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则上由各院系毕业生辅导员老师保管,学生签约前向辅导员老师申请领取,原则上丢失不予补办。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色钢笔填写,不许涂改。“培养方式”一栏填写“国家计划”,“学制”一栏填写“四年”(高职毕业生填写“三年”),学历一栏填写“本科”(高职毕业生填写“高职”)。“专业”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专业名称填写,直接填写专业。

3、辅导员老师务必对学生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党员,专业)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而后由院系审核盖章,最后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加盖公章。

如用人单位必须要求校方先加盖公章,学生必须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和信息,并向辅导员老师上交申请书。校方先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如发生丢失情况,学校不予补办。申请(我要写??单位签,预计??签)

5、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与就业协议签订。

(1)、省内民营企业、市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必须加盖用人单位所在市市级人事局公章。省内公有中小学接收毕业生,必须加盖市级教育局公章;民营学校,一般加盖市人事局公章。(大连. 大连市人事局等)

(2)、省内中央直属、省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银行,公司等),如单位有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即可;如单位无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3)、北京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北京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中央直属单位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上海、天津、深圳、广州(杭州、南京等)等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该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市人事局接收函。省外其它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签约办法一般与上述省内相关规定相同。

(4)、应聘意见:

同意,签字

(5)、学生信息、个人信息必须填全

(6)、保研的,不能毕业的不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四份协议书:用人单位一份、本人一份、交毕业办两份、复印一份交学生办公室。

 

第二篇:毕业生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1

毕业生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为帮助广大毕业生同学正确填写、签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现将需要注意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信息栏

1、请同学们认真填写自己的姓名、性别、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填写家庭地址(要精确填写)以及个人联系电话,以备我们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到本人。学校联系部门栏填写本人所属系名,联系人为班主任姓名,联系电话为班主任电话。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要清晰填写,单位隶属不清楚的可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或者不填。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为必填项。要求准确清晰。 单位性质栏为勾选项,请根据本人就业的单位性质勾选。

3、档案接收栏根据各单位不同而定,私企,民企、外企等无人事自主权,无法接受学生户口和档案,此项可以不填。公务员、部队、事业单位等可以接受户口和档案,此项填写具体的接受单位名称。(不清楚是否接受档案的,学生应具体咨询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

二、签字,盖章栏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学校为毕业生编制就业方案、统计就业数据和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依据。每一位毕业生须在用人单位和本人人事档案接收地的人事部门大力支持下,仔细阅读填写说明,认真逐项填写。

2、“乙方意见”一栏的公章须盖签用人单位公章或者盖签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不得盖签业务章或其它无效印章。

3、若毕业生正式签约的用人单位系国有企业(有人事接收权),其人事档案可由用人单位接收;若毕业生正式签约的用人单位系民营企业或其他企业,其人事档案一般由有人事代理权的人才市场接收;若毕业生被国家机关、公办事业单位录(聘)用或应征入伍或升学深造,则其人事档案直接转入所属单位;若毕业生在校应征入伍,则其人事档案迁回原籍

4、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接收地原则上由本人自主选择。

(1)毕业生若选择回原籍,则须在“档案接收部门”一栏填写“回原籍” ;

(2)毕业生若选择留合肥或去往用人单位所在地,则须在“档案接收部门”(“就业协议书”右侧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档案接收部门]意见” 一栏)加盖相应的公章。单位有人事自主权的,就加盖单位的公章。单位无人事自主权的,加盖人才市场公章。

5、户籍在学校的毕业生的户籍迀移与人事档案一起派遣。

6、具体疑问,可咨询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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