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协议书

合同佣金协议书

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西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1.乙方介绍                    购买甲方产品,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所介绍的客户与甲方合作须遵守第                    号合同条款。

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5.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第               号合同执行完毕后且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出口货物运单、出口货物明细单等办理核销退税所必需全部文件,并已在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申报出口退税后,乙方即可取得佣金。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全额佣金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佣金。

或(在甲方收到第                         号合同全部货款后乙方可取得佣金 _                (大写金额          ) 元。)

6.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签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7.乙方应及时将与第                   号合同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

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本协议签定当地法院审理。

9.本协议执行完毕,自行失效。

10.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篇:房地产经纪佣金协议书

房地产经纪佣金协议书

客户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中介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公开公正”的原则,就方委托乙方进行咨询服务,特订立本协议。合同双方都必需严格按《合同法》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 出租事宜提供相关资料与服务;直至甲方委托事宜合同签署成功。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事项;物业主题内容联络、物业现状说明、商务性协调洽谈、协助签署合同、协助处置甲方本物业委托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 委托要求

按“委托事项”要求,乙方为甲方落实本合同物业“委托事项”的专项服务。并按落实的细则、情况、内容处理意见随时向甲方通报和开展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安排由甲方、物业出租方及本物业有关联的参与人员进行专项洽谈。使本物业操作过程规范化。

委托期限为90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第四条 中介服务费

甲乙双方确认: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委托事项、甲方与物业出租方(权属方)就本物业出租合同签署、之日(同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

中介服务费支付方式:由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以转账票据为凭证。或以现金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 本协议经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日起,任何一方单独解除合同则无效;并在此后成为履行本物业、本协议的不可撤销之文件;在本协议第四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协议效力则自动解除。

客户方: 中介方: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签名)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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