人事经验 请联系 E-mail: ehr@51job.com 全国热线:800-820-5100 北京热线:010-65669393*823/808;上海热线:021-32014888*653/776

服务模式服务内容011 代办用工/离职 代办员工录用/退工手续 代为选择可靠的档案托管机关,代为办理各种证明、政审等相关事宜 提供员工办理各种手续所需资料的指南,督促员工实施 代办外来员工就业证、居住证等证件 代为新建企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账户 每月代办员工新建/转入/转出/终止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 疗保险) 、以及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或者外省市员工综合保险等所有 当地规定的员工福利的手续 代为办理异地社保的转移和并帐 规划团体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门急诊住院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女 性生育医疗、员工子女保障、雇主责任险、新员工体检、年度员工体检、 住院补贴等 代办新员工体检或年度员工体检 利用前程的平台和资源,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各种人事解决方案012 021代办员工证件 代缴社会保险031规划员工保障032代办员工体检 其他 请联系 E-mail: ehr@51job.com 全国热线:800-820-5100 北京热线:010-65669393*823/808;上海热线:021-32014888*653/77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