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劳务承包合同(含安全协议)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工程 瓦工 劳务承包签订以下条款,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结构形式:

1.4 建筑面积: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标准和适用法律

2.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与南通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2.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江苏省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第三条 承包范围和方式

3.1 承包工程内容及范围(所有瓦工工作内容):

1、地下部分基坑四周边坡粉刷,护坡用工,砖砌排水沟;2、基础回填砂石;3、基础部位人工挖土、修坡,桩承台回土;4、临时设施用工、楼四周加工场场地砌筑、砼浇筑;

5、现场施工道路砼浇筑、脚手架基础土方平整、砼浇筑;6、墙体砌块支撑块制作;5、塔吊基础浇筑、塔吊维护墙、集水井砌筑;6、基础截桩砼渣土清理、掏挖桩心土、基础配合放线、砖胎模砌筑、抹灰;7、防水基层处理及圆角处理、平立面防水基层保护层抹灰或浇筑、防水前修补工作、裂缝修补;8、地下室及其它内外墙螺杆洞套管剔除,分里外二次封堵密实;9、主体及二次结构砼浇筑(含地泵接泵管用工机操工);10、主体结构阴角节点 1

不到之处修理、跑浆之处凿除; 11、二次结构内外墙砌筑、二次结构导墙砼浇筑和构造柱、圈、过梁砼浇筑(包含室内4.5米高以内砌墙、内粉脚手架搭拆);12、腰线支拆模浇筑;

13、墙体砼、平台砼凿毛清理、电渣压力焊渣清理、楼层平台、墙体、楼梯一周用水养护;

14、地下室安放聚苯板、砌挡土墙、所有聚苯板铺贴、所有屋面瓦工工程及放线洞预留、料台洞填实灌砼;15、浇筑砼前钢筋现场清洗、产品保护、厨卫高低差部位砼终凝前细部处理成品保护;16、楼层清理、拆模后、楼层结疤砼、砂浆铲除清理、墙面流浆清洗;17、楼层面砼或砂浆浇筑、粉刷;18、搅拌机等按拆、集水井开挖砌筑、室外排水沟开挖砌筑、工地范围内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按甲方要求二次结构的工作量及时穿插施工迅速开展;

18、投标文件综合楼总说明中除外墙粉刷的所有瓦工施工内容,包括内粉刷、水泥砂浆地面面层工作灯具、移动电箱工作灯具、移动电箱(如业主要求不做水泥砂浆地面面层的合同价扣7元/m2)。

3.2 承包方式:包工包所有小型机具及辅助材料(手推车、振动机、振动棒、工作灯工作灯具、移动电箱具、移动电箱、铝合金、木尺条、泥桶、皮管等一切小型工具及手头工具用具),含劳保安工作灯具、移动电箱全文明施工用品。甲方只提供塔吊及搅拌机。

第四条 施工工期

4.1合同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4.2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代表的通知为准,工期从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第二日开始计算。

4.3工期延误处罚:乙方完工工期每延期一天,除合同规定外甲方另按 元/天计罚乙方。

第五条 承包单价、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5.1 承包综合单价: 元/㎡,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死价。

承包综合单价组成如下(平方米指建筑面积)

1、砼浇筑 元/㎡;

2、二次结构砌筑 元/㎡;

3、内墙粉刷 元/㎡;

4、楼、地面面层 元/㎡;

5、室外工程 元/㎡;

6、基础部分 元/㎡;

7、小型工具用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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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临时设施 元/㎡;

9、屋面工程 元/㎡;

10、利润 元/㎡。

如以上分项乙方没完成的,分别按以上各综合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扣除并扣除利润

部分 元/㎡。

5.2结算方式:施工阶段甲方项目部组织质量、安全、材料部门,对每完成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评审会签,评审会签结果进入结算。乙方全部施工完毕通过验收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手续,最终以甲方预算部审定金额为准。

5.3 付款方式:乙方负责职工工资表的制作和审批并对工资的发放负有监督责任,所

有工资必须经施工人员本人签字交甲方后发放(因甲方对乙方人员认识有限,所以对于乙方人员混淆、工资发放错误等资金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确保乙方人员出勤天在28天/月以上)。每月生活费付款比例不大于当月实际审核完成工程量的20%;基本工资、借款、各类赔偿和罚款等在支付工程款时从中扣除。班组完成合同工作内容退场时,另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年底支付至85%。

5.5 因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问题及影响整体工程文明施工,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对

乙方责任引起的各项罚款,一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5.6 承包工程范围以内不存在任何零点工,不再发生任何材料运输费用。

5.7 对下列情况,劳务费可相应调整:

5.7.1 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以外施工项目、设计变更、甲方通知按以上约定结算方式

结算;本工程以外施工项目,定额人工单价 元/工日;甲方签证的合同范围以外的零点工按 元/小时结算。所有甲方指派的合同范围外的零点工,乙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对口工长或甲方任务派发人提出签证申请并完成签字核实工作(必须有该栋号生产负责人的审核签字,原件签完字当日即交甲方项目部存档),每三天与甲方结算一次,每月的月底一次结清当月零点工,否则逾期办完上述手续一律作无效用工,不予结算。

5.7.2 无故浪费材料,一经发现按所浪费材料原值的2倍进行罚款。

5.7.3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甲方有权清除乙方退场,一切费用乙

方自行承担;甲方另行派人支援完成的,甲方将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7.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内容未完成而放弃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

的,甲方除了在施工过程中限其整改并进行罚款以外,视情节轻重有权中止其施工合同,前期所做的已完工程量70%结算。

5.7.5如乙方拒绝甲方要求施工的施工部位与范围划分,已完工作量90%单价结算.

5.8 施工机械、机具和周转材料均由乙方自己保管(开工前甲乙双方办理交验手续), 3

工程结束交验后因乙方无故损坏和不还的,按市场价格在工程款中扣除;

5.9 乙方因完不成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甲方有权指派其它队伍施工。

第六条 施工组织管理

6.1 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施工企业管理要求,人员必须90%以上为南通籍劳动人员且全部注册,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须加强对所属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乙方再次转包,如发现层层分包,队伍必须清退。

6.2 乙方必须遵循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自己施工人员的约束,严禁偷盗、嫖娼、打架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屡次违反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定的人员清除出现场。

6.3 乙方须配备各类专业管理人员以保证本工程的正常进行施工。

6.4 乙方施工人员要保证相对稳定(稳定率在90%以上)人员施工,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生活区。

6.5 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全权代表,代表乙方负责处理工程有关事宜。乙方人员进场后即向甲方提供乙方人员花名册与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合同签订人每周在本工地的出勤天不得少于3天(每天在本工地的时间不少于8小时),如有事不能出勤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缺勤,否则每次处以乙方 元/次的罚款。

6.6 乙方分包项目负责人如果不合格,甲方有权将其开除,乙方应重新委派合格的项目负责人。

6.7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甲方规定的工期如期完工。

6.8 如乙方安全、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组织管理中某一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将从乙方承包范围内切除最好施工的部分给其他班组施工。对此,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乙方也将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第七条 工程质量

7.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工程质量目标 。建筑工程质量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要求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上述标准或出现质量事故,结算时甲方扣减乙方 元/m2。

7.2 乙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施工的工程应达到验收规范的标准,以甲方验收通过为准。甲方将对乙方施工部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7.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支出。乙方须及时进行自检,是否有因班组自身原因而造成构件平整度与垂直度不合格、变形、移位现象, 4

如有乙方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凿除修补处理至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所有责任与费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材料损失并接受甲方处罚。如乙方处理不及时,甲方将调派人员进行处理,所耗费人工费按 元/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4 甲方交给乙方的施工图纸、说明、安全技术交底等签字齐全的资料,均作为施工生产的有效依据,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对于随便更改、自作主张、违章施工所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负,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支出。

7.5 实际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和甲方交底组织施工。若发现图纸、交底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暂停施工,待甲方明确书面答复后方可继续施工。

7.6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毕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验手续。

7.7 附件本工程质量技术交底作为合同附件

第八条 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文明施工

8.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生产协议书,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的全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必须遵守现行操作规程,在甲方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密切配合、合理安排,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8.2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8.3 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有关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8.4 甲方安全人员有权按现行规章制度对乙方违反规定的施工人员实施罚款;在日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因乙方责任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总包单位或其他职能部门的罚款,将由乙方承担此项经济支出。

8.5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每日完工后,工完场清,现场施工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的现场某地点。回收施工废料运至甲方指定的现场某地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现场及周围环境污染的,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文明施工水平必须满足业主、甲方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对乙方进行处罚。

8.6 负责及时做好施工建筑物四围的清理工作。本班组材料堆场、加工场或仓库的材料、机具须按省级文明工地及市政府的要求标准进行放置,做好场内日常文明施工清理工作以确保符合日常上级检查要求。如未能按此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上级来检查前被甲方发现不符合检查要求,甲方将勒令乙方即刻进行整改或直接调派其他班组进行支援,所耗费支援人工费将按 元/工从被支援班组扣除支付给支援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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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文明施工人员负责本班组的文明施工工作。每拆模完某层或某施工区域,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及时清理完本班组施工垃圾(如浮浆、混凝土块等),清理完毕须经该栋号生产与质量负责人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并保留验收合格底稿,否则视为未按要求完成此工作,项目将视具体情况作出文明施工处罚。

8.8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不超过3‰,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评比、鉴定认可。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扣减乙方 元/m2,以分层实际评定为准签证生效(每次分层评定后的结果当日即交甲方经营部)。

8.9本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达到 文明工地。由于乙方责任而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甲方扣减乙方 元/ m2,以分层评定为准,签证为准(每次分层评定后的结果当日即交甲方项目部)。

第九条 双方责任与权限

9.1 甲方的责任和权限:

9.1.1 乙方工人进驻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9.1.2 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书面交底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节约等要求,及时提供必备的机械和材料;

9.1.3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卫生设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9.1.4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办理劳务费的结算、付款;

9.1.5 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损失时,甲方有权让乙方限期退场,并赔偿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已完成工作量按半价结算;

9.1.6 对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质量交底进行监督,对乙方所完成施工部位及时进行验收。

9.2 乙方的责任和权限:

9.2.1 乙方对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能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

9.2.2 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要求的生产任务,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市府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由于乙方责任,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9.2.3 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有关说明进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9.2.4 乙方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 6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9.2.5乙方对甲方的指令必须无条件服从执行,所需材料需提前向甲方报计划,对甲方发出的派工指令必须予以无条件服从执行保质保量完成,否则乙方每出现一次违抗或不服从甲方指令的情况,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不少于 元/次的处罚。乙方屡犯不改的,乙方将被在规定时间内清退出场,由此引起的一切甲方与乙方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9.2.6施工期间,每月月底及时向甲方提交己方本工程在施人员的当月考勤(须有施工人员本人签字,考勤不得伪造或代签),否则后果乙方自负,并接受甲方不少于 元/次的处罚。乙方人员每月基本工资的发放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发放,否则接受甲方不少于 元/次的处罚,后果乙方自负。

9.2.7 合理节约用料,乙方对混凝土材料的施工损耗控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超出图纸预算用量的 0.97 系数,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罚按 元/立方扣款(木工原因除外)。

9.2.8 乙方对因己方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而引起的处罚,乙方无权拒签确认,处罚始终有效。

第十条 争议

甲、 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1.1乙方试工期为20天,如试用期不合格,全部清退出场,试用期内将按完成劳务产值的70%结算,其余一切费用乙方自理。

11.2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3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支付完乙方工程款后本协议即告失效。

11.4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或签字)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7

合同编号:

劳务作业班组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南通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作业班组内部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 工程瓦工劳务分包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定期由班组长牵头召开班组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班组长和班组人员应履行如下职责:

乙方对本工种的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因承包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对各种机械的使用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新工人未培训进行操作,由此引发的安全的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在总包方处理工伤事故后,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方的工程 8

款中扣除。

3、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4、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5、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6、承包方应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因承包方原因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7、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8、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班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0、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 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童工、超过55周岁的老年人,如未进行此项工作发生安全事故,不管何方原因,均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由承包方支付。总包方在直接支付完工人基本工资后,优选支付赔款额,直至扣完为止,其余工人发生的纠纷由班组长负责,总包方可向法院起诉班组长的追加索赔的权利,包括班组长家庭的房屋、财产等。

11、按规定要求班组长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2、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4、按甲方要求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宿舍内禁止留宿不在本工地工作的所有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并给予班组长 元/次的罚款。由总包单位提供的临时宿舍床铺不允许承包班组的职工私自改变其搭设方向位置等,不允许其家属在现场居住,职工家属来工地一律在外自行租赁房屋,如违反每起罚班组长 元,并清除出工地现场,否则每天按 元收取房租,从承包方当月生活费中直接扣除。

15、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餐具,进行自行开小灶,宿舍内不允许使用电炉、取暖气进行取暖,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每次处罚班组长 元。

16、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如出现承包班组的职工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等现象,总包方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给予 9

制止,经管理人员等摄影曝光后,给予罚款,再由承包班组处罚工人。

17、不允许职工之间赌博,严禁职工之间打架,每发生一起,不论何原因罚承包班组长 元/起,发生群架斗欧事件,不论何原因罚承包班组 元/起。医药费由打架者自付。

18、承包方教育好本班组的职工,严禁盗窃工地上的所有物品,一经发现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按盗窃的金额给予承包班组长2倍—10倍的责任罚款。

19、发生安全事故后,如属承包方全部责任的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如不及时处理或不能处理由总包方代为处理,费用从承包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未查明原因的由总包方先处理,承包方协助处理,查明原因后按责任原因总包方再进行处理。

七、此协议作为劳务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

甲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或签字)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经办人: 经办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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