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劳务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劳务分包人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2、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

5.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5.4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若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5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5.6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5.7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按照规定,负责为建筑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9 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多个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6.3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6.4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操作人员入场前、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

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当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指定班组义务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对在西安地区施工的项目,劳务分包人负责组织自有人员参加西安市建委的安全培训,并办理《西安市建设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实行施工现场义务安全监督员制度,每15名从业人员中确定1名义务安全监督员,并经西安市建委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和统一制作的安全帽、袖章。

6.5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6.6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自备),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6.7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

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6.9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10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6.11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6.12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13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8、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9、补充条款

甲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间: 年 月 日 乙 方: (公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乙方代表人

 

第二篇:劳务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样板

劳务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生产能按计

划高效、安全、优质地进行,经甲方(发包方) 与

乙方(承包方) 双方平等协商,就工程乙方在甲方 工程项目施工作业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及其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

程、制度、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以及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现场规程。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

行有关动火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5、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等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满足安全要求方可使用。

6、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第二条 甲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1.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 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生产需要。

1.4 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

1.5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1.6 进行资质审查时必须如实填写《项目承包方资质审查表》(见附件)。

2、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3、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对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因乙方责任损坏的安全措施,有权责令其及时恢复原样。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考核、考试,对考核、考试不合格者有权拒绝其进入甲方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内工作。

6、甲方应组织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

作例会。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问题有权当场纠正和制止,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顿通知书,对违章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8、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危及到甲方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甲方有权制止、提出整改要求,并按规定扣罚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应中止合同的执行。

9、组织或参加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人身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及配合工作,监督乙方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事故。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施工所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得到甲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

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将进场人员名单和安全考试成绩报甲方安监部门备案。

3、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

安全注意事项。

4、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严格制定单独能保证安全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认真落实。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乙方施工人员在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经落实整改措施后方准继续施工。

7、乙方负责维护好生产区域和施工工作区的各项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移动、改变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措施及摆放的其他物件,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甲方同意。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甲方生产区域影响安全施工的有关安全措施,甲方应积极创造条件满足乙方的要求,双方共同做好施工安全措施。

9、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0、乙方应按规定做好对承担承包范围内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工作,考试合格后方能工作。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1、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12、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4、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事故责任。

15、乙方应接受甲方组织的事故调查,并按要求报送有关事故材料。

第四条 承包范围内的事故上报

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双方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同时甲、乙方双方均应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第五条 处罚、赔偿

1、甲方与乙方签订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根据发承包工程量大小,在合同中明确预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确定的承包期限前甲乙双方对承包的工作进行验收,经甲方安监机构同意,扣除相应的安全保证金后,甲方将余额支付乙方。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指导标准: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5~10万元。

2、对乙方责任造成的一般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50%;乙方责任的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70%;由于乙方责任而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每发生一次加倍处罚。如承包期内连续发生两起责任事故,甲方有权中止承包合同。

3、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先用安全保证金进行赔付,不足部分,乙方必须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由甲方发现的乙方员工违章作业、违反规定行为或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由甲方安全监察机构比照甲方《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下达罚款通知书给有关部门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款。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同时签订生效,随合同的结束而失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方与乙方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章之后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电话:

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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